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桥中街道河沙联社及下属六个经济社资产清产核资项目的招标公告
现就桥中街道河沙联社及下属六个经济社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桥中街道河沙联社及下属六个经济社的资产清产核资
二、委托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三、服务要求:受委托的服务单位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及下属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河沙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等七个经济实体进行清产核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对河沙联社及下属企业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情况进行清产核资;
2、对河沙联社下属六个经济社2012年已评估核实资产情况进行复核;
3、对河沙联社下属六个经济社自2012年至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
4、其他相关事项。
四、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所投标的,必须由总所授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依法设立,具有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具有5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在广州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能为本项目配备7名人员;
4、近五年来投标人有独立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业绩,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经验(以合同或“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报备信息为准),属于广州市荔湾区财政局及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和农村局“荔财其[2021]294号”文件推荐的“具有相关审计资质的服务机构(参考)”名录范围;
5、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且指派的注册会计师从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行业协会处分(提供书面声明)。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包含所有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所需递交的文件资料
1、本公告第四点资格要求的佐证材料;
2、服务单位的简介及团队介绍;
3、服务方案;
4、服务费用的报价;
5、近五年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及清产核资业绩资料(以合同或“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报备信息为准);
6、主管机关颁发在有效期内的执业证书及相关资质证书等资料。
七、递交文件要求及方式
1、递交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进行递交(信封上请注明单位全称及联系方式);
2、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9日17:30前(工作日时间:9:00-12:00,14:30-17:30)递交申请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3、递交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福源路8号河沙联社(三楼联社办公室)
4、咨询电话:81760211(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评标方式
我经济联合社将组成评标小组,在符合本公告第四点资格要求的同等条件下,采取“价低者得”方式,确定服务单位。(若出现两名或以上最低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者。若竞得者在中标后自愿退出本次竞标的或在中标公示期间发现竞得者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顺延至下一位最低报价机构为竞得者。)
九、本次招标接受桥中街道、派驻河沙联社监察站、河沙联社监事会监督。
特此公告。
河沙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3年5月12日
为进一步做好桥中街道2023年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规范各重点路口路段行人、车辆遵章守纪行为,强化街道安全管控力度,力争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拟公开选取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街道做好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桥中街道关于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协助交通秩序大整治工作的采购项目。
二、采购单位: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共7个月(具体期限以实际为准)。
(二)工作时间
每天7:00至19:00。
(三)工作内容:
1.负责3个重点路口(“桥中南路坦尾路口”、“桥中中路爱国者路口”、“东海南路规划路口”)和2个重点路段(“桥中中路路段”、“桥中南路路段”)的交通劝导服务工作,主要有:摩电骑乘人员不带头盔、逆行、闯红灯、违规搭载;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逆行;机动车违规停放等问题。
2.街道、派出所或者交警大队组织五类车整治时,派员参与协助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重点路口保持全时段至少4人在位,重点考核路段保持全时段至少3人在位。
五、项目控制价及经费使用相关说明
项目总控制价82.6万元,分为五类车整治行动经费和月服务费用两个部分使用:
(一)五类车整治行动经费为投标人配合甲方参与五类车整治工作的经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以固定金额5.6万元暂列列入投标总价。按照100元/(人·次)的标准计取,每月组织10次,每次参与人数由采购方最终确定,并以五类车整治行动现场签到表为依据,按月支付,实报实销,付完为止。
(二)月服务费用为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完成交通劝导工作的服务费用,分成固定费用和月绩效费用分别计取:
固定费用为是聘请第三方服务公司完成交通劝导工作所需费用,按月定时支付,控制价为10万元/月,属于投标人唯一可自主填报的可竞争性费用。月绩效费用为激励费用,暂定1万元/月,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以7万元总金额列入投标总价;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款内,但由街道根据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考核排名确定是否支付,不属于第三方服务公司必然获得的费用;逐月累计,根据上级通报桥中街道的交通秩序考核排名情况,经审定后一次性支付。相关约定如下:
1.桥中街道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考核的排名处于80名及以前时,第三方交通劝导公司当月获得月固定费用的100%,并额外获得1万元的绩效费用。
2.桥中街道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考核的排名处于81至99名时,第三方交通劝导公司获得固定费用的100%,不获得额外的月绩效费用。
3.桥中街道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考核的排名处于100名至132名时,第三方交通劝导公司获得固定费用的90%,不获得额外的月绩效费用。
4.桥中街道在全市交通秩序整治考核的排名处于133名及以后时,第三方交通劝导公司获得固定费用的80%,不获得额外的月绩效费用。
五、报价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一)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二)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安保服务资质;
(三)报价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承担交通劝导服务的安保资质;
(四)本次采购采取单项单个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价要求
报价人投标报价为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全费用价格,总价不超过82.6万元,包含但不限于成本、利润、税金、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以及提供服务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各项费用,报价资料清单如下:
1.公司简介;
2.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3.公司完税记录证明;
4.本公司信用中国无失信被执行查询记录;
5.承诺书(模板见附件1);
6.实施方案(主要针对采购项目要求提出工作计划、保障措施、人员配备等内容);
7.报价函(模板见附件2)。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参与政府部门相关服务项目的合同主要页面复印件(评分项,不作为否决条件);
报价人提交的报价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桥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叶小姐,联系电话:020-81751036。
(三)报名方式:原则上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所有纸质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密封加盖公章递交,如有特殊情况,请与联系人联系。
八、候选单位确认
(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3个或3个以上单位报价方可启动评标。
(二)由采购单位根据本单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取综合评分法对各单位报价资料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为中选单位。
(三)确定中选单位后,将在网站公示,并向中选单位发出通知,其他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九、其他要求
中选单位需在桥中街道发出中选通知后,按照时间要求开始工作,合同草案相关条款见附件3。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2023年“五一”期间,广州市黄埔区有力落实上级指示精神,通过“四加强”措施,保障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
一、加强责任意识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各场所责任意识,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底线思维,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二、加强应急演练
督促各场所制定完善安全防范工作预案,指导开展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流量较大的寺观教堂的重视和现场人员流量的研判、控制和疏导,严防发生拥挤、踩踏、人员伤亡事件和交通、火灾事故。
三、加强督导检查
黄埔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肖春辉及区民宗局有关领导深入法雨寺、华峰寺等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做到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重要设备“三个必查”,督促场所特别要抓好用电及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等风险防控。
四、加强值班值守
制定完善“五一”假期安全防范值班值守及应急处置工作方案,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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