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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七号线二期(黄埔区)沿线站场周边市政道路配套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12-01     人气:222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地铁七号线二期(黄埔区)沿线站场周边市政道路配套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70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0时0分~2023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293.19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类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人员为:市政道路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2)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道路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9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最多由4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止一家,应以其中一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相对应的单位为准。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 3.1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第八条和《投标人声明》(勘察或设计单位提供)第四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判为无效标。 3.12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3.13未被列入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附件三《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1月30日 20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14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3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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