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16所高中总计招收1130人
5月8日,佛山市招生办发布了佛山市2023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方案。今年,结合佛山市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双高”行动分类创建评审结果,16所市级高水平特色创建项目学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比去年增加9所。16所高中总计可招收1130人。其中,佛山一中、石门中学、顺德一中原则上每所不超过100个自主招生名额。
5月11日后公布自主招生计划
在16所市级高水平特色创建项目学校中,数理类别学校有3所,分别是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人文类别学校有2所,为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科技类别学校有3所,分别是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思政类别学校有1所,为佛山市第四中学;体艺类别学校有6所,分别是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音乐、美术、舞蹈)、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田径、游泳)、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顺德区勒流中学(武术)、顺德区实验中学(音乐、美术)、顺德区北滘中学(足球);国防军事类别学校有1所,为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
佛山市教育局根据拔尖创新特色人才培养和成长规律,结合学校办学成效,确定各类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控制数。其中,佛山市第一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原则上每所不超过100个自主招生名额。科技、人文、思政3个类别学校按照每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合计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且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80个。体艺和国防军事2个类别学校按照每所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和体艺特长生招生计划合计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10%,且自主招生计划数不超过50个。
各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须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5月9日前报佛山市教育局审核备案,5月11日后将统一时间公布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及简章。
非本市户籍普通借读生可报名自主招生
根据方案,每所学校自主招生报名对象均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含在佛山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佛山参加中考的学生)。非佛山户籍的普通借读生,也可报名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15日至18日,资格审核时间是5月15日至19日。有报名意向的学生必须统一登录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登记,学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获得相关学校自主招生志愿填报资格。考生须按全市统一安排时间填报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佛山中考。自主招生学校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继续按志愿表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中考后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
中考结束后,各学校将自行组织开展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各学校综合评价结果在中考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对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复核。
佛山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各学校自主招生中考文化科成绩控制线实行分类设置。其中,数理、科技、人文、思政4个类别共9所招生学校根据有效填报该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划定自主招生中考文化科最低控制线。体艺和国防军事等2个类别共7所招生学校根据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划定自主招生中考文化科最低控制线。
中考成绩在相应控制线上考生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未能达到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该校普通生计划或体艺类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
佛山市教育局强调,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干涉学生自主选择报名,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不得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考试及各类培训班,不得委托或组织推荐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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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妇幼】 我院举办“世界哮喘日”义诊活动
每年5月的第一个星期二是世界哮喘日,5月7号上午,三水区妇幼保健院在西南街道中心幼儿园开展主题为“增强体质、过敏性疾病防治--世界哮喘义诊活动”,进一步提高儿童生长水平,宣传正确的呼吸道疾病防治知识。
西南街道中心幼儿园老师与医护团队合影
活动吸引了不少市民前来就诊,儿科、五官科、儿童保健科的医生们为前来就诊的儿童和家属详细讲解有关呼吸道疾病、过敏性疾病的相关治疗及预防知识,并有针对性给患儿提供治疗建议和方案。
据了解,哮喘是目前全球最常见的慢性疾病之一,也是近年来十分引人关注的全球性公共健康问题。哮喘全称为支气管哮喘,是一种慢性气道疾病,以气道出现慢性炎症反应为主要特征,进而造成气道狭窄,影响肺部通气,导致患者呼吸困难。哮喘常引起反复发作性的喘息、气急、胸闷或咳嗽等症状。由于哮喘有反复发作的特点,会导致呼吸道炎症不断加重,降低哮喘人群的生活质量,限制了运动和日常活动,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
儿科副主任医师张健芳为就诊儿童家属讲解疾病相关知识
五官科主治医师简健波为就诊儿童检查
中医科中医师张敏仪为就诊儿童中医辨证
不少家属表示,通过本次哮喘义诊和相关知识宣教活动的开展,让他们对小儿呼吸道疾病和过敏性疾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增强了他们对疾病预防的自主意识,提供更加适应患者体质的哮喘控制方案,帮助更多人维稳顺畅呼吸的健康生活。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5月8日举行发布会,介绍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防控工作相关情况。一起关注!
近期全国疫情整体形势
“五一”假期后全国疫情形势如何?是否会出现区域性规模性疫情?
近期,全国发热门诊监测结果显示,“五一”期间部分地区疫情出现小幅上升,但各地在院重症病例数均未出现大幅增加,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也未受到影响。总体来看,国内疫情目前仍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各地医疗服务秩序正常,全国未出现规模性疫情。
专家研判认为,由于人群接种疫苗和新冠病毒感染后的免疫力存在随时间衰减的客观规律,全国疫情在今年4月上旬达到2022年11月以来的最低水平,近期开始出现缓慢上升的情况,这种变化趋势符合预期,也与全球奥密克戎病毒株波动流行的规律相似。
人群免疫力衰退是一个逐步渐进的过程,当前我国的人群总体免疫保护水平仍然较高。“五一”期间人群聚集和流动性增强,客观上增加了病毒的传播机会,预计“五一”假期后局部地区疫情可能会出现小幅反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可能会有所增加,但出现区域性规模性疫情的可能性不大,短期内不会对医疗救治和社会运行造成明显的冲击。
如果二次感染了新冠病毒,公众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无论是二次感染还是新变异株导致的感染,临床表现目前看都是类似的,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重症的病例目前还很少,主要是无症状或轻型病例为主。一旦感染不要恐慌,对症处理,同时仍然要做好个人卫生,包括戴口罩,避免或者减少进一步传播的风险。
第二方面,要高度关注高龄老人,没有接种疫苗的、有基础病的人群,避免感染或者减少感染的风险。因为无论是变异株还是二次感染,都会使这些重症高风险人群面临着重症甚至死亡的风险,所以我们强调,对老年人、有基础病的,要关口前移、早期干预。目前医疗机构重症的救治能力较充分,所以一旦有重症病人,及时住院或ICU治疗。
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情况
世卫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基于哪些方面的考量?
这一决定主要是基于对疫情的流行态势、病毒变异特征、人群免疫屏障和系统的应对能力建设这四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从当前疫情的流行态势来看,全球报告的新冠病毒感染人数、住院人数、重症住院人数和死亡人数都处于较低水平和持续下降状态。
第二,虽然新冠病毒还在不断变异,有些变异株出现了免疫逃避能力增强的情况,但目前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毒力、致病力、病死率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
第三,虽然全球疫情风险仍然较高,但人群通过自然感染和主动疫苗接种的免疫,已经建立了比较良好的免疫屏障。
第四,三年多来,各国都加强了医疗救助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的能力建设,包括人力资源、防控设备、疫苗药品等多方面的能力都在持续加强,大多数国家已经具备了较好的防控能力。综合这些因素,人群和卫生系统的抵抗力与新冠病毒之间已经取得了一个较为平衡的状态。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符合三个方面的标准:一是这一事件是严重的、突发的和突如其来的;二是疫情可以通过跨境跨国的传播;三是需要世界各国协调一致的国际反应,来应对这种事件的危害。综合评估认为,全球的新冠疫情达到了《国际卫生条例》关于结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基本要求。
结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否意味着新冠病毒流行结束了?
结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不意味着新冠疫情的结束,也并不意味着疫情危害就彻底没有了,更不意味着我们对新冠疫情就可以放任不管了,而是表明,以人类目前的能力,可以有效控制这种危害,还要继续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以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接下来还要继续坚持必须的防控措施,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风险。
我国对新冠疫情防控等级是否会有相应调整?
近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新冠疫情还未结束,我们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继续抓实抓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科学精准落实“乙类乙管”的防控要求,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防控工作的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政策措施,目的就是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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