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迁入材料(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的)/如何转入佛山户口
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配偶、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婚姻关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人员,现场签署未婚声明书,并提供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经迁入地计生部门按规定查验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迁移。
[5]父母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6]已婚(含离婚、丧偶)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
[7]已婚(含离婚、丧偶)的在校就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
[8]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的机读证明。
[9]反映申请人为投资人、合伙人身份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文件。
[10]公司企业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的纳税证明(包含国税及地税),年度是指申请之月前12个月内。申请人的纳税份额计算:公司、企业纳税额×申请人的出资比例。投资人、合伙人入股公司企业不满12个月的,公司、企业纳税额按工商部门核准变更股东之日起计算。
[11]入户地址房产证。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属父母或配偶房产的,同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2]两人以上(含两人,不包括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屋的,只允许拥有产权大于或等于该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的一名产权人及入户条件所列亲属入户,需提供其他产权共有人放弃入户的公证书、律师见证书或产权共有人现场签署放弃入户声明书。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13]49周岁以下已婚(离婚)育龄人员(含夫妻一方)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一、购房入户
1、审批条件
市外户籍人员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和自建房),已办理房产证并已入住该房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及独生子女不受此限)可申请入户: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技师以上资格的;
(2)在我市投资、兴办企业,注册资金20万元以上;
(3)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连续3年以上。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调查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调查表》要到房产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意见,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附加条件(1)申请的,提供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或相应的资格(职称)证书;(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附加条件(2)申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及《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及个人出资不低于20万元注册资金金额的证明);(证明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附加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内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
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婚姻(夫妻)关系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已成年的独生子女随迁的,提供《独生子女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已成年的在读子女随迁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就读证明;(收原件)
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提供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其他产权人放弃入户的协议公证书。(公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购房入户说明】
〈1〉购买商品房申请入户的,申请人必须已入住该房,且房产必须具备居住的基本条件,并经公安机关编定门牌号码。一个门牌或房号(即一个单元)只允许一名产权人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两人以上(不包括夫妻及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同购买一套(幢)房产的,只允许其中一名产权人(该产权人占有产权的比例必须等于或大于房产共有人的平均数)及其相应的直系亲属入户。
〈2〉“二手房”以《房产证》中标注的房产来源界定。来源为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商品房;来源为非所在楼盘房地产开发商的,视为不符合购房入户条件的“二手房”。
〈3〉确认申请人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应年限可以按我市各区累计的方式计算,不要求连续、不间断,但申请入户时必须是正在参保。
二、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1、夫妻投靠入户
