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 年 5 月 6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3-02825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69,504.2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8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提供以下两项证明材料。①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②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并有其公章,且能反映审计结论)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见附件)或参照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 (财库〔2014〕68 号)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 (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门诊四楼健康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 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4 月 24 日至 2023 年 5 月 5 日,每天上午 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3年 5 月 6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开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智慧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响应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响应文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线上提交,开标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请供应商特别注意,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荔村村委会甲子路1号
联系方式:0757-22819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道勤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凤山西路25号二层之二
联系方式: 0757-22257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欧阳小姐
电话: 0757-22257133
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高明区现有城镇排水管网协助运维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2023(SZ)XZ0029
项目名称: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高明区现有城镇排水管网协助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性质:企业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490711.08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高明区现有城镇排水管网协助运维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项目内容:
4、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购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每12个月签一次,每次服务期限为12个月。招标人于服务期的第12个月对前11个月的考核结果进行评审是否续签,服务期间中标人满足12个月的月度考核算术平均分大于或等于90分,且无出现过<80分情况,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续签第二次12个月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各包组通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9、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10、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4月25日9点30分至2023年5月5日23点59分
2、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ggzy.foshan.gov.cn/
3、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提交投标文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 室
4、开标时间:2023年5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 室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介: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dlongxinghe.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开招标文件公示
公开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5日
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公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入库路径:投标人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信用记录查
询及使用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其支付方式等要求详见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询问、质疑
1、各投标人对公开招标文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存有任何疑问,可在采购公告期内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
2、投标人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入“项目询问/质疑”,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询问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综合平台要求进行提交,并查询和打印询问受理回执。通过现场面对面、传真、邮件、电话等非“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方式提交的询问函均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汇之源高畅排水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沿江路463号银海广场4座19楼
联系方式:0757-8886222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北路164号A座201号
联系方式:0757-822802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闯
联系电话:0757-82280298
注: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1.招标条件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顺发改资(容桂)〔2021〕7号]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核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包括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即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两个单位工程。
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用地面积约23222.39平方米,新建一条全长约563米,宽约35米,双向4车道的道路。南起文海东路,北止于文明东路。设计速度30千米每小时,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
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西起大福路,东至华基路,全长约5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宽度约60米,双向6车道,主要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安装部分、交通部分、路面部分、排水部分以及绿化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共240天。纵七路、容奇大道西两路段(单位工程)分别同步施工,其中:
(1)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的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2)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的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后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原因而延长。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天数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全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总额:60507135.16元。其中:
(1)纵七路(文海东路至文明东路段)道路新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6147110.30元;
(2)容奇大道西(大福路至华基路段)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360024.8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
4.5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
4.5.1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2名)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须派2名项目负责人分别负责项目内两单位工程(容奇大道西工程和纵七路工程)的施工管理,且其中一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另一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注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任一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7 专职安全人员 2 名,需分别负责本项目内两单位工程(容奇大道西工程和纵七路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 10 月至2023年 3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的规定,对于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限制其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行政处罚,且仍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以及被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进行管理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年 4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当天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即开标当天北京时间8:30~9:30),通过手机微信APP扫描付款二维码缴纳,支付时必须备注投标单位名称简称及项目简称(例如:投标人为XXX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简称:XXX公司-纵七路工程),否则因信息不全而无法识别投标人单位所导致的全部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按规定付款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按本项目《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的规定,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招标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需将相关开票信息(投标人全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名称、联系地址、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等)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gzjlfs828@163.com),招标代理机构将开具普通发票邮寄给投标人(或开具电子发票发送至投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缴费的付款二维码的获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条款。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 5 月 16 日 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不接受现场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高振中
电 话:1892313435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4室(佛山分公司)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王小姐、陆小姐
电 话:0757-83130602、83130360
电子邮件:gzjlfs828@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 3 楼交易执法科
邮 编:528000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