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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3-05-12     人气:355     来源:禅城区南庄镇人民政府     作者:
概述:......
  项目概况

  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3-01539

  项目名称: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34,74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

  合同包预算金额:3,234,74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234,74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以下资料: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或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扣除磋商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或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如供度财务报表扫描件)(要求:审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2023年度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响应或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或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响应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 ,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1日至2023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5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登录云平台通过“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各投标人在参加开启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响应回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南庄派出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

  联系方式:0757-85322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6号一座1006房

  联系方式:0757-82320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李工

  电  话:0757-82320305


       附件:南庄派出所饭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供应商相关资料.zip

  

佛山鼎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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