(1)审批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被投靠人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投靠人父、母的,应同时提供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关系证明),《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房产证上登记地址不详细的,先到所在的村居委会出具一份详细的地址证明)
[5]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2、父母投靠子女
(1)审批条件
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及子女有自己的产权房屋、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不受父母户口所在地有无子女的限制。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 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被投靠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个人《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3、子女投靠父母
(1)审批条件
[1]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注:根据《佛山市户口登记、迁移、准入条件》第十四条规定,父母亲违反计生政策的,以父母亲接受政策外生育处理已满5年为前提。
[2] 成年子女照顾父(母)亲,以父(母)亲有自己的产权房屋和身边无子女以及共同生活为条件,允许一名成年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
注:本条中的“身边”,是指被投靠的父(母)亲户口所在区内。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除外),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提交手续完备的《佛山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及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地址页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成年子女照顾父母入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②被投靠人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③被靠人的《房产证》,《房产证》所登记的产权人为配偶的,应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④申请人的《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⑤迁入地派出所或父母、子女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党政机关、部门)出具的父(母)户籍所在区无子女的情况证明,或其他有效的权威凭证。(证明收原件,其他凭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⑥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其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关系证明收原件,《出生证》、《亲属关系公证书》及原始权威凭据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结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或随迁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三、在我市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适用二手房及自建房迁入)
1、审批条件
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1)连续在我市经商、就业,暂住7年以上;
(2)连续在我市居住并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
(3)连续3年在我市居住,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5万元以上,并已缴纳社会保险费;
(4)为我市社会治安、经济建设做出重大贡献,受到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嘉奖,或获得区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员工称号及科研成果奖。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调查表》和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均收原件,《调查表》要到房产所在地村居委会加意见,申请书由申请人用空白A4纸打印或手写)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及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提供个人《房产证》,《房产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经商的,提供市内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营业执照》不能直接反映申请人为投资者、股东身份的,同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投资者、合伙人身份证明收原件,《工商营业执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1)申请,属就业(务工)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7年以上的《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2)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5年以上的《暂住证》,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提供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3)申请的,提供市内公安机关签发的最近连续3年以上的《暂住证》,市内国、地税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证明或最近