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台湾通行证旅游签证办理指南/佛山台湾通行证续签指南
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
(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含佛山)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国家移民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三)探亲: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四)定居: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的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定居。
(五)应邀: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
(六)商务: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七)学习: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在上述开放赴台就学省份且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八)乘务: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九)其他: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事务。
办理材料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申请人照片;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5、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网络预约办理: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费用:
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大连台湾通行证需要签注的。
办理材料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无需重复提交相关材料。
1、符合要求的申请表;
2、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4、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还须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但按规定向指定受理机构申请的情形除外;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上述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是指:
(1)赴台个人旅游、团队旅游的,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赴台团队旅游多次签注的,应当提交所在组团社出具的公函,交验赴台旅游领队证原件。
(2)赴台探亲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3)赴台定居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大陆居民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湾证件的,须交验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台湾地区户籍誊本。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还须交验本人《出生医学证明》,父母双方中作为大陆居民一方的居民身份证。
(4)应邀赴台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5)赴台进行商务活动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6)赴台学习的,提交开放赴台就学省份的设区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7)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8)赴台从事近海渔船船员劳务作业的,提交对台近海渔船船员劳务合作企业出具的函件原件。
(9)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办理流程提前网络预约:https://s.nia.gov.cn/mps/index.html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台湾通行证签注办理费用:
一次签注15元、两次签注30元、一年以下(含一年)多次80元、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多次120元、二年多次160元。
办事说明:佛山台湾通行证应邀出境应该如何办理呢?办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小编为你整理出佛山台湾通行证应邀办理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
2、持“赴台批件”在佛山市工作的暂住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办理材料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台湾通行证;
3、国务院台办及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
注: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提交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未满16周岁或已满70周岁的申请人可委托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办理)。
5、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还须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
注: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提交工作证明,交验居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及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佛山台湾通行证照片要求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下载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样式)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申请→后台录入、复核校对→审批→上送→制证→发证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上9:00~12:00 下午14:00~5:30
地址: 汾江南路215号创业大厦二楼
佛山出入境办证管理处地址和办公时间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签注需7个工作日
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费用:证件30元,一次签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加注20元
办理条件
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
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
除提交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
往来台湾通行证补发:
同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规定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采集指纹并递交申请资料;
4、拍摄现场照;
5、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6、领取受理回执。
办理地点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月第1、第2周周日上午9:00-11:30
预约电话:88881200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一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2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贤兴路1号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六上午9:00-11:30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百灵路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非工作日预约办证时间(含法定节假日):每周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0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非本省户籍人员:自公安机关受理申请材料后20日内签发;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佛山台湾通行证办理费用:
80元/本
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
佛山台湾通行证旅行签注办理条件:
1、具有佛山市常住户口的居民。
2、持“赴台批件”在佛山市工作的暂住人员。
3、在我市暂住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台湾通行证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台湾通行证专题 】
1.必须要有六个月以上效期之往来台湾通行证 + 含有台湾旅游签注(G签)
2.注意办理入台证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办证机构哦,现在代办机构有很多是骗人的,只有广东省有资格组团赴台湾旅游的旅行社才可办理!
3.彩色大一寸相片四张背景一定要纯白色,且头顶到下鄂的长度要介在3.2-3.6公分;不合格则退件,另附相片光盘
4.十八岁以上在学学生申请者:提供就读学校之学生证及在学证明,其未满二十岁者应加附直系血亲尊亲属同意书。
5. 下列(特定身份)人员还需提交单位意见(持国台办签发的"赴台批件"的,免交单位意见):
1、在职和退(离)休的市管干部;
2、各级机关包括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中处级领导干部;
3、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商业秘密以及金融、财税、科研、教学等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4、参照以上规定的在中央直属单位,外省市自治区在惠州单位的工作人员。
5.台湾入台证有效期三个月,由送审之日起计算,在台最长可停留十五天。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