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违法居住行为有哪些/廉租房的主要房源有哪些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区建设局(房产管理局)将书面通知当事人退回房屋或即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逾期不退的,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转租、转借,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要追缴其骗取的补贴、补交结构成本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价,今后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1. 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2. 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让、转借、转租、调换的。
3. 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或房屋结构的。
4. 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5. 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廉租住房来源主要包括:
(一)现有的廉租住房及公产房。
(二)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
(三)社会捐赠的房屋。
(四)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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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均在我区工作或居住;申请人具有我区户籍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家庭成员人均经济收入符合我区公布的住房保障准入家庭经济收入标准。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1.《顺德区住房保障申请表》
2.《顺德区住房保障家庭经济收入和资产情况申报(年审)表》
3.申请人家庭各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申请人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复印件;申请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5.家庭各成员在我区及外地拥有房地产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有的,必须提供。包括: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等)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每年上半年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居(村)委会初审→居(村)委会公告栏公示→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核→镇(街)网站公示→镇(街)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批准保障资格并在镇(街)网站公告获批名单。申请地址
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
电话:(0757)22836668
办事说明:佛山廉租房应该如何申请?申请需要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呢?佛山申请廉租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廉租房申请办理指南。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
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南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三水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高明区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禅城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南海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顺德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三水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高明区廉租房申请材料
申请流程1、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2、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
3、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4、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
5、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1次。
申请地址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禅城区村居委会电话地址汇总
佛山南海区街道办地址一览表
顺德区各街道办地址电话一览表
三水区街道办地址电话
高明区街道办地址
申请房源1、各区自有的廉租住房房源;
2、以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购、建的住房。
禅城区
1、服务对象
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或持禅城区居住证的孕妇。(免费产检劵可以由丈夫代领)。
2、服务流程
1.夫妻一方为禅城区户籍的孕妇
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持丈夫户口簿)、生育登记证明和妊娠证明到户籍所在的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禅城区常住人口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卡》5张。
2.持居住证的孕妇
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女方的居住证(在办居住证的可提供居住证受理回执)、户口簿、生育登记证明和妊娠证明到居住地所在的村(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或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领取《禅城区常住人口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卡》5张。
3、免费项目
免费项目: 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9项、B超等
《禅城区常住人口孕妇免费产前检查卡》共有5张:第一次产检:孕期12周前,第二次产检:孕期16-20周,第三次产检:孕期21-24周,第四次产检:孕期25-36周,第五次产检:孕期37-40周。
第一次产检:
一般产科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血糖初筛、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梅毒筛查、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孕期彩色B超系统筛查;
第二至五次产检:
一般产科检查:含测量体重、宫高、腹围、血压、胎心率、胎方位等,即孕期营养和心理等健康指导。
禅城区产检卡费用价值为:527.2元/人
4、产检机构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妇幼保健院、禅城区中心医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禅城医院(原南庄医院)、佛山市中医院禅城高新区医院(原张槎医院)、禅城区澜石医院、禅城区永安医院、佛山都市妇产医院。
5、受理地址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朝安北路25号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惠景路17号石湾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张槎一路115号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银天大酒店斜对面)
四个镇(街)包含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
注意
1.本文适用二孩政策。
2.五张免费产前检查卡不可以分开不同的医院使用。
南海区
1、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妇,包括夫妻一方为南海区户籍的孕妇、持有南海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或流入南海的时间持续满6个月的常住非户籍孕妇。
2、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孕妇,凭相关证件资料可自由选择到区内任一家医疗保健机构享受免费服务:
(1)女方属于南海区户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
(2)若夫妻双方的男方属于南海区户籍,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结婚证(或女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3)若女方为持有南海区居住证的常住非户籍孕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若暂未办理南海区居住证,但已到居住地村(居)委做好信息登记,流入南海区的时间累计持续满6个月的常住非户籍孕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服务项目
第一次免费产检(建立健康档案、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血糖、阴道分泌物、黑白B超、健康咨询指导、HIV抗体检测、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乙肝两对半)和余下4次孕期保健(孕16~20周、21~24周、孕28~36周、37~40周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按高危妊娠管理或及时转诊)。
4、产检机构
南海区妇幼保健院、南海区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三人民医院、南海区第四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五人民医院、南海区第六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七人民医院、南海区第八人民医院、南海区第九人民医院、桂城医院、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松岗院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官窑院区)、南海经济开发区人民医院(小塘院区)、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沙头分院、南海区罗村医院。
顺德区
1、服务对象
顺德区常住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怀孕妇女。
2、服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怀孕妇女持身份证、已办理生育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所在镇街卫计局行政服务窗口申请《顺德区免费孕产妇保健服务卡》,凭《服务卡》和身份证到顺德区内有服务资质医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建档管理,并获有关项目的免费检查一次,并且可获孕中晚期免费产前检查四次。
高明区
1、产检对象
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区,并领取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或在我区居住满半年以上(以居住证为准)的外市户籍孕妇。
2、办理流程
1.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我区的孕妇:
持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外地户籍孕妇持户口簿、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妊娠证明(《产前检查记录表》)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免费产检卡》1张及《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5张。
2.在我区居住满半年以上(以居住证为准)的外市户籍孕妇:
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妊娠证明(《产前检查记录表》)到女方居住地所在的镇(街)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行政服务窗口领取《免费产检保健服务券》5张。
凭《免费产检卡》、《计划生育服务证》及本人身份证在怀孕期内自愿选择到本区产检机构进行免费产前医学检查。
3、产检机构
高明区人民医院、明城华立医院、杨梅医院、更合镇中心卫生院
三水区
1、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的孕妇。
2、服务流程
(一)对在我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妇,凭夫妻双方身份证到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的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指定地点领取《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9张)。
(二)对夫妻双方均在我区常住(包括户籍及常住非户籍)的孕产妇,均由女方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属镇(街道)发放免费保健券。
(三)免费领取的《三水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券》如有遗失,不予补发。
3、服务机构
三水区妇幼保健院、三水区人民医院、大塘镇卫生院、南山镇卫生院、金本民信医院、乐平欣华医院、同方芦苞医院、芦苞众泰医院。
4、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
孕13周前由孕妇自行选择到实施单位建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包括病史询问、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ABO+RH分型)、白带常规、肝功能(八项)、肾功能(两项:血清肌酐、血尿素氮)、乙肝两对半、梅毒初筛、HIV抗体初筛、血糖初筛检查。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一次产检,胎儿彩色B超一次。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一次产检。
义诊活动预告
活动时间 :10月22日上午9:30-11:30,
活动地址 :西南影剧院
广东省药学会医学护肤品专业委员会、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水区疾病防治所联合在西南影剧院,举行“广东省皮肤病名医专家义诊”活动。专家将现场解答皮肤病、医学美容方面问题,为市民免费测量血压,派发小礼品,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参加。
论坛活动预告 :
10月22日下午15:00-18:30
广东省药学会医学护肤品专业委员会、三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水区疾病防治所联合在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1楼演播室(新华路37号),举行“皮肤病医学护肤新进展高峰论坛”。专家现场讲授皮肤病防治、医学护肤美容知识,与观众进行交流互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联系电话:87755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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