3年累计缴纳个人所税额5万元以上的纳税凭据,以及市内社保部门发出的参保3年以上的相关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件《暂住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以审批条件(4)申请的,提供本市区级以上政府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嘉奖证书或证明;(证明收原件,证书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18周岁以上未婚人员的,提供迁出地镇级以上民政或计生部门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未婚证明、证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证明收原件,证件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申请人为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收原件)
3、办理步骤
由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申请,在22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审批手续和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同时签发《准迁证》。
派出所户籍窗口凭《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
为配合2020年高考的举行,交警部门在高考期间对考场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公交G6、G7、121等共16条公交线路于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0日需实施临时绕行,敬请市民留意,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具体交通管制以交警现场实施为准。绕行方案如下:
禅城区
(一)市一中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7月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3)7月10日:8:00至12:00。
2、具体线路如下:
108、121线路:
往星晖园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田园大街、文华北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叠南市场站。
往绿地未来城公交首末站(108线)、欧洲工业园(121线)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海三路、文庆路、田园大街。
取消停靠:文沙、市一中站。
增加停靠:海三路西、彩虹新村站。
120线路:
往地铁金融高新区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田园大街、文华北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叠南市场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站。
往南风古灶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绕行海三路、文庆路、田园大街。
取消停靠:文沙、市一中站。
增加停靠:海三路西、彩虹新村站。
153线路:
双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文沙北街,总站临时设于“田园大街”。
取消停靠:市一中、海员新村站。
增加停靠:田园大街临时站。
261A线路:
往南海公交总站方向,取消行驶文沙路部分路段、文华北路,绕行田园街、文华路。
取消停靠:市一中、文沙站、叠南市场站。
增加停靠:文华北路站。
(二)市二中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7月10日:8:00至12:00。
2、具体线路如下:
152线路:
往魁奇路行政服务大厅西方向,取消行驶季华五路、华远西路、平远直街,绕行汾江路、绿景路。
取消停靠:季华园、季华园东门、华远西路、市二中、城南小学站。
增加停靠:季华园西门、季华园地铁站、汾江南站。
往城北批发市场方向,取消行驶平远直街、华远西路、园南大街,绕行绿景路、汾江南路。
取消停靠:城南小学、市二中、华远西路、季华园西门站(园南大街上)。
增加停靠:汾江南、季华园地铁站、季华园西门站(汾江南路上)。
(三)新三中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7月10日:8:00至12:00。
2、具体线路如下:
G6线路:
双向,取消行驶港口路、新明二路,绕行澜石三路,总站临时设于“澜石三路”上。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增加停靠:澜石三路临时站。
116线路:
往新三中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二路,绕行港口南路、东平路、岭南大道,以“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二路、新三中、新三中公交枢纽站。
增加停靠:港口路南、东平路、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
往罗村十八亩方向,以“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作临时总站,取消行驶新明二路,绕行岭南大道、江湄路、港口南路。
取消停靠:新三中公交枢纽站、新三中、新明二路站。
增加停靠:东平大桥公交枢纽站、港口路南站。
185A线路:
往佛山家博城总站方向,取消行驶湾梁路、新明路,绕行魁奇路、岭南大道、澜石三路、港口路。
取消停靠:怡景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丽苑、新三中、新明二路站。
增加停靠:湾梁、湾华、丽日华庭、石梁东、东平大桥北、沿海馨庭站。
往奇槎公交枢纽站方向,取消行驶新明路、湾梁路,绕行港口路、魁奇路。
取消停靠:新明路口(新明路上)、新明二路、新三中、怡景丽苑、怡景丽苑北门、怡景苑站。
增加停靠:新明路口(港口路上)、港口路中、湾华、湾梁站。
(四)佛山新四中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7月10日:8:00至12:00。
2、具体线路如下:
178B线路:
双向,取消行驶学富路,总站临时设于季华北路上的“季华北路站”。
取消停靠:佛山新四中站。
南海区
(一)华师附中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45至11:30;下午:14:45至17:00;
(2)7月10日:上午:8:45至11:40。
2、具体线路如下:
128线:
