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局关于花都区保税大道南二号地块(地块一)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复函
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
报来《广州空港经济区土地开发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心关于申请开展保税大道南二号地块(地块一)文物考古工作的函》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花都区保税大道南二号地块(地块一)用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8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开展花都区新民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地块考古调查、勘探的函》(珠江租赁函〔2023〕139号)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意见函复如下:
一、所报花都区新民村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地块用地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前应当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
二、请及时与具有考古发掘团体资质的单位联系,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的考古工作条件,尽快协助进行工程地块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如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发现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还须进行考古发掘。根据《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该项考古工作可委托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
三、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须在文物部门指导下制定保护措施,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报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
四、在文物考古调查、勘探中如发现具有特别重大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必须实施原址保护的,应由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制定勘察设计方案,相应的文物部门批准后实施。
此复。
广州市文物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罗翀,联系电话:3892544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了进一步做好港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强化行业各领域安全防范,全力维护辖区安全形势稳定,日前,海港分局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正、副科长集中收看2023年3月国务院安委会检查组到海南港口码头开展安全检查的视频纪录片,为分局业务骨干上好安全宣传课。
通过学习检查组在海口港码头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分局执法人员对于港口安全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一步,海港分局各部门将在日常执法检查中进一步加强学习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举一反三,做好安全风险排查,不断提升隐患辨识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真正做到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海港分局 执法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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