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动工 计划2021年上半年建成并投用
创业佛山,筑梦湾区。昨日,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动工建设,计划在2021年上半年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重点用于港澳青年初创企业的孵化。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越来越多港澳青年到大湾区就业创业。建设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是我省打造“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布局的重要环节,也是服务粤港澳三地优秀创业青年的有力抓手。
市人社局副局长梁显凤表示,根据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战略部署,未来五年,将依次建成佛山主园区、南海分园区、顺德分园区,最终形成“一基地两园区”的建设格局,以“一主两翼”的姿态,带动全市N个创业孵化载体协同发展,使基地成为有志青年踏入佛山这片创业热土的首座“桥梁”。
此次动工建设的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主园区采取省市区共建模式,选址禅城区智慧新城,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孵化面积约2500平方米,可容纳在孵企业30~50家。该基地将引入专业机构进行孵化运营,拓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空间。
香港青年施云龙来佛山创业已经一年多,他期待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成后,能够助力自己在创业路上进一步扩大“朋友圈”,也希望政府部门提供更多创业扶持政策,让港澳青年在佛山得到更好的发展。
“十四五”期间,市人社局将以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资源,深化创业创新交流合作,形成功能完善、特色明显、成效突出的港澳青年创业创新支撑体系,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佛山就业创业和交流合作。
姓名:佛山桑园围
岁数:900年+
建成年代: 北宋(12世纪初)
位置:南海区、顺德区内荣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特长:灌溉、排水、供水、防洪、挡潮、航运等三围: 周长83.86千米,围内国土面积265.4平方千米,
位于佛山南海区和顺德区境内的桑园围始建于宋代,因围垦灌溉而“生”,因合围防洪而“盛”,逐步形成中国古代最大的基围水利工程,成为岭南水乡地区标志性的文化符号。历经900多年风雨洗礼,桑园围至今仍保障当地的灌溉供水和防洪排涝安全,默默守护一方百姓。
12月8日,佛山桑园围入选第七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成为首个以基围水利为主体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填补了广东省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空白。桑园围将由此走进世界视野,彰显佛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国际形象,并将大大提高佛山乃至广东省水文化影响力,助力佛山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
溯源
抚摸桑园围的历史文化肌理
“桑园围的发展史是历代佛山人民与洪、涝、潮等灾害斗智斗勇的历史。”佛山市水利局局长李永生介绍,佛山河网发达,西江、北江穿境而过,历代佛山人民发挥聪明才智,依托桑园围这一水利灌溉工程体系将“水患”变“水利”,确保江河安澜的同时,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
筑堤围岸
守护“粤东粮命”
沿着时间的长河回溯至唐代中期,因北方连年战乱,中原人口持续南迁,部分人来到珠三角流域围垦耕种,繁衍生息。
据记载,北宋徽宗崇宁、大观年间(1102~1110年),洪水频发,广南路宪张朝栋牵头治理,在西樵山下沿西、北江两侧筑起两道高为1~2米的防洪土堤。
明代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九江堡人陈博民率众堵塞甘竹滩倒流港,并与西北两江的防洪土堤连接,桑园围由此合围。17世纪时,桑园围形成围堤、河涌水系、窦闸工程体系完备,防洪、挡潮、灌溉、排水、水运等功能齐全的基围灌排工程体系,并于18世纪末成为我国古代最大的基围水利工程。
堤围和闸窦等水利设施保障了农业发展,桑园围历史上灌溉农田达20多万亩,人们大量种植水稻等粮食。清代嘉庆年间,桑园围成为“近省第一沃壤”“粤东粮命最大之区”。截至2019年,仍有6.2万亩农田耕地受桑园围保护。
“桑园围的发展历程,不仅是珠三角地区水利发展和佛山地区社会文化发展的重要历史见证,也是中国东部经济区拓展和重心南移历史过程的重要见证。”华南农业大学历史系教授吴建新指出,桑园围的修建开启了珠江三角洲大规模农业开发的历史,是珠三角地区灌溉农业发展的里程碑。
基围工程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桑园围的“桑”字,透出了佛山农桑时代的经济支柱。
彼时,人们将低洼地、河滩地开发,改造成鱼塘,在塘边种植桑树、粮食。这种立体农业的耕种模式通过堤围、河涌、闸窦进行灌排,形成了桑树养蚕、蚕沙喂鱼、塘泥肥桑的良性生态循环,还避免围内出现积水内涝,合理解决了“与水争地”和“蓄纳积涝”之间的矛盾。
高效高产的桑基鱼塘系统催生了蚕桑经济,也加速了佛山地区的资本积累和近现代化发展。明清时期,桑园围内丝织业发达,尤其是南海西樵成为广东省最著名的蚕桑之乡、丝绸重镇,其丝织产品畅销国内并远销东南亚。至今,西樵仍以纺织业闻名全国。
“民乐有个窦,家家纺织声。”这句民谚说的就是桑园围内的民乐窦,这个水利工程是明清时期水运交通的重要枢纽,被称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之一。
满载丝绸的渡轮从民乐窦出发,经官山涌至广州或江门,再由水上丝绸之路远运到东南亚、印度、中东和欧洲。兴旺时,一船丝绸出,一船白银归,民乐窦闸旁的码头因此被誉为“银船码头”。
“可以说,没有桑园围,就没有古代顺德、南海地区安全稳定的生存环境,以及长期富庶的经济和繁荣的文化。”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主任、水利史研究所所长助理李云鹏表示。
探秘
探寻桑园围可持续发展的密码