往村尾工业区总站方向,取消行驶简平路部分路段、东平路部分路段,绕行简华路、华翠南路(东平路以南段)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华师附中站。
138线:
往桂城员工村方向,取消行驶桂平西路部分路段、华翠南路,绕行宝翠南路、东平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怡翠花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站。
往季华园南门方向,取消行驶简平路部分路段、东平路(简华路至华翠南路段)、华翠南路(东平路以北段)、桂平西路部分路段,绕行简华路、华翠南路(东平路以南段)、东平路(华翠南路至宝翠南路段)、宝翠南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华师附中、怡翠花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站。
140线:
往桂城员工村方向,取消行驶桂平西路部分路段、简平路部分路段,绕行宝翠南路、东平路。
取消停靠:怡翠花园、怡翠公园、金色家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华师附中站。
往南风古灶方向,取消行驶简平路部分路段、桂平西路部分路段,绕行简华路、华翠南路(东平路以南段)、东平路(华翠南路至宝翠南路段)、宝翠南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怡翠馨园、金色家园、怡翠公园、怡翠花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站。
151线:
往桂城员工村方向,取消行驶桂平西路部分路段、简平路部分路段,绕行宝翠南路、东平路。
取消停靠:怡翠花园、怡翠公园、金色家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华师附中站。
往义乌小商品城方向,取消行驶简平路部分路段、桂平西路部分路段,绕行简华路、华翠南路(东平路以南段)、东平路(华翠南路至宝翠南路段)、宝翠南路后接回原线路行驶。
取消停靠:怡翠馨园、金色家园、怡翠公园、怡翠花园站。
增加停靠:南海实验中学站。
(二)桂城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7月9日至7月10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2、具体线路如下:
G7线:
双向,临时取消行驶平西大道,总站临时设于桂平路上的“桂城中学站”。
取消停靠:聚龙村总站。
顺德区
北滘中学考场:
1、具体绕行时间:
(1)7月7日至7月8日;
(2)7月10日:上午:6:00至12:00。
2、具体线路如下:
802线:
双向取消行驶济虹路部分路段,绕行双桥路、东基路、林上路。
取消停靠:北滘中学站。
增加停靠:北滘居委会、南源花园站。
932、915路线:
双方向暂不途经:北滘居委会、北滘中学、北滘医院、北滘公园站
932路线双方向新增停靠:南源花园
915路线双方向新增停靠:南源花园、华美达广场酒店
933路线:
都宁往龙涌市场方向绕行,由原线路行驶至“北滘商业广场”站后左转人昌路再右转怡福路通过东基桥至建设北路后按原规划线路行驶。
双方向暂不途经:北滘居委会、北滘中学、北滘医院站
新增停靠:南源花园站
332路线:
三桂往美的厨房电器方向
新增停靠:北滘居委会、建设北路(雄峰花园)
美的厨房往三桂村方向
新增停靠:南源花园、北滘居委会
期间双方向暂不途经:“北滘医院(南门)”、“北滘中学”
333、802路线:
双方向暂不途经:北滘中学
新增停靠:北滘居委会、南源花园
337、338路线
A方向
暂不途经:北滘中学
新增停靠:北滘居委会、南源花园
B方向
暂不途经:北滘中学、北滘医院
新增停靠:北滘居委会、南源花园
2017佛山高考填报志愿时间:6月26日起
网上填报志愿流程
(一)了解招生政策和高校招生章程。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查阅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7〕8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平行志愿投档及录取实施办法》(见粤招〔2017〕8号文附件2),以及其他有关体育、音乐、美术院校(专业)招生的政策,了解实行平行志愿的范围,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及非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批次、志愿填报、投档原则及顺序;要登录拟填报高校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详细了解高校的招生章程及专业录取规则和要求。
(二)了解专业目录和体检要求。
考生根据本人的高考成绩、排位和《关于公布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各分数段数据的通知》中分数段对应的排位情况,查阅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编写的《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分“文科艺术版”、“理科体育版”)或《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以及《广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及填报志愿指南》,分科类分批次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进行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gd.edu.cn)和考试院官微(gdsksy)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增补或更正信息。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参照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中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选择填报合适的专业,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
(三)拟定志愿草稿表。
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官网),该表由各地级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首页的“互动下载”-“下载中心”中下载。
