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科研城市排名广州跃升第八
11月29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审核排名靠前人员原件材料核验受理工作的通知》,明确2023年度来穗人员积分制入户审核排名结果于11月29日9时起通过“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反馈给申请人,如系统显示“区局审核通过(排名靠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进行“原件核验”。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温馨提示:如申请人积分制入户申请结果显示“区局审核通过(排名靠前)”,请于2023年11月29日—12月5日(工作时间)前往《广东省居住证》所在的镇(街)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材料核验,并签署书面申请书,逾期不到受理窗口进行原件材料核验并签署书面申请书的则视为自愿放弃本年度积分制入户申请;如入户结果显示“区局审核通过(非排名靠前)”的申请人,为避免浪费您的宝贵时间,无需到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提交原件核验。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委托,定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的新塘驻广州积肥办事处出租项目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房屋,资产交易面积为148.6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广州市白云区金信路金兰街29号303、305号;
3、资产使用范围:居住;
4、租赁/承包期限:6年;
5、交易底价:36000元/年;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季度为一期收取,每期的前10日交付当期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2年递增3%;
8、交易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于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增城新塘支行;账号:129008518010083275。(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10、合同签订后1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1%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 (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不得经营易燃易爆、餐饮、出租屋等行业;不得转租或分租。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36000元/年,每次举牌叫价不小于1000元/年,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及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12月01日至2023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人民政府,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12月12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不改变规划使用范围,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旧改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并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所有。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
联系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1390233670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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