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老兵迎新春 题写福字送关爱
(图: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超海为荔湾区“最美红棉老兵”、花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荣誉指导员牛克林送福字)
(图:荔湾区芳村小学“小小书法家”正在写福字)
(图:荔湾区2023年“喜迎新春 送福老兵”活动现场合影留念)
(图:东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喜迎新春 送福老兵”活动现场)
(图:东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喜迎新春 送福老兵”活动现场)
(图:东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喜迎新春 送福老兵”活动现场合影留念)
新春将至,年味正浓。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升退役军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近日,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工商银行广州中荔支行、荔湾区芳村小学等,分别在荔湾花地湾党群服务中心和东漖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举办“喜迎新春 送福老兵”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送上节日的祝福和真挚的问候。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超海、荔湾区东漖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鸿钦等出席活动。
挥毫泼墨,迎春送福
活动现场,一张张桌子依次排开,笔墨纸砚一应俱全,书法爱好者挥毫泼墨。“玉兔迎春到、红梅祝福来”“光荣传统光荣史、英雄阵地英雄兵.......”书法家们把对新春的期望和祝福全部融入笔墨间,一张张不同形态的“福”字和一副副寓意吉祥的春联,满载着节日祝福,为即将来临的春节增添了浓浓的喜庆氛围。
活动当天虽然下着小雨,但阻挡不了老兵们参加活动的热情,近百名老兵早早来到现场等待,他们有的帮忙牵春联、有的帮忙晾晒、有的和战友挑选春联、赏书法、回忆峥嵘岁月,热闹非凡。“看惯了市场上千篇一律的印刷春联,还是手写的有年味,等墨干了马上就回家贴上”,现场的老兵高兴地说。
以笔寄意,以字传情
受邀的书法家们和芳村小学5名“小小书法家”以笔寄意,以字传情,语道“百福百寿”,上百副春联一气呵成,十多种不同字体的“福”字用心写下。很多刚刚写好的对联和“福”字刚离开书法家的笔尖,墨迹未干,便就被大家“抢”走。捧着新鲜出炉的春联和福字,老兵们个个喜上眉梢,红红火火的春联和一张张笑脸相得益彰,传递着新春的温暖。现场墨香四溢,一句句寓意吉祥的新春祝福跃然纸上,一副副笔酣墨饱的春联展现眼前,红色的楹联、喜气的“福”字,一笔一画,是浓缩的诚意,饱含着书法家们对退役军人的关爱,表达着社会各界对退役军人的美好祝福,饱含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退役军人、关爱退役军人和维护退役军人的情谊。
用心关怀,情暖老兵
每位收到新春祝福的老兵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荔湾区“最美红棉老兵”、花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荣誉指导员牛克林表示,非常感谢荔湾区党委政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退役军人组织这场写春联送祝福活动,一个个“福”字虽然不贵重,但却让他们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收到了一份有温度、有分量的“文化年货”,深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怀和厚爱。荔湾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超海表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不仅是与退役军人加强沟通联系的好平台,也是服务退役军人开展活动的温馨港湾。今后,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将始终坚持以政策解释到位、困难帮助到位、扶持就业到位、感情沟通到位‘四个到位’把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得更好,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关爱送到退役军人的心坎上。”现场活动结束后,荔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分别上门走访慰问,将上千副充满喜庆吉祥的春联和诠释美满幸福的“福”字,送到退役军人代表手中,给大家提前拜年,送去新春祝福。
真情服务 再创辉煌
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值得倍加关心、倍加爱护。荔湾区党委政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链接爱心企业,连续三年开展退役军人新春送福系列活动,确保走访慰问“不断档”,关心关怀“不延迟”。新的一年,荔湾区全体退役军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接续奋斗,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的“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在全社会营造爱国拥军浓厚氛围,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买了一套二手房
结果前业主欠了两万多元的物业费
物业公司反向自己索要
不交就停止供水?
