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4-01795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5,135.81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2,105,135.81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2024年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 “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要求: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能够清晰反映投标人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公章));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作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见公告附件)。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①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②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③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金百川厂侧道路扩建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承接本采购包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响应文件中提供网页截图)。
(4)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注册电子证照,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规定,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统一新版电子证照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5)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需提供供应商近半年(扣除磋商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城建综合事务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镇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57-88849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同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香路223号高明何族汽车城穗山苑2号楼二层210号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8814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7-88881448
网友车司机朋友看过来
佛山网约车新规9月12日起实施
多项规定有调整↓↓
9月6日,新修订的《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下称《网约车办法》)和《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要求的通知》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将于2024年9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网约车办法》围绕网约车平台公司及车辆和驾驶员、经营服务管理等内容进行调整,要求全面实施电子证照、取消网约车驾驶员户籍准入条件、平台APP设置“一键报警”等,还提出佛山巡游车驾驶员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可直接跨类驾驶巡游车或者网约车。
全市持证驾驶员超9万日均订单量约30万单
《网约车办法》自2017年颁布实施和2019年修订以来,在促进网约车行业健康有序稳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基础保障作用。截至2024年8月18日,全市已许可网约车平台企业44家,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93365人、办理网约车运输证车辆40885辆;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30万单,日均载客约65万人次,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出行服务。
但从总体上看,佛山网约车行业仍存在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法规体系不完善、经营管理需进一步规范等问题,需要通过完善规范性文件持续引导网约车行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约车行业经营服务管理,巩固网约车治理成效,解决网约车快速发展中碰到的新问题,结合行业实际情况,佛山再次对原《网约车办法》进行修订。
市交通运输局解读指出,修订后的《网约车办法》共六章51条,包括总则、经营许可、经营服务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与原办法六章47条相比,删除1条,新增5条,修订内容包括依法明确网约车平台退出条件、强化网约车车载设备数据传输要求等九个方面。
取消户籍准入条件网约与巡游驾驶证互认
据解读,《网约车办法》取消网约车驾驶员户籍准入条件,今后申请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无需佛山户籍或佛山居住证。同时,重点强化网约车平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一方面,增加网约车平台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通过安全考核,网约车平台应当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以及在APP上设置“一键报警”;
另一方面,明确网约车平台应当建立健全与从业人员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和申诉机制,畅通线上和线下沟通渠道,同时要求网约车平台企业在确定和调整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等经营策略前,应当公开征求从业人员代表及工会组织、行业协会的意见,并提前30天向社会公布。
伴随网约车聚合平台模式的兴起,《网约车办法》还强化网约车聚合平台监管,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应当承担的义务,同时依法明确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为促进网约与巡游服务融合发展,《网约车办法》明确本市《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行互认,驾驶员可在原证件有效状态下直接跨类驾驶本市巡游车或者网约车。
车辆应符合五项规定具备录音录像功能
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明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技术标准和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规范管理,根据《佛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省、市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有关文件精神,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除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五项规定,即7座及以下纯电动汽车或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在本市登记注册,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两年;车辆应当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前后座位安全带及其他应急救生设施;网约车外观应当符合交通运输、公安机关、宣传和文明等主管部门对车身外观的要求。未经本市人民政府同意,网约车不得喷涂巡游出租汽车专用标识和安装巡游出租汽车标志灯、空车待租标志、计程计价设备;网约车车辆应当安装符合技术要求的车载服务终端,具备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功能。卫星定位、录音录像等数据应当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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