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环督导检查梅花村街消防安全工作
5月14日下午,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环到梅花村街督导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实地查看了梅东社区消防设施、出租屋等情况,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将消防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强化责任落实;二是要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隐患,发动各方力量巡查宿舍、出租屋、仓库、电动车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加强涉消防、安全生产的执法,对各类隐患零容忍;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在“强管理、严执法、快处置”上下功夫,强化宣传警示的效果,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充电桩、充电柜建设管理。
5月10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防汛抗灾决策部署,有效提升我区应急防控能力,越秀区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暨三防技能大比武活动。区长罗光华出席并作总结讲话。市应急管理局一级调研员李汉超、三级调研员童水兵应邀出席,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防灾室周小清主任对此次演练进行了点评。
罗光华对参演队伍表示了诚挚问候,并对此次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本次演练活动筹备周密、组织有力、贴近实战,各应急队伍行动快速、施策精准、全心投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罗光华强调, 5月下旬将进入“龙舟水”强降水集中期,各部门各街道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落实“六个宁可”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防汛备汛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一要提高应急抢险工作能力,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把演练当作实战,查缺补漏、总结经验,持续提升快速响应、协同作战、科学处置和综合保障能力。二要全面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雷暴大雨、短时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预警预判,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值班值守,提前做好应急力量和物资储备,确保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到位。三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检查,准确及时掌握所管行业领域情况,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做到思想上一丝不苟、措施上一抓到底、责任上一环不漏,确保我区平安度汛。
区领导郭环、邹春燕,市地铁集团、市排水公司和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 项目名称:数智园林式高性能绿色建材产业园项目-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2559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5月18日 0时0分~2023年6月7日 10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9400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1工程设计资质: 投标人(国内申请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 1.2工程施工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参考附件三)。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2.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施工方(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注: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B.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①提供最少1项业绩,业绩规模、时间、金额大小不限,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或合同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的,可另行提供明确任职信息的合同或投标人自行出具职务任命书、承诺书等材料。②类似项目是指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建筑工程业绩。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要求: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②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拟担任本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为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③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5)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6)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注:①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方(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方(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工作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7)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 5.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详见招标公告。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A.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B.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详见招标公告。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6月7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5月18日 0时0分 - 2023年6月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6月7日 9时45分 - 2023年6月7日 10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花都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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