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事局佛山(西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之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广东海事局佛山(西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之土建工程
- 项目编号:JG2023-5878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6日 9时30分~2023年10月23日 17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81.085779
- 投标人资格条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信誉要求: 4.4.1 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4.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3投标人在以往工程中对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工程分包等款项均能按期支付,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且目前未处于处罚期内; 4.4.4投标人在过去三年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受到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下同)、建设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满期的除外)。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均具有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3月至2023年8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可兼任专职安全人员。 4.8 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均须具有工程系列初级(或以上)职称或相应的岗位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9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4.5.1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7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7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7日 9时30分 - 2023年11月7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6日
10月14日是第54个世界标准日。10月13日上午,佛山市召开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新闻发布会。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佛山市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不断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加快建设新型标准体系,多项标准化工作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3年9月,全市拥有企业标准“领跑者”407项,数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累计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182项,“湾区标准”24项,团体标准882项,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37427项,推动对标国际标准完成1084项企业标准提升工作,数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累计建设167项国家/省/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推动专利转化标准超5000项;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标准增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标准化推广大使工作;创新推出佛山标准(即系列高于国家、行业标准并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先进团体标准),以先进团体标准打造中国制造品质标杆。
“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983项,同比增长70.9%。其中国家标准850项,制修订数量约占全国总数1/9;制定8项省级地方标准和28项市级地方标准,同比增长260%,产业标准影响力和“话语权”持续提升。全市累计制定发布605项团体标准,同比增长193.7%;有3417家企业累计自我声明公开标准15885项,涵盖23834种产品,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量同比增长58.3%,市场主导制定的标准活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促进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成长。
下一步,佛山市将以“强化战略规划、突出标准引领、服务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形象”为工作主线,推动标准化全域发展,广泛推行“标准化+”行动,推进标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构建具有佛山特色的先进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国际化水平,增强城市标准化建设能力,提高城市品质,助力高质量发展。
- 项目名称:新城建示范及智能建筑产业园(一期)工程市政道路、公园绿地及防护绿地工程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535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9月20日 0时0分~2023年10月10日 11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590.796218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 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信息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1时0分 - 2023年10月10日 12时0分
- 开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9月20日 0时0分 - 2023年10月10日 11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10日 10时45分 - 2023年10月10日 11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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