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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季华项目住宅铝合金门窗、栏杆、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时间:2023-12-01     人气:473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佛山季华项目住宅铝合金门窗、栏杆、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700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日 0时0分~2023年12月21日 9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188.980676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有效电子注册证书的右上角必须具有清晰可见的证书使用有效期,证书左下角必须有打印签名和项目负责人个人签名(可为复印件)的对照签名及签名日期)。;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注册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 中级 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注:1、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2、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中标价大于或等于 2100万元的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业主方证明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业主方证明时间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施工单位盖章。 (3)单独发包的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载明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4)总承包依法分包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 (5)施工总承包(含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工程: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不能单独体现建筑幕墙/铝合金门窗工程金额,投标人须提供载明建筑幕墙工程业绩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 (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注: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 12、投标人未被纳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页截图。 13、投标人未被粤海集团或粤海置地列入不合格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包括其实际控制人、法人、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以及被粤海集团或粤海置地列为拒绝参与粤海集团、粤海置地项目。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9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2月1日 0时0分 - 2023年12月21日 9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2月21日 8时45分 - 2023年12月21日 9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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