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婚姻登记业务的时间地点有重大调整
为规范禅城区婚姻登记工作,同时满足广大市民对婚姻登记的需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就周六及节假日对外服务地点、服务时间和注意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开放地点、时间及服务事项
1.自2020年11月28日(周六)起办理地点从岭南天地结婚登记特约颁证点调整到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
服务时间:上午9:00-11:00。
2.特殊日子开放时间:
1月1日(元旦),5月1日(劳动节),10月1日(国庆节),
受理时间:上午9: 00—11:00,下午2:00—4:00。
二、实行全预约办理
预约需至少提前1个自然日申请,受理期限为30日内的自然日。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段前来,减少现场逗留时间。预约方式如下:
1.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
www.gdhy.gov.cn
2.关注“禅城民政”“佛山民政”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为规范管理禅城区婚姻登记工作,满足广大市民对婚姻登记的需求,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现就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简称特约点)办理结婚登记时间及流程调整如下:
一、调整开放时间
从2020年11月30日起,逢周一、周三下午对外开放,开放时间:下午2:00—5:00。
二、调整结婚登记流程
(一)全预约实名制进行预约
1.特约点只受理国内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服务,采用“实名制”,预约人须如实提供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实名预约,否则预约无效。
2.不设现场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暂停结婚颁证仪式。
3.需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预约,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段前来,减少现场逗留时间。
预约方式如下:
2.禅城区办事预约台:
http://www.chancheng.gov.cn
进入“佛山政务服务预约平台”栏目。
(二)提交资料进行预审
请预约的当事人(男女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带齐所需资料到行政服务中心魁奇路大厅4楼禅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资料预审,详细所需提交资料请留意预约短信。逾期不提交资料的,或提交的资料不全且在期限时内不补全完整的,视为放弃预约,预约当天不再给予受理。预审通过后收到短信通知视为预约成功。
(三)预审通过后双方到场办理领取结婚证
请资料预审通过的男女双方当事人于预约当天下午带齐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到岭南天地特约结婚登记颁证点现场办理结婚登记。
岭南天地结婚登记特约颁证点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天地商业中心文会里6号。
有街坊留言
到医院看病后
被告知没法医疗报销怎么办?
各位街坊看好了
可能是这几个原因
↓ ↓ ↓
划重点:
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 举例一: 1月参保并当月缴费,2月可正常享受待遇;
- 举例二: 1月的保费2月缴纳,则2月不能享受待遇。
举例说明
1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如:重睑术、隆乳术、斜视矫正术、矫治口吃、治疗雀斑、老人斑、色素沉着、腋臭、脱发、美容去疤、激光美容平疣、美容洁齿、镶牙、牙列正畸术、色斑牙治疗等);
2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
3
各种健康体检,如婚前检查,旅游体检、职业体检、出境体检等费用;
4
补牙;
5
出国出境工作、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所发生的诊疗项目(含药品)费用;
6
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疾病普查普治、跟踪随访费等);
7
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如:心理咨询、健康咨询、性咨询、婚育咨询、疾病预测费、医疗事故鉴定,精神病法医学鉴定、各种验伤和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孕妇做的胎儿性别鉴定、亲子鉴定、遗传基因鉴定等);
8
属保健性的全身按摩费用;
9
各种保健性疗养费、使用日常生活和娱乐物品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
10
参保人因不育(孕)症住院,实施各种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住院期间其它医疗费用按《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支付。(例如:同一次住院,诊治不育(孕)症的诊疗项目费用不能报销,其他例如床位、护理这些费用是可以报销的)
划重点: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普通门诊只能在参保所在区或选定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报销。
参保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按以下规定确定:
1
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2
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3
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4
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5
上述(二)(三)(四)项以自然年度为限,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
1
门诊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等(实行一般诊疗费的除外);
2
除三大常规、心电图、黑白B超、胸透、血糖监测外的门诊检查治疗费;
3
材料费;
4
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它不能纳入普通门诊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特殊说明:
1.参保人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三级医院 9元/诊次、二级医院 7元/诊次的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报销;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医院(含社区服务中心)按照一般诊疗费的报销规则执行,未实行一般诊疗费的一级或未定级医院,其普通门诊诊查费按照二级医院7元/诊次的标准予以报销;
2.急诊诊查费项目价格按照三级医院支付金额为11元/诊次,二级医院支付金额为9元/诊次由医保基金支付;
3.其他门诊诊查费(指名专家专家门诊诊查费、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副主任医师专家门诊诊查费、门急诊留观诊查费)按照普通门诊诊查费的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4.参保人一天只享受1诊次(1次挂号)普通门诊医保待遇。1诊次是指1次诊疗完整的诊疗过程,包括本次就诊过程的挂号、检查、检验、治疗及用药等;
5.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佛山市中医院、佛山市精神病治疗所和佛山市人民政府机关门诊部仅按上述规定报销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为禅城区的参保人门诊诊查费调整部分,其余普通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深化实施“粤菜师傅”工程,佛山正加速行动。记者从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佛山市人社局”)获悉,日前,佛山市人社局就《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育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进行意见征集,提出,拟对经认定的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育示范基地,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1300万元。
《办法》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加强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基础建设,提高粤菜烹饪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佛山市粤菜师傅培育示范基地(下称“培育示范基地”)是指,佛山市范围内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及通过校企合作共建粤菜师傅综合培育载体的企业。
培育示范基地应通过政府主导、校企合作等模式,建成集“示范培训、菜品研发、厨艺交流、文化体验以及标准创建”于一体的综合性培育示范基地,全面辐射带动佛山市粤菜师傅工程高质量发展。
此外,《办法》提出了认定为培育示范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其应具备的主要功能,包括开展“粤菜师傅”工程培训工作,建立粤菜师傅专家库,利用名师带徒弟的方式,进行新型粤菜技能人才的培养。
同时,基地还应通过对粤菜烹饪技术的研讨、技术攻关及新菜品研发,突出粤菜菜品的特色、生态、健康、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树立品牌,增强自身竞争力,打造粤菜师傅美食标签等多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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