“桑园围建成年代之久远、古窦闸之多、围内地域面积之大、众多历史遗存保留之完好,至今仍发挥水利功能,加上各领域名人辈出,这样的古代水利灌溉工程体系在国内外并不多见。”李永生说,在水系连通、节约水资源等方面,桑园围对新时代水利工作仍有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因此,大力推进桑园围申遗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对桑园围历史文化遗产的深入研究与挖掘;系统地进行可持续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可更好地传承古代水利智慧、水利工程美学等,使桑园围“古为今用”,继续造福百姓。
保护得力
为申遗奠定基础
桑园围能够申遗成功,离不开多位慧眼识珠的“伯乐”。
2019年初,我国著名水利史专家周魁一、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专业委员会会长谭徐明等一行实地考察佛山桑园围,认为其历史灌排工程体系和文化肌理基本完好,建议尽快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并加强保护。
对此,省、市政府高度重视,同年5月,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到桑园围进行专题调研,要求佛山做好各项申遗准备工作,以更好地传承和展现广东水利文化。佛山市委、市政府加快了申遗工作的步伐,市主要领导对申遗工作进行批示,市政府统筹有关部门全力冲刺申报2020年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
同年11月,国际灌排委员会荣誉副主席、中国国家灌排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丁昆仑教授前来实地考察,充分肯定桑园围的历史文化价值,支持桑园围申遗。这为佛山申遗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
2020年1月,桑园围入选为第七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4个国内候选工程之一,意味着申遗工作迈出极其关键的一步。
之后,市政府召开推进桑园围申遗工作会议,成立了由市长朱伟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一边紧锣密鼓地开展调查勘察、评估等,一边大力推进桑园围重要节点、重要区块的环境整治和修复打造等工作,佛山于7月31日向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递交申报材料。
12月8日,桑园围成功入选世界灌溉工程遗产。
申遗成功的
四把“密匙”
周魁一等专家明确指出,桑园围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科技和生态价值。而这正是桑园围申遗成功的四把“密匙”。
桑园围灌溉工程遗产的突出历史价值体现于其在珠三角灌溉农业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及其创新性发展的新型圩垸水利开发模式——基围,与长江下游的圩田、长江中游的垸田一起,成为我国古代圩垸水利开发的三种模式。
除了规划设计以外,桑园围灌溉工程遗产在结构材料、建筑工艺、管理制度等方面均体现了突出的科技价值。比如,窦闸控制工程多采用传统的浆砌条石结构,非常稳固;部分窦闸使用“人”字形木闸门,内涝水位高时可自动开启进行排水,外潮或洪水水位高时则自动闭合挡潮、防洪……
诸多水利管理及水神崇拜建筑设施,以及治水典籍、洪水题刻、治水人物故事、古桥古井、龙舟文化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均体现了桑园围突出的文化价值。“桑园围是围内外众多精英的智慧产物。”中山大学历史系博士陈海立表示。目前,他正和其他学者联合编著《佛山历史文化丛书》之《桑园围史》。
此外,桑园围突出的生态价值体现在为桑基鱼塘生态农业提供支撑,以及与围内古村落布局和建筑有机融合,为安全、良好的人居环境提供保障。
“感谢佛山,在经济如此发达、现代化程度如此高的地区,竟能完整地保存着桑园围这样一套古老的水利体系,为我国留下了一个传统基围水利的活化石,至今仍发挥不可替代的水利功能。”多次考察桑园围的李云鹏如是道。
丰富遗产内涵
建设“生态围区”
事实上,成功申遗带来的不只是喜悦,还有非常重要的使命。
为了系统性保护桑园围,传承古代治水智慧、生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经验等,佛山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等为桑园围“量身定制”了保护规划,计划通过科学有序地保护、利用桑园围灌溉工程遗产综合价值,培育桑园围的文化品牌,将遗产中蕴含的历史文化进行创造性的转化和发展,助推佛山经济社会文化转型发展和灌区乡村振兴。
其中,市水利局编制的《佛山桑园围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2020-2035)》(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灌溉工程遗产保护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遗产保护管理利用体系、宣传教育和研学游体系,促进遗产地的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使桑园围成为粤港澳大湾区独具特色的文化节点。
李永生表示,对桑园围的科学可持续保护、综合利用,需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防洪、供水、排涝等水利建设紧密衔接,并结合遗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利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遗产区域环境整治、碧道建设、生态景观提升、遗产修复与展示等工作,全面推动桑园围建设成为历史厚重、文化突出、安全高效、和谐美丽的生态围区。
广东省广府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岭峰建议,应依托现有遗迹,建设一批水利博物馆、展示馆,普及水知识,讲好桑园围故事和粤港澳大湾区治水历史。
桑园围灌溉工程遗产清单
●周长83.86千米,围堤4段,堤防工程全长64.84千米。
●河涌水系共57条,其中干涌14条,主要支涌43条。
●历史窦闸共63座,其中保存完好的窦闸30座,遗址尚存的古闸窦14座,封堵窦闸9座,原址重建窦闸10座。
●水利管理及水神崇拜建筑共59处。
●水利碑刻16通,洪水题刻共4处。
●古桥共32座。
●水利文献众多,包括桑园围专志《(同治)桑园围总志》十四卷、《(光绪)重辑桑园围志》十七卷、《(民国)续桑园围志》十六卷等。
桑园围历史沿革
宋代
徽宗崇宁、大观年间(1102~1110年),文献中始见修建东西围、吉赞横基的记载。
元代
对东西围加高培厚,高约3~4米。
明代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陈博民率民众堵塞倒流港水口,桑园围完成合围。
明末,桑园围形成沿江有堤、河涌有围、围内有排灌沟渠的基围灌排工程体系。
