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最新公园建设计划
高明区全力打造"山水间,最高明"公园城市的美好蓝图。截至2022年底,高明中心城区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约222.71公顷(含水体面积),共32个公园绿地,其中综合公园9个、湿地公园3个、社区公园20个。
公园城市
新建公园情况
01、滨江湿地公园
滨江湿地公园整合西江沿岸生态自然湖岸、生态绿道,结合西江流域文化打造生态溪流景观、仿自然湿地树林、江堤景观,建设内容包括环湖路、驳岸自然草坡、滨水廊架、各类景观栈道、滨水广场、驿站、厕所等。公园主要由陌上溪、陌上舞、陌上歌和陌上茵四大主题片区组成,旨在打造以生态保护、休闲游憩、眺望江景于一体的开放式生态空间。
02、欣荣公园
高明区欣荣公园建设面积约1900㎡。充分利用城区闲置绿地,在商业区、住宅区和学校汇集区域打造集绿化、公厕、喷水池、健乐设施和娱乐设施于一体的口袋公园。欣荣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旨在满足周边市民业余休闲娱乐的文化精神需求,增加我区绿量的同时,还能够营造和谐、欢乐的氛围,丰富市民的娱乐生活。
03、西江产业新城公园改造提升
对秀丽河公园、智湖公园、丽江水廊、南连溪、明湖公园的木质栈道、亲水平台和护栏进行升级改造,增设儿童游乐设施,铺设EPDM地面,提高市民休闲娱乐安全系数。
05、社区体育公园改造提升
项目改造面积约2500㎡,主要对中心城区外经园、工业园、建设园、安泰街绿地、美延街绿地五个社区公园进行微改造,扩展运动场地及增设运动设施,为市民提供日常休闲好去处。
在建公园情况
01、明湖公园二期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101.59万平方米。从空中俯瞰,明湖二期形似"明"的"日"字旁,结合岸线与农田肌理所铸成形,而明湖一期呈满月之形,与"日"湖相映争辉,形成"明之湖"",“明之湖”串联荷富大道中央水廊、秀丽河等水系,形成2.5千米长的明湖南北岸不同的城市景观岸线,打造"河湖相融、城水相依"的城市生态中央公园。该项目于2020年12月动工,目前凤凰路以东片区已建成对外开放,预计2023年6月全部建成对外开放。
02、南蓬山公园二期
项目建设总面积约11.5万㎡。以"南""蓬"二字为设计灵感,响应佛山"绿城飞花"主题绿化景观建设,通过修建步道,拾级而上,开展历史典故等科普教育,借此传达一种勇于探索、勤思敏学、不畏艰苦的登高精神和态度,谓之"道探蓬莱"。
03、灵龟公园
一期改造提升项目计划建设西江沿线300米碧道,修缮现有登山步道、环山道,新增灯光亮化、给排水系统等基础工程建设,新建古码头、亲水平台等,清理保养龟峰山山体树木。该项目于2022年5月动工,预计2023年内逐步建成对外开放。
规划公园情况
01.福临岭公园
启动福临岭公园规划建设,分步建设福临岭山体慢行步道系统,为市民打造家门口良好的登山路径,初步达到"开门见绿,登高望江"的美好景象。
02.黄翁山公园
启动黄翁山公园规划建设,分步推进森林步道、瞭望台、休憩驿站、儿童活动区、公共厕所等设施建设,实现中心城区市民在家门口登山亲林的美好向往。
03.七星岗公园改造提升
根据佛山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要求,结合高明地方文化,规划打造适合全年龄段的综合性公园。通过在园内建设中央活力广场、爱国教育广场、儿童娱乐区、运动场、科普园、健身步道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满足周边社区居民休闲娱乐新需求,激发社区经济新活力,展示宜居环境新风貌。
04.金华社区绿地改造提升
规划对金华社区片区绿地(涉及面积13590㎡)改造提升为具有体育运动场地、儿童游乐设施、老年人康乐设的适合全年龄段的口袋公园,以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为主,打造"开门见绿、推窗见景"的打卡点,提升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这么多公园绿地
你最喜欢哪一个?
(图:座谈会现场)
(图:王韵婷副区长在座谈会上讲话)
近日,副区长王韵婷主持召开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代表交流座谈会,区文广旅体局副局长杨伟、辖内共13家文化产业园区及重点文化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上,王韵婷副区长认真听取了各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对自身经营业务、发展规划和诉求等情况汇报,并进行现场回应。她强调,要紧紧围绕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助力文化产业园区和重点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一要当好企业的服务官,为园区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及时掌握企业发展经营中遇到的难题诉求,积极协调帮助解决;二要用好惠企助企政策,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加强惠企政策的宣讲,通过人才入户、子女教育等政策留住企业、稳住企业。
下一步,荔湾区将出台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不断优化区内营商发展环境,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广东崇正拍卖公司:
你公司在“崇正在线”微信小程序举办“崇正网拍第10期文物艺术品拍卖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该场拍卖会有134件/套拍品,预展时间:2023年4月20-23日,拍卖时间:2023年4月24-25日,预展平台和拍卖平台为“崇正在线”微信小程序(ID为wx023999dba594395c)。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家文物局《关于改进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办博函〔2015〕992号)的要求,以及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的审核意见,现对该场拍卖会文物标的批复如下:
一、请严格遵守《网络拍卖规程》等有关网络拍卖规定,不得借网上拍卖之机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拍假,并按要求在拍卖前向社会公告及展示。
二、拍品清单中有“×”标记号的10号共1件/套标的属禁止拍卖物品,须撤拍。拍品清单中的其他标的符合文物拍卖标的审核要求,均可上拍。
三、拍卖后需要出境的标的,须经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办理出境手续后,方可从指定的口岸携运出境。
四、请你公司按此批复举办拍卖会,自觉接受各级文物行政(执法)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在拍卖结束后30天内将拍卖记录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不作为对上述标的真伪、品质及瑕疵等的认定。
六、本批复或批复文号须登载于拍卖图录、相应网络平台或宣传品的显著位置。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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