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2023(CC)WS0068
项目名称: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1,422.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
合同包预算金额:1,631,422.9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桥梁工程施工 |
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31,422.99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88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雾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而延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总公司或分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磋商响应”。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 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或2022年度内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中小企业评审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 ① 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投标人须根据本项目采购类别选择对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 ② 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 ③ 投标人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按要求完整填报所有信息。 (2)监狱企业评审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评审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成交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注:(1)供应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2)供应商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类别:施工类企业)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6)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①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④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⑤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磋商。
(8)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包括授权参与开标会议等事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个月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2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会议室(南庄镇紫洞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流程如下:
(1)供应商访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从“政府采购供应商”处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系统并找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菜单,点击进入系统。(供应商如果没有广东政府采购网账号的需要提前注册,没有CA的需要提前办理,用以制作标书和开标时解密)
(2)供应商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项目电子交易→应标→项目投标”菜单,选择“未参与项目”选择要投标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详情页面。在投标项目详情页面,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若存在联合体投标,输入供应商名称关键字,查找并关联其他联合体供应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参与”完成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步骤详见智慧采购云平台项目电子交易系统资料下载的操作指南中的供应商指南。
5.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有关事项如下:
(1)在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解密时限以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响应。
(3)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因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且通过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响应文件澄清、磋商、最后报价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最终报价是否需要响应供应商加盖电子印章以磋商时磋商小组系统设置为准。当专家发起磋商环节时,供应商需要进行响应,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被视为退出磋商,作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系统中,若供应商未做应答,则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弹出提醒,并视供应商未应答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
联系方式:0757-8201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村西区一巷28号
联系方式:0757-83390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0757-83390289
附件:南庄镇“四好农村路”提升改造工程(杏头村天心桥)(二次)相关文件.zip
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440608-2023-02444
二、项目名称: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1栋409室 |
1,380,009.46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服务类(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疫木除治(按病死树发生面积)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364,370.56 |
1-1 |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
日常监测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15,638.9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权(采购人代表)、梁浩钊、钟桂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荷城街道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工程及采购招标代理等服务计费参考指引》的通知”在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后,按照代理招标项目中标价的区间下浮费率确认最终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区间浮动计费标准:代理招标项目中标价为1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本数)的下浮收费率为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的95%进行收取。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
1.713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荷城街道2023年松材线虫病防治工程项目(疫木除治、日常监测)):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碧然美景观艺术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00 |
35.00 |
9.96 |
94.96 |
1 |
1 |
广东鸿德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3.67 |
13.00 |
10.00 |
56.67 |
2 |
2 |
广东沐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1.67 |
10.00 |
9.94 |
51.61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林业工作站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638号
联系方式:0757-88629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华路586号之二商铺
联系方式:0757-8863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57-88638322
佛山市睿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8日
1.招标条件
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海口智能科技园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禅城区莲江路南侧、古新路东侧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禅城区海口智能科技园,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规划净用地面积29095.71平方米,①容积率≥2.0且≤4.0,②建筑密度≥40%且≤65%,③绿地率≥10%且≤20%。拟建设五栋9层高厂房和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29100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500平方米,最终以规划报建审批为准。勘察钻孔约1720米。项目总投资约3.9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5亿元。
2.4招标代理服务期(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之日(以签订招标代理服务合同时间为准)起,至所有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将整套相关资料移交给招标人止,最终服务期以实际时间为准。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依法组织本项目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不含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开会表决资料、编制立项资料、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协助进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申请、招标全过程备案手续,完成招标公告发布,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经济资料、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组织抽取评标专家和开标、评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项目,定标前应根据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定标资料,预约定标场地,组织定标会议,整理会议定标过程记录,编制定标报告,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及协助招标人起草合同。
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有关规定的69.7%进行计取。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0万元。
2.6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2.7质量要求:根据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的法规、政策、文件,本着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按时按质提供相关资料,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诚信等级资质类别:招标代理机构);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指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且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项目负责人1名并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发售或现场购买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的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提供)。
报名指引:到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禄华大厦五楼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电话:0757-82580225 联系人:张工 邮箱:290146777@qq.com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售后不退。
备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领取招标代理开出的“投标单位已经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的相关凭证依据,并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出具该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5.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2月5日17时30分止(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到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购买招标文件请转账至以下账户并备注公司简称:
户 名: 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
账 号:654877035258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6000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 时00分起至 2023 年12月19日9时30分止。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海口村村务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海口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忠信路100号张槎街道海口村村民委员会 |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昌荣路禄华大厦五楼 |
联 系 人:陈小姐 |
联 系 人:张工 |
电 话:0757-82781986 |
电 话:0757-82580225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290146777@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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