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石湾镇红旗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CLZ0123FS02QY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红旗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237.687397万元;招标人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招标控制价(总报价最高限价):人民币2376873.97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招标内容:红旗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红旗村村内,范围西起村口市政道路,东至村边界,即村内居民区全覆盖。
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红旗村村道改造范围西起村口市政道路,东至村边界;即村内居民区全覆盖。主要包含主车道1条约520米,面积约4800平方米;次村道2条约400米,面积约1900平方米;巷道面积约6500平方米;主要对现状村道及巷道进行沥青加铺改造,对现状检查井、雨水口等井盖进行提升加固设计;并对村内树池、花基、停车场等进行提升改造。本次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6.1 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在广东省外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注册省份相关二级建造师人员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在建项目任职或参与其他项目投标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6.2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3 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得兼任。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提供《企业信誉(信用)状况声明》):
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7.4 未被佛山市中级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未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9时00分到2023年12月2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时, 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提供《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登入线上系统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填写相关资料并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
2)如采用网上报名:供应商可通过https://qy.choicelink.cn:8301/clLogin进行线上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蒙小姐,报名咨询电话:0757-83205203-300 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为:
汇款账号: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 9550 8802 1256 0000 201(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2)如采用线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已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至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七、其他
项目类型:工程类
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http://ccggzy.chancheng.gov.cn/)、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http://www.chancheng.gov.cn/shiwan/)、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踏勘现场:本工程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红旗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东平路翠提明珠东北侧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02806308
招标代理:佛山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55号万科金融中心A座33楼3301室
联 系 人:曹小姐
电 话:0757-83205203-309
电子邮箱:clfs075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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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云东海片区产业配套完善项目7标-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产业聚集度,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结合区域产业规划和布局,我办拟办理三水区乐平镇白水涡片区地块挂牌出让的各项手续,用于发展电动机制造、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行业,现公开征集意向投资者,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三水区乐平镇白水涡片区,面积约48亩。
二、拟引进项目基本要求
项目应属于电动机制造(C3812)、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制造(C3857)行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年税收强度不低于50万元/亩,符合《佛山市三水区产业项目准入管理办法》中关于经济、科技、环保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三、联系方式:
(一)接洽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87380308
(三)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府前路1号
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3-02753
项目名称: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4,275.7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794,275.7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94,275.74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按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下列任一项证明材料:①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如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公司财务报表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银行出具的资信材料证明复印件。③供应商可选择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荷城街道海田路西侧道路工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④广东省以外的供应商,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供应商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①须具备注册于供应商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广东省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未被锁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内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网页截图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③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④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供应商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本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成交(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成交(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成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成交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供应商隐瞒其它成交(中标)项目获取成交资格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供应商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响应供应商在职人员。需提供供应商最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发布磋商公告当月往前倒推)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 12:00:00 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号3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清路76号
联系方式:0757-8828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联系方式:0757-8863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小姐
电 话:0757-8863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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