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保畅安,广州新港海事处推出“一桥一策”
“请进一步核实你船净空高度,以便安全通过东江桥!”4月12日上午,广州新港海事处执法人员对即将通过东江桥的船舶发出指令。汛期到来,新港海事处辖区水位上涨,为做好船舶防碰桥工作,该处推出“一桥一档一策”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工作。
针对不同的桥梁情况,该处采取“一桥一档一策”,为每一座桥梁量身打造独有的防碰撞措施。目前该处辖区共有三座较大的桥梁,分别是沿江高速大桥、东江桥、黄埔大桥。沿江高速大桥位于航道转弯处,新港海事处对此区域采取强化提醒、有序通航的措施;而东江桥由于建造年代久远,设计安全通航净空高度仅为9米,随着内河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船舶碰撞桥梁风险较为突出,针对此情况,新港海事处从桥梁业主单位引入监控系统,严防船舶超高、违规追越等行为,在汛期水位超过警戒位置时,对该桥进行临时交通管制;黄埔大桥水域多浅滩,航行船舶如果对水域不了解,容易出现搁浅等问题,为此,新港海事处强化日常巡航,时刻维持通航秩序,并对桥区水域制定流域码头动态预报、汛期连续值守盯防、特殊时段交通管制、船舶过桥安全提醒、船舶流量定期分析、桥梁违章重点打击、桥梁业主保持沟通、安全教育持续强化等八项措施,力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汛期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复杂,广州新港海事处再次提醒广大船员朋友,在航行通过桥梁时,务必提前了解桥梁高度等情况,加强瞭望,按要求航行,遇到危机情况拨打海事求救电话12395。
(广州新港海事处 何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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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担心每天吃的蔬果含有农药残留?你是否担心购买的鱼虾水产含有非法添加?“你送我检”活动一一为您解答。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舌尖上的安全”一头连着广大生产经营者,一头连着千家万户的餐桌。“你送我检”活动正是一项面对面服务、实打实守护百姓“菜篮子”安全的民生实事。早在疫情前,黄埔区市场监管局便已举办过该活动,受到了广大街坊朋友的一致赞誉,但受疫情影响一度暂停。时隔三年,这一接地气的民生活动重回大众视线。
免费检测,最快半小时出结果
4月11日上午,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的“你送我检”首场食品安全宣传便民服务活动在南岗沙步市场拉开了序幕。活动现场安排了食品安全科普、免费快检服务、快检演示与体验、趣味小游戏等互动环节,务求让街坊朋友更深入地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培养健康良好的饮食习惯。
据了解,快检服务可以检测蔬果、畜禽、水产等,检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沙丁胺醇、啶虫脒、克百威、氟虫腈等,街坊朋友只要将送检样品交给现场的快检人员,快检人员对每个样品进行取样、登记、编号,使用快检设备对其进行检测,最快半个小时后便可知道快检结果。通过快检可以知道果蔬中是否有农药残留,禽畜肉类中兽药残留等,让消费者“看”到肉眼看不见的东西,能够吃得更放心、更舒心。同时街坊朋友也可以近距离接触检测工作并学习掌握食品安全的相关事项。活动当日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对消费者送来的菜心、生菜、猪肉、鱼类等55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所有批次样品现场检测均为合格。
接下来,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在10个A类民生市场有序开展“你送我检”、“食品安全进社区”等科普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39家食品单位“天天快检”,一季度合格率99.5%
黄埔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标准,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采用“政府监管+企业自检+第三方服务”的工作模式,在全区39个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配送中心实施食用农产品“天天快检”,每天早上对上市的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并公示,及时将问题食用农产品阻挡在餐桌之外。今年一季度全区累计快速检测48661批次食用农产品,合格率为99.5%,下架销毁244批次共 1953.71公斤不合格食品农产品。对连续三次或一个月内有三次快检不合格产品的销售主体实施监督抽检,精准打击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行为,倒逼经营户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把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关,筑牢食品安全底线。
今年,食用农产品快检再次入选广州市十大民生实事,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在全市农贸市场(大型超市)、新业态电商配送总仓对“肉菜鱼”等主要食用农产品开展快检,全年将完成不少于190万批次,同时持续实施广州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以“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两盘肉”“四条鱼”(豇豆、韭菜、芹菜、鸡蛋、乌鸡、肉牛、肉羊、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等11个重点整治品种为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严格把关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入市查验,严守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陈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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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拟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2023年度党建引领宣传用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二、采购内容
定制有党的二十大宣传、街情街史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图样宣传用品,包括折页扇(折叠扇)2500把、小台灯2500个。
三、总价最高限额
人民币9万元(含设计费、制作费、运输费等)。
四、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公告时间(三个工作日):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0日。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报价资料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二楼左侧(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徐女士、范先生;联系电话:81927957、81753633;
(三)报名方式:将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直接递交给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
(四)资料提交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3.相关产品设计方案(原件,并加盖公章);
4.报价资料;
5.过往业绩;
6.承诺书;
七、供应商确定
(一)在报名时间内收集齐供应商报价资料后,进入比选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小组组织实施;
(二)对符合相关条件和质量标准的物品报价及质量进行比较,同等产品质量条件下,按报价从低至高依次确定第一候选单位、第二候选单位;
(三)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签订合同
中选供应商在收到中选通知后3天内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视中标单位自动放弃,我单位有权依法选择候选中选单位。
附件:桥中街道关于采购2023年度党建引领社区(经济联社)服务群众宣传用品项目承诺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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