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佛山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申请指南/佛山港澳通行证办理材料
本市户籍居民、持我市签发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外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暂住本市的华侨(国内户口须已注销)。
1、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2、暂住本市的华侨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申请方式(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过期重领通行证。
1、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暂住本市的华侨在市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3、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二)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及相片检测回执。持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可免提交照片及回执。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且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交验居民户口簿;华侨交验普通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以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交验本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在我市工作的本省户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免交居住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签证种类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签注、三个月多次。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一)首次申请,换发、补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外省户籍居住人员申请的30日内办结。
(四)因赴香港或者澳门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丧等紧急情形的,在 5个工作日办结。
(五)调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
收费标准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80元;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3个月多次签注80元。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48X33mm)及相片检测回执。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
佛山港澳通行证申请表(下载)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电子港澳通行证的好处
可供转学插班的年级及学位界定
1.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可招收插班生。如果学校学位已满,学校原则上可不接收插班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设置为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2.第一小学因核定学位数已满,2019-2020学年不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第二小学在有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辖区内户籍生,同等条件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抽签。
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申请类别
1.西樵户籍生:指2019年6月30日前(含6月30日当天)新入户在册的西樵户籍生。
2.西樵购房类: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西樵居住且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要求持有本镇有效居住证。
申请转学插班需提交的条件资料
(一)第一类 西樵户籍生
1. 《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见附件3);
2. 现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学校盖章);
3.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第二类 西樵购房插班生
1. 《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见附件3);
2. 现就读学校在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学校盖章);
3. 申请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
4. 申请人父母的房产权证明(一手房如未取得产权证的,需提供已在南海区房管部门备案购房合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需提供以下复印件:购房合同备案页、购买人资料页、房产地址和房产面积页、合同签名页;【说明:(1)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2019年1月1日前有效登记;(2)如果2019年1月1日前取得购房备案合同,2019年1月1日后才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报名时若无法提供备案购房合同原件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信息卡,全称为“佛山市(南海区)商品房合同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家长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到行政服务中心打印。】
5. 亲子关系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
6. 有效居住证(非佛山户籍在西樵购房插班生)。
申请条件说明
1.没有全国学籍号的学生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2.不接受不符合条件的镇内跨校转学插班申请;
3.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申请人父(母)手写“该复印件由本人提供,真实有效”,并由申请人父(母)签名确认。
转学插班入读安排原则
1. 转学插班学位安排的顺序是先学校辖区户籍生→西樵本地户籍生→学区购房插班生→西樵购房插班生。
2. 转学插班申请可以选择2所学校,第一意向(辖区学校);第二意向(备选学校)。(同一个申请人只能在1个报名点报名,多报无效。)
3. 分配就读学校,原则是根据学校的学位情况,按户口和住址所在地相对就近。若所在学区学位已满,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如果同等条件的申请人多于学校可安排的招收学位数,则由镇教育局统筹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决定入围名单。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
4.如申请学校需摇号(抽签),家长需留意学校通知或“佛山”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接受办理相关事项
1.报名登记时间:6月28日-2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登记地点:各小学、初中报名点。学区分片安排见附件1《西樵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受理登记的学校只是插班生报名的登记网点,不等于安排入读学校。
3.办理转学手续时间:7月上旬,镇教育局审核确定转学插班生统筹安排学位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手续。
4.其他注意事项:申请插班学生需按规定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因手续不全造成入学延误或以后升学不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5.根据学籍管理的要求,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重读或留级,所以申请人申请时不得瞒报实际就读年级,如果瞒报,将取消学位,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附件下载
附件1:西樵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学区划分及联系信息表.pdf
附件2:2019-2020学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插班学位分配表.pdf
附件3:2019年西樵镇公办中小学校插班生申请表.doc
1、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018禅城区户籍生入学顺序
2、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且在本区居住的非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政策性借读生按照1—16类分类排序的方法依次录取。
序号类别对象基本材料父母或监护人子女1优抚群体类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禅城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厅(局)级或部队师级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禅城区优抚对象适龄子女部队师级或区级民政局以上证明;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户口簿3禅城区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核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户口簿4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禅城区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区民政局或区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5符合教民〔2011〕8号文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父母户口簿;进藏干部职工房屋产权证书;佛山市或禅城区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进藏干部职工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6引进人才类按规定引进且在禅城区工作的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适龄子女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或处(局)级以上出具的证明;引进人才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材料7在禅城区工作的归国创业留学人员适龄子女区人社局核发的资格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8符合粤教基〔2005〕3号文件规定、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禅城区居住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3年或以上的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9投资贡献类禅城区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荣誉市民证书或区政府认可证明;居住证;身份证或回乡证;本区户籍监护人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0在禅城区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区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居住证;身份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身份证明材料11在禅城区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房产权证明;居住证;计划生育证明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2境外群体类持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华侨身份证明,并在禅城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1.