(四)网上填报志愿及网上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2017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录入各批次志愿的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以及服从其他专业调剂的标记并网上提交。逾期不填报志愿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含志愿无效)的考生只能在录取阶段相应批次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考生志愿未在网上确认前,可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未点击“志愿确认”按钮的志愿无效。网上确认的志愿不得更改,录取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办理签名手续。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完成后,于7月1日-2日到原高考报名点办理志愿表确认签名手续。经签名确认的志愿表将存入考生档案。考生本人须对不按时签名和由他人代为签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六)各中学(报名点)要密切注意考生填报志愿的动态情况,在志愿填报与网上确认截止前要预留一定的时间量,提前检查并提醒考生点击“志愿确认”按钮。
7月1日-2日打印考生志愿表,组织考生办理签名手续。考生根据打印的志愿表认真核对所报院校和专业,如发现错误,可向中学(报名点)提出书面更正申请(第一时段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志愿不得更改),由报名点修改后双方签名确认并存档。7月2日16:00后,各中学(报名点)不再受理更正错误的申请。
(七)为避免集中填报造成网络“塞车”,请考生注意避开填报志愿高峰期,尽量减少连续在线时间,提前在填报截止时间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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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城区高考考场管制方案
高考期间,交警部门将对佛山三中等5个考场的周边道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引导接送考生的车辆有序停放,并指引过路车辆避开考场周边区域绕行。
交通管制时间
①6月7日至8日的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②6月9日上午7时30分至12时4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佛山三中考场
封闭路段:东平路(港口路至湾梁路)、新明二路(文华南路至湾梁路)。
绕行提示:
向东行驶
①港口路、魁奇路、湾梁路;
②港口路、深宁路、深华路、南海大道、魁奇路、桂澜路。
向西行驶
①湾梁路、湖景路、深华路、魁奇路、港口路;
②桂澜路、魁奇路、南海大道、深华路、深宁路、港口路、东平路。
佛山一中考场
封闭路段:
文沙路(文沙桥底至一中正门)、文沙北街、文沙东街(一中正门至德宝花园停车场路口),文沙南街,禁止一切车辆(含公交车)通行。
(注:高考期间每天8时前,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车辆可持公司通行证从田园大街进入厂区)
绕行提示:
①向北行驶:文沙路、文沙大桥南侧辅道、文昌路、叠滘路;
②向南行驶:文昌路、文庆路、田园大街、文沙路。
东西向:文沙路、田园大街、文庆路、文昌路。
佛山二中考场
封闭路段:平远直街、平远横街、华远西路、影荫路(平远直街至华远西路段,河涌南北两侧)。
绕行提示:
①东往西方向:影荫路、华远西路、园南大街、汾江路;
②西往东方向:汾江路、季华路、华远东路、影荫路;
③南往北方向:华远西路与平远横街交叉路口向南、绿景路、汾江路、园南大街;
④北往南方向:华远西路、季华路、华远东路、绿景路、平远南街(平远北街)。
华材职中考场
封闭路段:丝织路(佛山大道路口至汾江中路路口)、佛山市第六中学对开路口至丝织路路段,城巴站公交车可左转入汾江中路行驶。
绕行提示:
①向东行驶:丝织路、佛山大桥、文昌路、汾江路;丝织路、佛山大桥底掉头、塱沙路、佛山大道、佛山大道与亲仁路口左转。
②向西行驶:汾江路、汾江路与亲仁路口右转、佛山大道;汾江路、文昌路、站前路、佛山大道。
南北向
①向南行驶:上沙街、汾江路、丝织路;上沙街、塱沙路、佛山大道、佛山大道与张槎路口掉头、佛山大道、丝织路。
②向北行驶:丝织路、佛山大桥底掉头、塱沙路、上沙街;丝织路、汾江路与亲仁路口掉头、汾江路、彩虹桥底掉头、汾江路、上沙街。
佛山四中考场
封闭路段:学富路(季华北路至东平路路口)。
绕行提示:
南北向:季华北路、季华大桥底辅道、东平路。
交警部门提醒:驾驶机动车人士在高考考试期间,注意绕道通行,并留意交通指示标志,服从执勤交警指挥。考场周边车辆和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有序停放,严禁按喇叭。附近店铺不要占用道路装卸和堆积货物,以免堵塞交通。
南海区高考考场管制方案
为了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全、安静的良好高考环境,南海区11个考场周边道路将在考试期间实施交通管制,同时,对实施交通管制的路段列入禁鸣严管路段,感谢广大市民支持配合。
南海区艺术高中考场
管制时间: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结束,下午14:00——结束,考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管制措施:
①天佑四路南师小区正门处到育才路与长堤路丁字路口处双向封闭。
②在天佑西路和长堤路丁字路口设置隔离设施,禁止机动车从南新文化公园侧长堤路进入考试区域。
桂华中学考场
管制时间: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结束,下午14:00——结束,考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管制措施:
①南海师范附属幼儿园大门的南端实施双向封闭。
②桂华教师村大门的西侧实施双向封闭。
③教师村后面(即东南角)与河堤之间实行双向封闭。
④南海师范附属幼儿园大门的南端至桂华中学教师村大门的西侧、以及教师村后面(即东南角)沿河堤至南海师范附属幼儿园大门的南端之间路段将对禁鸣喇叭实施严管。
华师附中考场
管制时间: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结束,下午14:00——结束,考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管制措施:
①东平路由东往西方向(从简平路至华翠南路段)单向封闭。
②桂平路与东平路之间的华翠南路双向封闭。
③桂平路与桂平路之间简平路双向封闭。
桂城中学考场
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结束,下午14:00——结束,考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管制措施:
①平西大道(桂平路与平西大道交汇处至平西大道与学校南门前小路相交处)路段双向实施封闭。
②学校南门前小路全路段双向实施封闭,同时,对上述管制路段列入禁鸣严管路段。
南海一中考场
