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HCG2023-31
二、项目名称: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佛山市高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高明大道中117号花好月园C1栋25-26号铺(住所申报) | 3,563,383.97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工程类(佛山市高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 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 60个日历天 | 肖笃沅 | 粤2442021202203325 | 3,563,383.97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茂林、谈贺源、朱杰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工程采购招标代理等服务收费计费指引的通知》规定计费。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 2.23549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高明区“凤鸣朝阳”乡村振兴示范带“绿色康养”精华段整治提升工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佛山市高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8.00 | 55.00 | 9.19 | 92.19 | 1 | 1 |
广州一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33 | 55.00 | 9.72 | 87.05 | 2 | 2 |
佛山市高明长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2.67 | 55.00 | 8.96 | 86.63 | 3 | 3 |
广东上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0.00 | 55.00 | 10.00 | 85.00 | 4 | |
广东梓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33 | 55.00 | 9.06 | 83.39 | 5 | |
广东旭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6.67 | 50.00 | 9.22 | 75.89 | 6 | |
广东益峰建设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19.67 | 45.00 | 8.97 | 73.64 | 7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丽路1号
联系方式:0757-88809638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3座十楼
联系方式:0757-88630279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谭小姐
电话:0757-88630279
附件: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佛山市高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佛山市高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pdf
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5日
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六股份经济合作厂房出租项目
竞投公告
HCN2023-093
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的委托,定于2023年5月8日10:00在官当经联社对该社的厂房进行公开竞投。现将竞投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月明居委会官当第六股份经济合作辖区内;
2.标的物明细表:(标的物面积不再进行测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面积 | 交易底价 | 承租期限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经营范围 | 递增情况 |
1 | 旧厂房 | 750平方米 | 5000元/月 | 3年 | 5000元 | 20000元 | 合法经营 | 每年递增10% |
3.付款方式:先付款后使用;
4.补充说明:(详见合同)
4.1建议业主方对建筑物进行房屋安全评估,确保建筑物在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出租。 建议厂房不能引入废品收购或废品堆放项目。该地块在无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属于存量历史用地。禁止天面翻新、改扩建,详情请咨询自然资源所。若需要在该地块上进行建设,必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关用地及报建手续,手续完善后才能进行建设,且必须做好扬尘防治措施、安全生产措施,遵守相关市容环境卫生的规定。不能违规改建、扩建、翻建。按照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会议对村级工业园区的要求,关于厂房出租项目请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综合执法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纪要》【(2022)5号】文件第三条议题决议执行。请甲方与乙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甲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在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前,禁止擅自对原建筑进行加改建及建筑天面翻新,不得用于建设破碎场、洗沙场等。根据佛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该地块位于重点管控区〔编号:ZH44060820001),地块的开发建设应严格按照该管控单元的要求进行。若地块引入的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的须按规定完善环保手续,并经批准或备案后方可动工建设或投入运营。地块项目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请督促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职责,同时发包方要落实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职责。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所出租标的物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管理部门的开发使用要求。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到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该项目中标结果经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有效投诉,中标人需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投标。
四、本次标的物出租项目采用现场暗标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以先开先得确定中标人)。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官当经联社;
3.携带资料明细如下:本人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现场现金递交,投标人中标后,经公示没有异议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七、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定于2023年5月8日10时00分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官当经联社正式开始。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官当第六股份经济合作
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13420805591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202379937
荷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757-88666838
佛山聚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窗口 邮 编: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32030 传 真:0757-877300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佛山顺德醴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纬分公司高新复合阻隔材料升级扩产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永业路6号之一(中心经纬度为:N23°13′56.291″,E112°55′8.382″),占地面积为390710.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1622.8平方米,总投资100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本项目主要从事复合塑料编织品的生产,年产复合塑料编织品28800吨。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580人,实行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厂内不设宿舍和食堂。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措施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喷淋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邓岗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的较严值后,经污水管进入邓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定期委托零散废水处理单位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拉丝、复合、造粒、再生工序产生的废气、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 项目拉丝、复合、造粒、再生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VOCs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凸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速率按50%执行)及表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厂区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内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三)噪声 本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的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建设单位采取对各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废油墨桶)等。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由有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3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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