一起来看这位业主的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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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欢欢喜喜买新房
怎知竟有“内情”
2020年12月,小佳(化名)从案外人胡某、陶某处购买了岳阳市某小区房屋,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2021年6月26日,小佳开心地入住该房屋。然而她不知道的是,从2017年7月1日起,该房屋就存在未缴纳水费、物业费及滞纳金的情况,累计已达两万多元。
物业公司多次向小佳催缴上述费用,并于2021年11月1日、11月19日两次采取了停水的极端方式,她只能出去住酒店。
无奈之下,小佳将物业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恢复供水,公开书面道歉并承担原告因停水造成的酒店住宿费、交通费等共计6000元;重新计算原告自2021年6月入住至今的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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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辩称,案涉房屋目前供水正常,原告主张以公开方式书面赔礼道歉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停水情况属实,但停水后原告随即自行开通,故不存在产生住宿费、交通费的必要;此外,原告应当概括承受就案涉房屋所产生的合同义务,其承担后可向前业主追偿,原告购买案涉房屋后未及时告知被告,作为理性的成年人在购二手房时应当到物业处了解案涉房屋水电费等情况,原告未尽到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判决】
赔偿损失并赔礼道歉!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供水、供电合同的当事人系业主和自来水公司、供电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经法定程序才有权终止供应水电,物业企业无权对业主断水断电。即使是二次供水,物业公司也无权停水。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水费等,物业公司可以通过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不能采取粗暴停水等方式,故被告无权对违约业主采取停水措施。
关于原告是否应概括承受前业主的物业费、水费欠费问题。因合同具有相对性,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未涉及后来的买房者,新业主即本案原告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欠费。原告与前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对该部分也有约定,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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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案涉房屋于2020年12月11日过户至原告小佳名下,过户登记具有即刻对外产生公示效力的法律效果,即小佳自2020年12月11日起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自此开始的水费、物业费等亦应由新登记的房主即原告小佳承担。
虽然原告主张自2021年6月26日实际入住才应开始核算水费、物业费,但房屋买卖合同仅约束买卖双方,入住时间也仅影响原告与原房主内部权利义务的分配,不能产生对抗被告物业公司等外部主体的公示效果,故原告主张亦缺乏法律依据。
原告应从2020年12月11日起缴纳案涉房屋物业费及水费等,前业主欠费部分被告无权向原告催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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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恢复对案涉房屋的供水(此项已履行完毕),赔偿停水所致原告小佳经济损失1200元,并向其书面赔礼道歉。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提出上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律分析
● 业主还没入住的新房,被告知需补交过户登记至入住期间的物业费,这合理吗?
现实中,如果签订的二手房转让合同中未对物业费明确约定,那么关于物业费的承担一般可以综合房屋的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的时间来确定,如果房屋产权和交付时间相近,一般以转移登记时间来作为物业费承担的分界点,即转移登记前由原房主承担,转移登记后由新房主承担。
过户登记具有即刻对外产生公示效力的法律效果,自过户之日起房屋归现业主了,之后的物业费由现任业主承担。为了避免争议,建议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对于物业费承担的条款进行明确约定。
● 不交物业费就停水停电?这合法吗?
不合法。如果物业公司在催交物业费时采取了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违法方式,而造成业主损失的,业主可以依据相应的证据向物业公司主张其承担相应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1月17日,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召开2023年度工作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表扬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2023年工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局党组书记、局长沈小革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上,通报了2022年主要工作情况。2022年,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坚持党建引领,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抓好政治监督,全力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坚持人民至上,惠民举措落地落实,积分制服务增量增质,融合关爱暖心连心,全力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夯实基础,网格党组织建设跨上新台阶,网格社会化路径实现新突破,网格员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果,网格信息化支撑增添新功能,全力推动综合网格创新发展;坚持精细管理,持续做好来穗人员信息采集,不断强化出租屋综合治理,积极推进城中村治理专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全力防范安全风险;坚持管党治党,深化模范机关创建,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
2023年,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抓好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融合服务意识,推进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进一步增强来穗人员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工作导向,多做打基础、蓄底气、利长远的工作,深入推进党建引领网格化服务管理;牢固树立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鲜明工作导向,摸底数、强组织、保安全,深化数字赋能,坚决守住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平安建设、安全发展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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