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 佛山三水学生可以周末办理出入境证件
每年寒假来临前夕都是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高峰期,为方便在校学生等工作日不方便办证的群众,12月的第一、第二个周日早上(12月4日、12月11日),在校学生可到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出入境新证!
办理时间:12月4日、12月11日
预约方法
1、需在办证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可先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网址:www.gdcrj.com)网上预约受理,填好相关资料,带齐所需资料,以便加快办理速度。如果您需要周末办理出入境业务,请提前预约哦!
2、还可以通过电话或微信公众号预约哦!预约电话114。计划办证的市民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出入境”,关注后点击菜单“业务办理”-“出入境业务预约”,即可实现微信预约,填好相关资料,带齐所需资料,以便加快办理速度。
3、因新办证件需要10个工作日,港澳个人游再签需7个工作日,为避免影响市民出行计划,请提前安排好办理时间。
4、港澳个人游再签业务可以通过24小时自助服务区或者微信、互联网(www.gdcrj.com)、邮政代办等多种渠道随时办理。亦可在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一门式”24小时自助服务区或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
“一门式”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地址在这里!
根据2017年高明区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高明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计算基数如下:
在高明,社会抚养费具体怎么收?一起来看看:
注意
以上征收数额为本区户籍单方标准。
夫妻(或男女)双方一方属城镇居民,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按各自的征收标准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实施时间
本征收标准自2018年5月31日起执行,对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违法生育尚未作出征收决定亦按此征收标准执行。
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1、收养人的申请书;
2、有抚养义务人同意送养意见;
3、送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4、送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5、送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有效证明;(注:监护人为送养人的,须提供监护责任证明;送养人一方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6、年满10周岁的被收养人须提供本人同意送养书面意见;
7、收养人的申请书;
8、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均为复印件);
9、收养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
10、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经济收入、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11、指定医院出具的收养人、被养人的收养体检证明;
1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半身合照2寸3张,被收养人半身照1寸3张,均为彩照。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收养登记的相关信息,请点击【佛山收养领养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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