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夏埔东区六街13号厂房出租公告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5月2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夏埔东区六街13号厂房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夏埔股份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资产占地面积约2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约2000平方米,宿舍约12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夏埔东区六街13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期限:10年(含免租期1个月);
5、交易底价:40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每三年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992198001000005150;开户行:广州农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迳圩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5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0‰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无犯罪纪录满18周岁的个人,企业或单位。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40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5月15日至2023年05月2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夏埔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5月23日 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5、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夏埔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560186988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5月12日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双落1、双落2、双落3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西洲村第十六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其他用地;资产建筑面积:双落1:1.88亩、双落2:4.8亩、双落3:3.693亩,共10.373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西洲村十六社双落地;
3、资产使用范围:商业(意向用途:停车场);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免租期前三个月);
5、交易底价:35000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半年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以现金、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992197001000001280;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西洲支行。(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10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2‰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1、年满18周岁以上合法公民;2、无水无电无路由中标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35000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2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2)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西洲村委会 ,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 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西洲村第十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509287973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5月12日
现对桥中街道康园工疗站进行办公场地布展,以公开询价方式,邀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接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桥中街道康园工疗站办公场地布展;
(二)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海角路20号;
(三)项目内容:桥中街道康园工疗站服务(活动)场所布展。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策划、内容生产、版面设计、物料制作、布展实施、设施安装、配套服务等;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2.2万元(包括且不限于设计费、安装调试费、税费、运输费、清洁费等);
(五)项目布展工期: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二)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具有丰富的相关展览展示布展经验。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勘察时间:2023年5 月15日9时30分统一在海角路20号现场勘察,逾期不再安排。现场勘察不需要交任何资料。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方式:投标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递交投标标书及相关附件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所有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8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海角路20号一楼桥中街道残联,联系人:谭先生、钟先生;联系 电话:81760599。
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报价资料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需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密封装袋(包含正本和副本),整套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盖骑缝章,所有询价文件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到报名地点:
(一)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法人签字);
(三)公司简介(内容中要明确公司是否涉及司法案件)、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清单、项目实施方案(含工作效率(工期)等;
(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
(五)承诺书;
七、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一)本次招标须有3家或以上单位报价,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桥中街道政采评审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有效报价(低于本次询价的最高限价),结合各单位综合实力、报价情况、设计效果及项目匹配度、设计亮点等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第一候选单位,以此类推第二、第三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通知后放弃本次服务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第二候选单位以其所报价作为本次询价的递补候选单位,以此类推。
八、参加询价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书送达规定地点;
(二)报价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
(三)报价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
(四)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报价的资格要求;
(五)报价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桥中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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