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综合评估项目比选结果公告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自行采购管理有关办法规定,经过比选工作立项、制定比选方案、公示交易公告、接收比选申请人报名、组建评选小组等环节后,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在广州市民政局8楼会议室召开了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工作综合评估项目比选会议。经评选小组评选,确定中选人为广州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本中选结果即日起公示1个工作日,对中选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提交书面意见。
比选人:广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社会事务处,联系电话:020-83179616(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5月4日
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荔湾区华林街道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共服务岗4人(即,社区组织员2人、公共服务类协管员1人、统计工作人员1人);社区治理岗1人(即,社区治理类协管员专职网格员1人),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所需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2.报考年龄、学历等相关所需条件,详见附件1;
3.年龄、学历、学位、工作经验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至5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方式:荔湾区华林街道办事处2楼党建工作办公室(荔湾区长寿西路72号)。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全面,报名提交的资料原则上不得进行更改。
(3)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荔湾区华林街道二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在“个人承诺”栏对应位置中进行亲笔签名。现场报名时,需一并提供《荔湾区华林街道二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个人页和首页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现场校验后退还至本人)。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4)拟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方能开考。如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延长报名时间,一般适当延长3天以上的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未达到1:3以上比例的,将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近期留意短信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成绩。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环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
注意事项: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入场,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须于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抽签室,否则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短信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对进入体检的人员,用人单位要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对拟聘人员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如决定考察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本人放弃录用的,招考单位可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考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二)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三)咨询电话:81731313/81068416,监督电话:8124292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本公告由荔湾区华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荔湾区华林街道二季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荔湾区人民政府华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4日
穗民案〔2023〕74号
雷群燕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几点建议》(第20232100号)收悉。广州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办理,经综合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各部门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扩大普惠养老供给的建议
一是创新鼓励支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出台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系列政策,持续举办中国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养老服务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和广州博览会养老服务综合展,积极搭建各类对接平台。通过广州“公益时间”志愿服务平台、“长者心声热线”等志愿服务品牌鼓励支持全民参与养老服务,发挥慈善组织、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积极作用,实现养老服务多方支持、广泛参与。目前共有养老企业7800家,数量位居全省第一,75%的养老床位、100%的养老服务综合体、95.24%的长者饭堂、100%的家政养老服务由社会力量提供。二是强化服务要素支撑减轻供给压力。街镇、村居级养老服务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或实行普惠性收费,以场地优惠、税收优惠以及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星级评定补贴、医养结合补贴等方式,有效支持和撬动各类市场主体扩大供给规模,提高供给质量,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制定《广州市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和使用管理十条措施》,从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和使用管理等全过程、全链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再强化。三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保障消费能力。政府资助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纯老家庭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每人每月200-400元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的,每人每月增加护理资助200元。长期护理保险覆盖全体参保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享受41项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34项医疗护理服务提供保障。此外对“平安通”智慧养老、居家适老化改造、家庭养老床位、助餐配餐等多项基本养老服务推出资助政策,构建“兜底+普惠”的财政补贴政策体系,实现人人可负担。
二、关于强化社区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是构建“1+N”服务网络。在每个区建有区综合养老服务平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基础上,整合利用社区内各种闲置、存量设施,每个街镇建设至少1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的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颐康中心),每个村居设置至少1个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助餐配餐等功能的村居颐康服务站。颐康服务站由所属街镇颐康中心统一管理、统筹运营,形成“1+N”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嵌入式、综合性、多功能、普惠性优质养老服务供给。目前全市共建成街镇颐康中心178个,实现街镇全覆盖;建成村居颐康服务站1475个,覆盖53%村居。二是统筹推进“3+X”服务。优化提升助餐配餐服务。2016年起在全市通过自建厨房、单位食堂专区(窗)、集体用餐配送、餐饮企业参与助餐配餐服务、邻里互助等多重模式开展以午餐为主的长者助餐配餐服务。全市建有长者饭堂1088个,实现镇街、村居全覆盖。长者饭堂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优秀案例。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护理站177个,为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巡诊、健康教育、慢病管理等服务。全市176个街道(镇)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全部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开展医疗服务,其中,与试点护理站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医疗服务的街道(镇)共有149个。创新“家政+养老”融合发展。推动家政服务机构介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推动街镇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引入专业机构开展生活照料服务,建立“护理员+家政员”养老服务队伍,实现街镇全覆盖,全部由社会力量提供服务。三是持续开展兜底民生社工服务。推进“广州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在全市镇(街)建立176个“双百工程”社工服务站,配备专业社会工作人员,为困境老年人提供疫情防控、心理疏导、情绪纾解、关爱帮扶、社区参与等专业服务。
三、关于提高家庭照护能力的建议
一是加强家庭照护培训指引。把家庭照护培训列入广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由养老服务组织和其他专业机构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心理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和其他有助于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的服务。每个街镇配备养老管理员,依托颐康中心设置养老服务向导,为辖区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查询、办事指引、服务转介等服务。二是开展家庭养老床位服务。依托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提供相配套的照顾服务,实现适老化改造、智能化设备、专业化服务“三入户”。对经核实合格且为本市市户籍、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2—6级的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每床3000元一次性建床补贴和每人每月200至500元护理补贴。三是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通过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老年用品配置等途径为老年人打造安全舒适的居家生活环境。改造内容包括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手杖、防走失装置等。政府资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以及失能的孤寡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居家适老化改造每户1000-3000元。四是实现智慧养老全流程监管。建设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实时整合23家单位、56类涉老服务数据,设立养老服务数据监测中心,运用人脸识别、手机定位等技术手段,实现养老服务过程可视、结果可查、质量可控,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流程监管。通过平台全程记录服务情况,全方位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其中,服务机构可随时进行质量跟踪,管理部门可随时进行抽查回访。
下一步,广州市将继续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构筑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深化颐康中心建设提升三年行动。印发实施《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基本规范》,结合养老服务评估和巡查督导持续推进颐康中心优化提升,做实做细做优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统筹调配资源等综合功能。继续推进颐康服务站建设,实现村居全覆盖,实行统一标识、标准,支持由颐康中心统筹管理和运营,形成“1+N”服务网络。二是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实施新修订的《广州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家庭养老床位政策文件,优化提升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根据老年人生活习惯和需求,推动适老化改造提质升级,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推进医养康养结合,推动颐康中心与护理站、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的有效融合。三是强化人才保障。修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就业补贴和岗位补贴办法。持续落实“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任务,加强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分类培养。组织全市养老服务向导岗位人员业务培训,保障向导功能有效发挥。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院长培训、养老护理员培训、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职业素养、服务质量和家庭照护能力。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制(修)订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评估指引,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升级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市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及相关业务子系统功能,提升“智慧养老”监管水平。
感谢您们对广州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州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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