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医保参保办理地点/佛山市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医保个人缴费地点及地址一览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泰和路103号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点
禅城区
禅城区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
农村户籍居民统一由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请留意村委会的通知。
南海区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参加基本医保申报实行家庭户缴费和村居代收代缴模式并行,居民要根据所选模式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时申报。
高明区
由村居委会代申报或代缴社保费的居民,若户籍属于荷城罗西、明城光明、明城坟典、明城苗迳村(居)委会的,需到户籍所属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顺德区
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的,由父(母)到其参保所属镇(街)社保办事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并在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的随迁子女还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三水区
申报地点:请在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佛山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列表
佛山禅城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南海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顺德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高明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三水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医疗保险科电话:82981125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2340559
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五楼
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6221496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83号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22838180
地址:佛山市顺德大良凤山东路45号
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股处
电话:88222091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
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医疗保险科
电话:87758411、87758736
地址:三水区康乐路8号1号楼2楼
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序号指定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级别地址1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级广州市中山二路58号2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三级广州市沿江西路107号(又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3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三级广州市天河区石牌岗顶(天河路600号)4中山大学眼科中心三级广州市东山区先烈南路54号5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三级广州市东风东路651号6中山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56号7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三级广州市天河区员村二横路26号8广东省人民医院三级广州市中山二路106号9广东省中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大德路111号10广东省口腔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6号11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广园西路13号12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级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6号13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青竹大街22号14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沿江西路151号15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昌江东路250号16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三级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17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78号18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二级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19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级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13号(又名广州华侨医院)20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三级广州市人民中路318号21广州市胸科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横枝岗路62号22广州市精神病医院三级广州市芳村区明心路36号23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1号2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鹤洞分院三级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30-32号25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三级广州市东风东路627号26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396号27南方医院三级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28珠江医院三级广州市工业大道中253号29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1号30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三级广州市流花路111号(又名陆军总医院)31广州市中医医院三级广州市珠玑路16号32广东省中医院芳村分院三级广州市荔湾区芳村花地涌岸街36号33中国人民武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医院三级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68号34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二一医院三级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68号35江门市中心医院三级江门市北街海旁街23号36肇庆市中医院三级肇庆市端州六路20号37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级肇庆市城中路174号38肇庆市第二人民医院二级肇庆市建设二路2号39肇庆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级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二路1号40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二级肇庆市正西路93号41肇庆市端州区人民医院二级肇庆市端州区城北路69号42四会市人民医院二级四会市城中区前进路3号43四会万隆医院二级四会市城中区朝阳路6号44中山市南方镇广济医院一级中山市南头镇建设路35号注:红色字体为已联网医院。
转外就医
持市内二级及以上(指医保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盖有医务科印章的《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转院备案表》或个人填写《佛山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医疗机构就医申请表》、病人身份证或代办人身份证,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办理核准手续。
因急、危、重症疾病住院的,须自入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参保人的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急诊(抢救)病历等,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申请补办核准手续。
未经社保机构核准自行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不予享受报销。
长住(驻)外地就医申请
1、申请条件
长期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退休人员,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职工和单位派驻市外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职工,异地居住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在长驻(住)地选择1—3家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
2、申请流程
由本人或单位填写《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
.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提供异地居住或异地工作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养老院证明、单位证明、异地公安派出所证明、异地居(村)委会证明等,向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须提前在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并在所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医疗费用方可报销。
职工异地就医须年审
单位派驻市外工作180天(含180天)以上的在职参保职工,异地就医资格有效期自核准生效之日起,至当年社保年度结束。核准生效时间未超过半年的,延续至下一社保年度。
新社保年度仍需继续保留原申请的异地就医资格的,需在每年4—6月到参保所在区社保机构办理年审手续。逾期未年审的,可凭原核准的《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驻(住)异地就医申请表》及单位证明材料,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申请。
此外,参保人要求变更选定医疗机构的,须办理变更申请。参保人如中途停保或变更参保单位的,此前办理的异地就医资格从在原单位停保次月起失效。如需享受异地就医资格,须重新办理。
外出期间急诊住院申请
参保人到外地(不含港、澳、台地区和国外)出差、探亲、休假期间发生急、危、重病,可就近抢救治疗,在5个工作日持参保人的身份证、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急诊(抢救)病历等,到参保所在社保机构补办核准手续,其医疗费按市内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标准核报。
佛山在市外有13家定点医疗机构已经联网,联网医院全部为广州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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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七号二号楼
邮编:528000
咨询电话:12345
传真号码:0757-82981110
电子邮箱:shehuibaoxian@fssi.gov.cn
网址: www.fssi.gov.cn
科室
联系电话
政策法规科
82981114
保险关系科
82981146
社会保险稽核科
82981197
养老保险科
82981134
医疗(生育)保险科
82981125
工伤保险科
82981126
失业保险科
8298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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