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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区公共租赁住房续租和退出管理/禅城区人才公寓和公租房有何区别?

时间:2020-09-24     人气:1187     来源:     作者:
概述:  续租和退出管理  (一)续租管理。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以前3个月按相关程序提出申请,经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会同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查和公示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重新确定配租资格,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发放符合配租条件通知书,承......

  续租和退出管理

  (一)续租管理。租期届满需要续租的,应在租期届满以前3个月按相关程序提出申请,经区国土城建水务局会同区民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实施审查和公示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重新确定配租资格,由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发放符合配租条件通知书,承租人凭通知书签定续租合同。

  (二)退出管理

  1、合同退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的,必须退出租赁的房屋。凡因违反合同或在租期届满时经审查不再符合条件的,应依约在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退还住房在规定的30日内确不能按期退出的,经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照市场租金收缴房租。过渡期从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出具审查意见之日起开始计算。

  2、强制退出。承租家庭在过渡期届满后拒不退还住房的,区国土城建水务局、各镇(街道)国土城建水务局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收回。

  企业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续租和退租由企业自行管理。

 



         人才公寓属于公共租赁房的一部份,主要区别是保障对象不同,公租房申请对象包括本区居民、外来务工(包括各类人才);人才公寓申请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

  对象细分

        一、公租房申请对象

  (一)本区城镇户籍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

  (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人才公寓申请对象

  在禅城区工作的各类型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在禅城区已进行工商注册和税收登记,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可以个人(家庭)名义申请人才公寓: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技能资格的人才;

  3.经区人才服务管理部门确认的禅城区急需引进的人才。

  (二)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如已经在本区或佛山市中心城区生活居住的,无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单位自管公房。

  (四)申请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申请人没有享受过本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所在企业(单位)当年没有享受本区人才公寓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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