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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广州市荔湾区气象局2023年双随机抽取事项清单

时间:2023-02-21     人气:216     来源:区气象局     作者:
概述:......

序号

抽查事项

中文名称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抽查比例

抽查频次

抽查对象

抽查主体

抽查频次

抽查方式

1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1.《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七条、第五十六条。

2.《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是否组织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是否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档案;是否定期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进行气象灾害风险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

30%

以上

每年一次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气象局

每年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2

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2.《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检查从业单位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检查是否具有满足检测要求的仪器设备;是否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规范》(QX/T403)的要求落实年度报告。

50%

以上

每年一次

注册在荔湾区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气象局

每年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3

防雷减灾工作的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2.《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四条。

3.《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4.《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五十六条。

5.《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

防雷安全工作档案建立情况;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雷电灾害(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雷电灾害(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开展情况;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制度落实情况。

50%

以上

每年一次

防雷安全重点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气象局

每年一次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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