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单位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穗府办发〔2022〕30号)和《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申报工作。经申报、评审,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拟确立以下3个对象:番禺区,黄埔区,天河区。
现对2022年度广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督查激励对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向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反映。联系人:刘冲;联系电话:020-38925563。
特此公告。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3年5月11日
2023-05-11 10:44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从化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组织局内审批、执法、处罚、监测等科室召开2023年从化区排污许可管理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由从化分局总工程师陈建军同志主持,从化分局审批、执法、处罚、监测等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宣贯《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并围绕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法律法规、排污许可证核发、证后监管、排污登记工作指引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详细讲解,最后结合企业在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通过培训,参训人员提高了排污许可管理工作认识,熟悉了相关法规、核发标准、证后监管执法,通过举例说明、现场答疑等环节帮助深化政策理解。并在培训后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加深干部职工对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认识,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从化分局将持续加强分局的排污许可管理能力,全力构建从化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绿美从化建设。
2023年从化区排污许可管理业务培训会照片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从化分局)
区内各道路运输业户:
为加强荔湾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保持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经核查,广州市骏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穗440100011501)有效期至2023年5月6日,广州市泳龙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穗440100006373)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许可证有效期过期且企业未申请到期换证或办理注销手续,现依法予以通告。
请广州市骏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泳龙物流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并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2023年5月18日前),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到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28号3楼)申请到期换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等相关规定,依法注销有效期过期的《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公司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1.广州市骏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2辆)
2.广州市泳龙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1辆)
广州市荔湾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9日
广州市骏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2辆)
序号 | 车牌号码 | 道路运输证号 | 状态 |
1 | 粤ABH598 | 440100057751 | 营运 |
2 | 粤ADW959 | 440100057754 | 营运 |
附件2
广州市泳龙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营运车辆明细表(1辆)
序号 | 车牌号码 | 道路运输证号 | 状态 |
1 | 粤AM5622 | 003075184 | 营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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