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结果公告
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2444
二、项目名称: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1栋409室 |
1,380,009.4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服务类(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疫木除治(按病死树发生面积)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364,370.56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日常监测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5,638.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权(采购人代表)、梁浩钊、钟桂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及采购招标代理等服务计费参考指引》的通知”在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后,按照代理招标项目中标价的区间下浮费率确认最终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区间浮动计费标准:代理招标项目中标价为1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本数)的下浮收费率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的95%进行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
1.713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00 |
35.00 |
9.96 |
94.96 |
1 |
1 |
广东鸿德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67 |
13.00 |
10.00 |
56.67 |
2 |
2 |
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67 |
10.00 |
9.94 |
51.61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林业工作站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8638322
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村村道村貌环境提升硬底化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3-044
1.招标条件
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村村道村貌环境提升硬底化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其中30000元由伦埇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结余经费列支,余下的185159.54元由伦埇村股联社经费列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城街道伦埇村辖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215159.54元
2.3 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村村道村貌环境提升硬底化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隔岗、塘边塘及大塘基进村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5159.54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2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 年12月11日14时30分,截止时间: 2023 年12月11日15时00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12月11日15时0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电子屏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伦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地 址:荷城街道伦埇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535693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志佳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高明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广安路63号5座03号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莫先生
电 话:0757-88983866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定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对其属下物业进行公开竞租,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租。
一、竞租项目基本情况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16宗物业(详见租赁清单)采用举牌方式竞租,按照物业月租金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序号 |
物业名称 |
竞租保证金(元) |
租赁保证金(元) |
面积(㎡) |
月租金单价 底价(元/m2) |
月租金总价 底价(元) |
租期 (年) |
年租金递增% |
1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1储物间 |
3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9.91 |
10.00 |
99.1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2 |
解放路29号首层之5储物室 |
26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8.60 |
10.00 |
86.0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3 |
解放路33号楼梯3号铺位/仓库 |
1912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118 |
54.00 |
6372.00 |
2 |
租金两年不变 |
4 |
解放路37号夹层之26 |
25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7.6 |
10.00 |
76.0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5 |
解放路37号夹层之29 |
4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12.8 |
10.00 |
128.0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6 |
解放路33号夹层之4 |
2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39 |
10.00 |
63.9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7 |
解放路33号夹层之5 |
2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39 |
10.00 |
63.9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8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7 |
3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7.79 |
11.00 |
85.69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9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2 |
25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6.27 |
11.00 |
68.97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10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1 |
3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8.24 |
11.00 |
90.64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11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3 |
82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5.76 |
11.00 |
272.47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4 |
7.78 |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7 |
5.57 |
|||||||
永康楼首层储物间之8 |
5.66 |
|||||||
12 |
人和路永康楼首层6号车库 |
30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7.79 |
11.00 |
85.69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13 |
人和路永康楼夹层之8 |
75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16.30 |
15.00 |
244.5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14 |
人和路22号之2铺位 |
4035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112.07 |
120.00 |
13448.40 |
5 |
租金第三年增10% |
人和路22号之3铺位 |
||||||||
人和路22号之4铺位 |
||||||||
15 |
人和路22号首层单车房之1 |
15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4.42 |
11.00 |
48.62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16 |
人和路涌边街首层之12 |
220 |
月租金中标价的3倍 |
7.31 |
10.00 |
73.10 |
3 |
租金三年不变 |
二、竞租单位准入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境外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南庄镇人民政府网。
2.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5日。
四、发放竞租文件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17:30(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到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B入口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所服务台)或者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领取竞租文件。
3.领取竞租文件须提交资料要求:
(1)企业法人竞租: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的,须另提供委托授权书原件、参与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2)个体经营者竞租:须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携带原件核查)
(3)公民个人竞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签署的文件都要加盖其本人的指模。(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加盖其本人的指模)
(4)境外竞租人:只允许境外企业参与竞租。须持有境外公司之政府注册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和办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一式一份,均需盖公章)
五、竞租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5日下午17: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要求:竞租人(单位)保证金汇到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竞租人(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出租人书面出具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
开户名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0000007637330
开户银行:佛山农商银行罗南支行
六、办理竞投资格手续
1.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
2.要求:竞租人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办理竞租资格手续,提交《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竞租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
七、经确认竞租资格的竞租人请于2023年12月6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现场参与竞租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竞租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原件;
八、联系方式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57-85399192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吉利沿江路3号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联系地址: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四楼
附件: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公有物业竞租(2023年第13期)竞租文件.doc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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