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护照原件(复印件存档);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及相应亲属关系公证(外文需附中文翻译公证)、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3持有《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并在禅城区居住的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1.《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身份证明材料;居住证或房产权证明;身份证明材料2.属委托监护照顾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监护人户口簿及房产权证明14其它类在禅城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1.在禅城区连续1年以上的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2.在禅城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3.计划生育证明15父母一方是禅城区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父(母)本区户籍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与非本区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16符合佛府办〔2010〕156号规定,被批准入户禅城区,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农民工随迁适龄子女区人社部门签发的入户卡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常用证明材料说明:
①.2018年禅城区公办初中报名截止之日为5月4日,申请入学连续居住年限时间计算方式:2018年5月4日起向前计算。
②.连续参保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
3、通过积分取得入读禅城区公办学位资格的新市民子女;
》》2018佛山禅城区积分入学分值表
4、小学招收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向前推算)的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不接受重读或留级);
5、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直接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学校联系入学。
启智学校地址:禅城区红路直街67号,电话:82282238。
佛山市外迁入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手续
项目名称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录用、招聘入户
项目类别
■行政审批 □便民服务
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2、《印发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通知》(佛府[2004]92号)
3、佛山市政府印发佛山市引进人才落户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29号)
办理对象
■个人 □企业 □部门
主管部门
佛山市公安局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受委托单位 □授权组织办理范围
非佛山市户籍的中国公民
办理条件
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审批条件,由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市(区)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录用、招聘的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入户。
受理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审批单位
□市级 ■区级 □镇街
所
需
材
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入户证明。
[3]市(区)组织部门、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加具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
[4]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5]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6]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
[7]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供入户地址居民户口簿,被投靠人、户主、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同时提供申请人与被投靠人、户主与入户地址房屋产权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如被投靠亲属家庭户的户主不是申请人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
[8]迁入产权属政府且长期租赁的公租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政府产权房屋安排(租赁)使用证明。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表格
名称
《入户申请审批表》
下载网址(双面A4打印):www.fsga.gov.cn/zxbs/bgxz/hz/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公安机关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出。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办理迁入。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窗口
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南海分局、顺德区公安局、三水分局、高明分局各派出所户政窗口。
详见《佛山市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联系电话》
网上办理流程
当前网上办理网址
当前网上咨询网址
佛山警务在线(http://www.fsga.gov.cn)
当前进度查询网址
微信服务号:佛山市公安局
其他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承诺审批期限15个工作日,办理迁入手续时当场办结。
如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凭有关手续子开具户口迁移证,符合入户条件,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入户。
收费标准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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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投靠入户申请条件
佛山市人才入户办理材料
佛山公安机关各级户政窗口地址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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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可申请收养小孩入户。
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提交材料】
1、1992年4月1日(不含当日)前(即《收养法》实施前)收养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县级以上司法机关出具的《收养公证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2、1992年4月1日至1999年5月25日(不含当日)前(即《收养法》实施后至《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实施前)收养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3、1999年5月25日(含当日)后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或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以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4、1999年5月25日(含当日)后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孤儿或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或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提供下列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
[2]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给的《收养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收养人已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及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且被收养人的父、母在世的,必须提供本条(第[3]条)所列材料。
[4]收养人的《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交正本验的同时收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由迁入地派出所(全区已实行户籍业务集中办公的由分局户政中队)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37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申请人凭《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3、迁入地公安分局户政中队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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