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碧道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名称:越秀区城市更新改造补短板项目(二期)-沙河涌碧道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240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 0时0分~2023年6月1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66.54
- 投标人资格条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文件中应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 甲级 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 ,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并以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主办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选择性条款): / 。 (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六)投标人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第二章《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5款)。 (七)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第(二)点所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八)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九)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 设计单位 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十)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或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的。 (十一)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 (十二)(十二)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十三)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1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1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1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1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1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廉江市北部山区(塘蓬镇、和寮镇)乡村特色产业振兴示范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一期)监理
- 项目编号:JG2023-240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1日 0时0分~2023年5月18日 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99.37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营业执照有效。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项目须制作:本项目只须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详情可登陆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专区查询开标室等具体信息)。 4.2投标人及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已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 3 项(含本项目在内)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1日 9时30分 - 2023年6月1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日 9时0分 - 2023年6月1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广州开发区科技馆优化升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JG2023-2388)补充公告(第二次)
广州开发区科技馆优化升级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2388】,于2023年5月11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2.5款 |
2.5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七路 1 号,拟对开发区科技馆优化升级,其中改造原户内建筑面积4152㎡、增设户外展览场地418㎡,合计4570㎡。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基础装修工程、陈列布展工程、多媒体系统工程(含球幕影院)及展教技术装备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5830.50万元。 |
2.5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七路 1 号,拟对开发区科技馆优化升级,其中改造原户内建筑面积4152㎡、增设户外展览场地418㎡,合计4570㎡。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基础装修工程、陈列布展工程、多媒体系统工程(含球幕影院)及展教技术装备等。 本项目总投资约4721.45万元。 |
2 |
招标公告第2.6款 |
2.6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741.85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668.5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3.28万元。 |
2.6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148.75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127.2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48万元。 |
3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款“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741.85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668.5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3.28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工程费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4148.75万元,其中: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127.27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1.48万元。 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或设计费或工程费超过上述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
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即可查询(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投标人密切关注本项目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日程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安排为准。)
黄埔文化(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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