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结束,下午14:00——结束,考场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管制措施:
①石龙北路南海一中段(涌口村至清风东路段)双向封闭。
②夏东涌口村南海一中南门段双向封闭。
狮山石门(高级)中学考场
6月7日至6月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
管制措施:
届时将封闭狮山石门(高级)中学周边的狮山博爱路红星路路口、红星路人民路路口、红星路镇政府西门对出路口、红星路和信停车场对出路口,行经上述路段的车辆请绕道通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现场标志和人员的指引通行,由小塘或博爱路驶入红星路的车辆,请绕行狮城路、博爱路辅道或一环辅道行驶。
九江中学考场
从6月7、8、9日,每天上午8:00至18:00,大正路原百爵餐厅路口至九中正门路段、上东奇山大道九中路段禁止机动车进入,集体接送外校考生的车辆需停放在百爵餐厅门口停车场。
6月8日下午16时至19时,大正路往325国道方向车辆沿船栏街、奇腾路方向行驶;
船栏街往大正路车辆需绕道奇腾路进入大正路;
岳湾路车辆由大正路往325国道方向单向行驶。
南海中学考场
管制时间:
6月6日、7日、8日,每晚22时至次日6时;6月7日、8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6月9日8时至17时。
管制措施:
①旧西樵大桥往环山大道入口封闭;
②环山大道东入口往西樵方向右侧辅道(途经南海中学田径场一侧)封闭;
③环山路新西樵大桥底往南海中学方向封闭。
西樵高级中学考场
管制时间:
6月7日、8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6月9日8时至12时10分,15时至16时30分。
管制措施:
碧霞路凰樵圣堡路口至碧霞路路口段双向封闭。
绕行指引:
①需在管制时段内途经环山路上述路段的车辆,请绕行新西樵大桥;
②需在管制时段内途经碧霞路上述路段的车辆,请绕行樵高路及樵金路;
③管制时段内,车辆行经新西樵大桥及引桥时,禁止鸣喇叭。
石门中学本校考场
从6月6日下午22:00开始至考试结束,考场周边路段在以下考生休息时段禁鸣喇叭。
6日:22:00 – 次日6:30;
7日:12:00 - 14:10 , 22:00-次日 6:30;
8日:12:00 - 14:10;
9日:12:20 - 14:10。
管制措施:
考试期间,黄岐大桥底至第一城路段、石门中学后门至黄岐大桥路口实施交通管制并禁鸣喇叭,请需途经考场路段的车辆按照现场交通指示和人员指挥行驶。
在考生休息时间,对中北路黄岐第一城至石门实验学校路段封闭,禁止车辆通行。
顺德区高考考场管制方案
顺德一中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南国东路实施禁鸣措施。
李兆基中学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碧溪路、立田路实施禁鸣措施。
郑裕彤中学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金沙大道实施禁鸣措施。
华侨中学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国泰路实施禁鸣措施。
罗定邦中学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新桂南路实施禁鸣措施。
梁銶琚职业技术学校红岗校区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南国西路实施禁鸣措施。
顺德区中专学校考场
6月7~9日考试期间,桃园路、学校对开国道实施禁鸣措施。
容山中学考场
6月7~9日8时~12时,14时~17时实施交通管制,容新路105国道至体育路口、体育路公园路口至容新路口,禁止任何车辆进入,考试期间实施禁鸣措施。
伦教中学考场
6月7~9日8时~12时,14时~17时教育路熹涌路口教育路气站对开实施交通管制,禁止任何车辆进入,考试期间实施禁鸣措施。
北滘中学考场
考试期间学校对开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和禁止鸣喇叭,6月8日下午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
北滘职业技术学校考场
考试期间学校对开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禁止大型车辆进入和禁止鸣喇叭,6月8日下午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
乐从中学考场
新桂路一环桥底至天佑城红绿灯乐中大道乐从中学对开路段实施限货1.5吨以上,考试期间实施禁鸣措施。
高明区高考考场管制方案
高明一中考场
交通管制时间
2018年6月7日至9日,7:45至12:00;13:45至17:00
交通管制路段
育才路全段、星河路部分路段(即一中正门牌坊东、西、北各100米路段),禁止大型货车进入,机动车禁鸣喇叭。下午17:00后,请前来接学生的车辆在周边路段有序停放和离开。
高明纪念中学考场
管制时间:
2018年6月7日至9日,7:45至12:00;13:45至17:00
管制措施:
学舟街全段禁止无关车辆进入,泰华路(高明大道路口至学舟街路口段)禁止大型货车进入,机动车禁鸣喇叭。下午17:00后,请前来接学生的车辆在上述路段双向单边有序停放,有序地由学校左侧小区通道进入高明大道离开。
三水区高考考场管制方案
三水华侨中学考场
三水中学考场
管制时间:
①6月7日至8日:每天8:30至11:30,14:30至17:00
②6月9日:8:00至12:10,14:30至16:30
管制路段及措施
①广海大道教育路路口至耀华路路口路段;
②教育东路全段;
③华兴路康乐路路口至教育东路路口路段;
④云东海大道三水中学路段。
交通管制期间,途经上述路段的机动车禁鸣喇叭、限速40公里/小时。6月8日17时至18时期间,教育东路华侨中学路段、云东海大道三水中学路段预计会出现交通拥堵,请途经车辆绕行其他道路,自觉服从执勤民警指挥。
高考期间,请途经各考场的车辆按指示减速慢行,减少噪音,共同为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封路1】
因西樵镇听音湖片区的南海樵山文化中心及樵山瀑影工程建设需要,现定于2014年4月15日零点起,封闭旧锦湖路(即樵园人工湖旁临时施工便道)和樵园路西门牌坊路段。封闭期间,旧锦湖路将被拆除,樵园路西门牌坊路段具体开通时间另行通知。过往车辆请绕道新锦湖大道行驶。
【封路2】
为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我单位根据大沥镇沥中大道(香基路)施工需要,自2014年4月10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对沥中大道(香基路)路段实施交通管制措施,届时对施工路段将实行部分封闭或部分时段全封闭施工。请广大群众、相关单位、业主互相知照,提前选择行车路线及绕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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