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1、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2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3月01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1、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白石村沙巷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商铺,资产占地面积共约68平方米,建筑面积共约68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1、新塘镇白石村白石路64号商铺之2;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商铺);
4、租赁期限:5年;
5、交易底价:13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每期的前5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无递增;
8、交易保证金为¥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353608001000005804;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白石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15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3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8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白石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3月01日 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白石村沙巷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602223387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2月20日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1. 社区治理类协管员19名;
2. 城市管理类协管员2名;
3. 公共服务类协管员1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具体详见岗位需求表;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3日至2月2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所有报名材料均要求提交扫描件,提交报名材料邮件格式名称统一为:考生姓名+岗位+报名材料压缩文件包,报名电子邮箱:lwznjdzb@163.com。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登记表发送成功后不得更改。
(3)报考人员填写《荔湾区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报信息后打印出来签名、扫描发至邮箱,一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请填写《考生报名回执》详见附件3。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注: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初定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历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199239,监督电话:8153221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中南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中南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doc
(图:区商务投促局召开2022年度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
2月17日下午,区商务投促局召开党员领导干部2022年度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区纪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严密组织、扎实安排,贯彻落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有关精神,认真做好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项会前准备工作,为召开一次高标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上,督导组宁传勇同志进行了全面客观的点评,并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在学思践悟中奋进新征程,二是在整改落实中干出新成效,三是在巩固成果中展现新气氛。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立峰同志代表局领导班子作了表态发言,针对本次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区商务投促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将以身作则,带头制定实实在在的整改措施,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逐个逐项落实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过硬成效推动全局工作取得新成效、开创新局面。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全面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凝心聚力谋发展,敢于担当勇开新局;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从严从实抓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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