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市派出所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HCG-230009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5,08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4日 至 2023年04月2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禅城区朝安南路28号1座(丰收街5号楼)3楼北区 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启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响应文件开启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澄清、磋商和报价需要及时响应。请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环市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朝安北路3号
联系方式:0757-833710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小姐
电 话:0757-82280298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湖景湾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现委托(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FSJC20231122
二、招标项目名称: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社区湖景湾花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0.00
四、招标数量:一家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具备合法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物业服务企业。
(三)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佛山市房地产行业诚信手册或在佛山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诚信档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七、公示时间: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期间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进行报名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出售的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500元整,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8时30分-9时00分,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十二、开标时间:2023年5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指定开标2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十四、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1日止。
十五、联系事项
(一)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湖景湾花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联系人:张先生、刘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528200
(二)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捷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传真:/
邮编:528200
(三)
招标项目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956819
2023年佛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
将于4月19日开始
今日起我们将推出系列内容
为您提供报名指引
凡有意入读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统称“民办学校”)的各类招生对象,都必须在佛山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数据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市民办招生平台”)报名。
一、报名时间
4月19日上午9点至2023年4月25日下午5点。
报名的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系统刚开放时的高峰期报名,也尽量不要在系统关闭前几分钟“卡点”报名。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我市民办学校学位。
二、报名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当年8月31日前(含)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已拥有小学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现已就读初中一年级或已拥有初中学籍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虚构年龄或受教育年限、隐瞒学籍报名的,将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三、报名所属区
报名所属区,即学生本人或父母符合哪个区的报名条件,想报读哪个区的学校。报名所属区选定后,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填报志愿时,只能填报报名所属区内学校志愿。补录时,只能参加报名所属区内学校及具有面向市内区外补录资格学校的补录。
如何选择报名所属区?
根据本人或父母所符合的条件选择报名所属区,同时符合多个区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区作为报名所属区。
比如:
1.孩子的户籍在禅城区、爸爸的户籍在南海区、妈妈的户籍在顺德区,那么可以选择禅城、南海、顺德任一一个区为报名所属区。
2.孩子的户籍在高明区、孩子的小学学籍在三水区,孩子报读初中,那么可以选择高明、三水任一一个区为报名所属区。
不同对象选择报名所属区的详细指引见文后清单。
提醒:报读南海区、顺德区民办学校的家长除按照上述方法,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所属区外,还需正确选择所属镇街,并提供能反映所属镇街的材料。所属镇街的选择会影响可选择的学校志愿。
四、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材料分为通用材料和其他材料。
通用材料
所有报名对象均需提供
1.户口簿(户主、父母及儿童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身份证(正反面)。
3.儿童出生证(或其它亲子关系证明)。
如孩子有除父母外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并以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的条件报名,需提供监护证明。
其他材料
根据报名对象的类别提供材料,具体见文后指引
请家长按照自身类别提前将相应的材料拍照留存。
申请双(多)胞胎和“长幼随学”服务的,除和普通学生一样,提交上述通用材料和其他材料外,还需按照系统提示提交相应材料。
1.双(多)胞胎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户主、父母及儿童页)。
2.哥哥姐姐和弟弟妹妹的出生证明、户口簿(户主、父母及儿童页)。如出生证明和户口簿均无法佐证为同一法定监护人,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
不同资格类型学生选择所属区及上传材料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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