清代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桑园围总局成立,编修《桑园围志》,首次确立桑园围的概念、范围及其工程体系、管理体系。
同治九年(1870年),南海河神庙内立《桑园围全图碑》,采用西方绘图技术绘制第一幅水利专题图。
光绪年间,桑园围成为珠江三角洲最大的基围水利工程。
民国
民国十三年、十四年(1925~1926年),采用钢及混凝土材料,先后修成狮颔口、龙江和歌滘共三座水闸,桑园围至此成为一条人工控制的闭合堤围。
1949年
以来
1985年,桑园围与樵北大围联成一体,合称为樵桑联围。
1991年12月,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等在南海召开“纪念桑园围建围880周年暨珠江三角洲水利史学术讨论会”。
2020年12月8日,佛山桑园围入选第七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
专家建议
中国水科院水利遗产保护重点实验室主任、水利史研究所所长助理李云鹏:
将桑园围打造成
广东最闪亮的水文化品牌
桑园围是国内首个以基围水利灌排工程体系为主体的世界灌溉工程遗产,这种传统的工程型式是水利教科书上所没有的。
因此,桑园围申遗具有特殊意义,拓展了我国灌溉工程遗产型式上的多样性以及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中传统灌溉工程的代表性。
毫无疑问,桑园围申遗成功对佛山市和广东省水文化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将进一步提升桑园围和佛山的文化影响力,促使当地居民和政府部门更加认识到桑园围的文化价值,从而凝聚保护共识,促进对桑园围的共同保护和管理。
建议按照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要求,将桑园围打造为独具特色、独一无二的水利遗产保护利用示范基地、水文化科普展示教育平台,使之成为佛山、广东最闪亮的水文化品牌。
华南农业大学历史系教授吴建新:
还原历史变迁
助推桑园围保护开发
由于佛山当地百姓不懈地维护桑园围,通过疏浚河涌、修缮水闸(窦)、重修祠堂庙宇等措施,使这一古代水利工程遗产至今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佛山桑园围今后的保护开发,当地政府应充分听取意见,并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完善的规划。
同时建议佛山续写当代《桑园围志》,深入挖掘、整理围内残存的民间文献,将近现代桑园围水利技术、管理制度、防洪措施等记载下来,完整还原这1000年古围治水体系的历史变迁。
12月8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办法称,为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款应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优先保障项目竣工。开发商留存监管及可提取使用的额度,视项目建设进展而定。同时留存额与开发商信用分值挂钩,信用分值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按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的120%留存。
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购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购房款。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在本市选定一家商业银行,作为监管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应当通过商业银行网点柜台或者商品房预售款专用POS机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为保障项目竣工,房企应在账户中留存的预售款额度,与项目建设进展直接相关。
具体而言,项目达到预售条件的形象进度至主体结构封顶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10%;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至配套安装工程(基本水电工程)完成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5%;完成配套安装工程至竣工验收合格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3%;竣工验收合格后至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前,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不得低于项目销售总额的1%。
值得一提的是,同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项目的销售总额=该预售证项目经明码标价监制的预售房屋均价×该预售证项目的总建筑面积×90%。根据建设与交付进展,若项目完成商品房首次登记并达到可单方办理转移登记的条件,房企可以提取剩余商品房预售款,并申请解除商品房预售款监管。
在此基础上,纳入监管的预售款留存额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分值挂钩。
信用分值120分及以上的,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的80%留存;分值100分以上(不含100分)至120分以下(不含120分)的,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的90%留存;分值100分的,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留存。
针对分值较低的情况,房企需要留存超额款项。信用分值80分及以上至100分以下(不含100分)的,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的110%留存;80分以下(不含80分)的,监管账户内的预售款按留存额度的120%留存。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及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对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节点和相应商品房预售款留存额度进行适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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