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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4-12-23     人气:110     来源: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作者:
概述: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L-24GZ10047


项目名称: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62,854.16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


采购包预算金额:3,462,854.16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总公司的各项资质材料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截止日当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情况表或相关承诺(自拟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进行承诺),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格式进行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全部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给予价格扣除。本项目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红卫岗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建项目(周边基础照明配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 )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5.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6.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建国路167号


联系方式:0757-83902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协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大道北粤丰商厦商业中心六楼601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小姐


电 话:0757-8378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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