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区公租房本区户籍申请条件/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调房暂行规定
2020年6月17日,南海区重新修订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南海公租房本区户籍人员申请对象为: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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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公租房本区户籍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应当具有南海区户籍并在本区居住或工作。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
3.申请时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南海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含)。
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上一年度南海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上至3倍(含)以下。
③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均收入在上一年度南海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上至上一年度南海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线(含)以下。
④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佛山市内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拥有汽车的,汽车价值需低于15万元,且数量不得超过1台(自有汽车价值以购车发票为准,每年折旧率为8%,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
▸申请人如有佛山市内住宅、商业及停车位,按租赁合同租金或市场租金作为家庭收入计算。
▸南海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或资产任一标准达到“其他住房困难家庭”的家庭收入或资产条件的,均按此档审核。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一、本区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统筹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调房适用于本规定;其他形式配套建设的公租房调房规定由产权单位自行制定。
二、公租房承租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调换出入方便、楼层较低的,同一户型面积相近的公租房:
1、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残疾、行动不便的;
2、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申请和审核
1、申请。申请人向区住建部门提出调房申请并填写《佛山市高明区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审核。区住建部门受理申请人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条件的,将申请人按申请的先后顺序登记入册,列入选房范围。
四、选房规则
(一)区住建部门在有符合条件的空置公租房房源情况下通知申请人抽签选房。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必须到区住建部门进行选房登记,申请人未按期登记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继续轮候,由排在其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二)区住建部门会同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定期进行抽签选房,参加选房的申请人按以下次序抽签选房:
1、同时符合本规定两个调房条件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残疾、行动不便的;
3、家庭成员中有年满7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
同一次序内的申请人按登记入册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三)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纪检组对抽签选房过程进行监督。
五、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承租人家庭,除提交《佛山市高明区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外,还应按如下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因申请人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残疾的残疾人而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提供相关的《残疾人证》和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证明。
2、因申请人家庭成员有年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而申请调换公租房的,提供该年满75周岁以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六、申请人家庭在入住新房前应办妥原房退房手续并结清房屋租金、水、电、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解除原租赁合同,与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公租房承租人家庭原则上只能申请一次调换公租房。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规定由佛山市高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通过审核的家庭获得租金补贴资格。
3、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人承租公租房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市住保中心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帐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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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住建部门在有符合条件的空置公租房房源情况下通知申请人抽签选房。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必须到区住建部门进行选房登记,申请人未按期登记选房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房,继续轮候,由排在其后的申请人依次递补。
(二)区住建部门会同高明区沧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定期进行抽签选房,参加选房的申请人按以下次序抽签选房:
1、同时符合本规定两个调房条件的;
2、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残疾、行动不便的;
3、家庭成员中有年满 75 周岁以上老年人的。
同一次序内的申请人按登记入册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三)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纪检组对抽签选房过程进行监督。
2020年6月17日,南海区重新修订出台了《佛山市南海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实施细则》,南海区公租房外来人员申请对象为:
一、在南海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及其家庭,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南海区有稳定工作,申请时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或以上劳动合同。
注:“申请人为本区个体工商户的,应取得营业执照。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
2.申请时家庭(个人)资产等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①申请人或家庭成员为佛山市内注册资本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
②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在佛山市内拥有汽车的,汽车价值需低于15万元,且数量不得超过1台(自有汽车价值以购车发票为准,每年折旧率为8%,无购车发票的应提供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车辆评估报告)。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南海区内无自有住房,或现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4.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或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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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仰广场公租房
租金方面:
禾仰广场的租金为每月10元/㎡,相较于附近的出租屋有很好的价格优势。
交通方面:
从广州南站驱车至禾仰广场公租房,只需5分钟即可到达,该公租房项目在长江路和港口路交界,临近魁奇路地铁站,来往广州、禅桂都十分便利。
目前,禾仰广场公租房项目提供1000套房源,入住率近5成,欢迎有需求的市民前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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