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指南/三水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办理条件
申请本区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廉租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我区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条件办理材料
1. 禅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2. 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3.家庭成员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外地拥有房产(含以货币方式进行拆迁补偿的原住房)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4. 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申请→审核→复审及评分→公示→公布配租廉租房结果。
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流程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居(村)委会
禅城区村居委会电话地址汇总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廉租房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廉租房专题 】
顺德区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3倍(如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人均经济收入按《印发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计算。
3.家庭成员人均拥有住房面积不高于13平方米,且自有房屋不存在违章建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产权登记面积总和÷申请家庭成员人数
4.申请经适房保障的,家庭各成员拥有现金、有价证券、银行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总数的人均值不高于本区年最低生活保障线的5倍(如我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生变动,此标准随之变动)。
5.家庭各成员没有宅基地及宅基地固化资格,没有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累计超过人均13平方米。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经济适用房的信息,请点击【佛山经济适用房专题 】
在佛山,没离职能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分为下几种情况提取: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②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③支付房租提取;④无房提取。具体提取指南如下:
》》租房提取
》》无房提取
》》购房提取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办理地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咨询电话:0757-12329、1234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
注:周五只集中办理一周内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和咨询。
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地址一览
南海区廉租房申请程序
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居(村)委会提交申请资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区民政局-公示。
咨询机构: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咨询电话:86287748,桂城:81286225,罗村:86436698,九江:81866117,西樵:868899615,丹灶:85442526,狮山86683698,大沥85586961,里水85681825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廉租房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廉租房专题 】
申请本市廉租住房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⑵)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⑶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⑷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⑸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想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廉租房的信息,请点击【佛山廉租房专题 】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