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3号)
鉴于当前疫情输入性风险持续上升,新发疫情呈现多点、多链散发的复杂态势,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除了桥南街、沙湾街以外的14个镇(街)的行政辖区实行以下五条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严格实行围合管理,设立专人专岗,凭出入卡进入,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以及地铁、公交(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除外)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各部门、各镇(街)、各村(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监督,有义务制止不符合本规定的车辆流动(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况除外)。
(三)原则上居家办公。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外,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四)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五)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
二、桥南街、沙湾街行政辖区继续严格执行《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1号)、《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62号)及《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落实第62号通告相关措施的通知》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暂停堂食,密闭、半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管托育机构暂停服务。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桥南街、沙湾街内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
三、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镇(街)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
四、住宿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检测中证明、扫场所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村(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加强出舱(院)者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出舱(院)后三个月内不参加核酸混管采样,确需检测的,可凭出院诊断书到医院黄码检测点采样或向现场工作人员报告按单人单管采样。
六、依法打击违规载人。严禁货运机动车违规载人、利用各种交通工具协助风险区域人员擅自离开风险区域进入本区。全区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行为打击力度,对造成疫情防控重大风险或者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全面加强检查监督执法。属地镇(街)和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村(社区)、小区、园区、商厦、餐饮场所、酒店、宾馆等落实防控措施的巡查检查力度,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严格查处。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近日,天河区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在天河区除石牌街、天河南街、林和街、冼村街、猎德街以外的区域,实行如下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城中村(包括石牌村和天河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地铁、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住宿经营场所应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应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街道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
六、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各相关街道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报备报告。
近7天内有新冠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在入穗前请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申报,并在抵穗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市民接到电话、短信、健康码异常等涉疫风险提示时,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严格落实跨省人员“落地检”措施。
严格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措施。依托我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站场开展外省来(返)穗人员“落地”核酸检测,实施“即采即走”,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进一步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四、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区来(返)穗人员管理。
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核酸采样。第8天凭核酸阴性结果解除隔离。
五、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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