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召开2023年广州市防汛防风抢险综合应急演练
在“全国防灾减灾日”即将来临之际,广州市防总于5月10日9时30分开展2023年广州市防汛防风抢险综合应急演练。
演练总指挥部设在广州市应急指挥中心,设六个调度分会场(荔湾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黄埔区和天河区应急指挥中心)和两个现场分会场(番禺区钟村街雄峰城东门、越秀区二沙岛艺术公园海心桥底)。受广州市常务副市长、市三防总指挥陈勇委托,市防总副总指挥、市三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杨伟强担任此次演练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郑程藩担任演练指挥长,专家华南农业大学教授王红旗到场观摩点评。
越秀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荔湾区等全市11个区三防指挥部,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广州警备区、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气象局、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自然资源部南海预报减灾中心等44个成员单位,广州市红十字会和广州市中建穗安应急救援队等社会救援队伍联合参演。44个市三防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市、区、镇街、村居四级三防系统干部共计4300余人以视频会议形式观摩学习。
此次演练采用实战演练方式,展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逐级响应、市区镇村四级快速有效防汛应急处置及市区联动,实现“设置事故单点叠加、实施科目横向交叉联系、处置措施综合多元、架构主次分明”的综合性演练,检验防汛抢险实战能力和水平。
此次演练以模拟台风“杜鹃”在珠江口附近沿海登陆,全市大部区域出现10-12级大风,港区13-14级以上阵风,并普遍出现了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全市珠江岸段出现超百年一遇高潮位为背景,以历年真实案例为基本素材,以台风“杜鹃”的生成、发展、登陆、离境为四大阶段,设置汛前准备、会商研判及防台部署、防台各级响应及开展措施、城市内涝处置、山洪地质灾害防御、中小河流洪水防范应对六大科目,重点演练响应措施落实、队伍预置、应急物资调度、江水倒灌等具体内容,充分满足“演为练”“练为战”需求。突出“一体三预”有效发挥指挥体系整体效能,突出灾害链的一体应对,突出新技术新装备的实际应用,突出“测报防抗救建”的防汛工作全链条。
王红旗充分肯定本次演练成绩并表示:此次演练内容丰富、要素齐全、科目设置清晰、传达信息明确,充分体现了生命至上的高度、协同作战的速度、守望相助的温度、真刀实枪的力度。
演练总指挥杨伟强指出:此次演练时机合适、布局合理、组织严密、指挥有序、科目齐全、针对性强,贴近实战,坚持了“统一指挥、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分级协同、全面动员”的原则,强调传统手段与高科技相结合,进一步健全防汛指挥体系,提升防汛抢险实战能力和水平,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接下来,要运用演练成果,以问题为导向追根溯源,查缺补漏,完善预案,从机制和制度上堵住漏洞、补齐短板、举一反三,认真做好防汛备汛、“龙舟水”防御工作。
近日,阆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龙全带队一行12人到天河区天园街道东晖片区人大代表联络站考察调研。
考察团参观活动阵地建设,查看上墙制度、软硬件设备,了解联络站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情况及工作成效,就如何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建设、提高代表履职能力进行了现场交流。
天园街道党工委书记柳恩铭在现场交流时介绍了天园街人大工作中“举手讲政治,动手务民生,推手谋发展”的特色做法,受到了阆中市人大考察团的称赞和认可。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石泽润,天园街道党工委书记、一级调研员柳恩铭,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黎文涛,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主任左建方,区委政法委二级调研员黄菊明,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崔宝宏参与活动。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人社函〔2022〕323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逢源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描述
(一)岗位名称、人数及聘用期限
逢源街道从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1人,聘用期限1年9个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
(二)岗位描述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工作地点
荔湾区宝华路存善北街7号后座逢源街政务服务中心
二、招聘对象
(一)人员类型
招聘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其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招募: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学历须国家承认,在聘用前需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址为:荔湾区宝华路存善北街7号后座逢源街政务服务中心。
3.报名材料:
(1)《荔湾区逢源街道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三次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
(4)毕业证书(如暂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由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
(5)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如应聘人员属本市以外户籍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第3-5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逢源街道将在报名现场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和具体人员名单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公示。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如在聘用后发现前述证件材料造假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聘用关系,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招聘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提供参考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下午15:00-17:00,开考后迟到20分钟不得入场。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党的基本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等。
(4)笔试成绩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布,报考人员请留意公告查询本人分数及是否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安排将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依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面试名额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如达不到该比例,面试对象为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和困难高校毕业生。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均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法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通过的,将根据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组织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逢源街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9个月(合同期满不再续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放弃签订聘用合同的(含入职六个月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以向逢源街道办事处提出,逢源街道办事处将及时组织核查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逢源街道组织,逢源街道纪检监察办监督,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成绩,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并保留追究其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三)考试、体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或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20-81728764(致电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本公告由逢源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荔湾区逢源街道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第三次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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