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沥严厉打击餐饮单位违规经营行为
近日,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行政执法、消防、流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餐饮单位违规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对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行动过程中,联合执法组重点对餐饮单位的持证持照情况、加工经营场所卫生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进行详细检查。检查发现,餐饮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规范要求经营,并配备好灭火器等消防设备,但有部分餐饮店未落实亮证经营,执法人员随即要求相关负责人在店内显眼处悬挂张贴相关证照。
整治行动共检查了38家餐饮单位,其中有6家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执法组依法开具了处罚通知书并明确要求店内从业人员尽快办理健康证,在未取得有效健康证前不得上岗;另有1家餐饮单位存在油烟扰民、占道经营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法关停该单位并要求做好油烟处理后方能营业。
开具处罚通知书并明确餐饮单位落实整改
为督促餐饮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还对需要整改的餐饮单位进行“回头看”突击检查,发现已有2家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并提交健康证复印件。
接下来,大沥市场监督管理所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维持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单位的常态化检查,保持打击违规经营单位的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
加装尾翼、私改外观
深夜飙车还涉嫌非法改装
拿生命超速
成为街坊为之唾弃的“炸街党”
影响的不止是大家的正常作息时间
更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
对此 警察蜀黍绝不手软
必须重拳严查!
经过前期的实地走访和调查取证
12月2日凌晨 佛山禅城公安
“你举报我行动”团队
集结警力兵分多路
通过“定点设卡+铁骑巡逻”的方式
分别前往佛山大道、岭南大道
魁奇路、东瑞路、东平路等路段和周边
开展“改装炸街车”专项整治
把车靠边停好!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接受检查。
当晚 执法交警根据线索排查
成功在汾江路与同济路交界的红绿灯处
截获了一辆涉嫌非法改装的小汽车
并要求车主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执法民警现场检查发现
这辆灰色小车的轮毂和前后保险杠
均已被非法更换
导致整车在外观上与原车不一致
而车辆的排气系统更是存在非法改装的嫌疑
虽然车主一直狡辩
小车更换的是原厂排气管
但当油门踏板被踩下时
声浪瞬间迎面而至
车主自己也被吓了一跳
最后不得不承认这声音确实很大
“噪音确实很大,之前坐在车内没什么感觉。”
正所谓:你坐在车内舒服了
车外的群众可就受苦了
随后,执法交警对车主
教育说明后依法进行了处罚
暂扣了车辆的行驶证
并责令车主在指定期限内
将车辆的非法改装部分移除
恢复车辆原貌后
到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行动当晚 除了汾江中路外
禅城交警还联合各部门
在禅城区岭南天地、东平路
岭南大道等商圈和主干道
查获另外3辆涉嫌非法改装的车辆
并依法对3名车主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据统计,近一个月来
在禅城交警的重拳整治下
蜀黍一共查获了17台非法改装车
有效震慑了相关违法行为
有力净化了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请注意!接下来
拳头继续捏紧
整治仍将强化
无视法律法规的改装车主们
禅城交警将在各个路口等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改车想法的小伙伴注意啦
以下知识点你一定要知道
哪种改装会被列为非法改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公告数据包括:车辆转向形式、车身规格尺寸、燃料种类、钢板弹簧片数、轴距、轮胎数、轮胎规格、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环保达标情况、排量/功率、轴数以及车辆外观照片)
非法改装车将作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款。
非法改装车辆不能通过年检及获得理赔
非法改装车辆不仅违法,而且车辆也将不能通过年检。此外,非法改装对车辆的保险理赔也会发生影响,保险有效期内若投保车辆因改装部分引发事故的,将不能得到赔偿。
喜 讯
南海再添一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
南海企业
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
成为铝型材行业唯一入选
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企业!
近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35号),正式公布第二批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
广东华昌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华昌集团”)成为铝型材行业唯一入选企业单位,这标志着华昌集团近年来在标准化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再获认可。
华昌集团成立于1992年,经过20多年的不断革新与发展,现已成为中国铝型材领军企业,先后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绿色高效节能铝合金型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全国铝合金型材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十大骨干企业等称号。
自2015年以来,华昌集团连续多年被评为“纳税超5000万元企业”,2018年荣获“南海区政府质量奖”,2019年荣获“佛山市政府质量奖”。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华昌集团开展国家级消费品标准化试点项目,以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产业相结合的标准创新工作机制和标准体系,促进标准化试点与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产业-区域-国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标准化试点创新与应用示范效应,突破国际贸易壁垒,引领、推动国内铝合金型材技术走向国际。
作为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单位,企业在消费品标准化试点建设期间,推动科研与标准研究同步、科技成果转化与标准制定同步、科研产业化与标准实施同步,通过团体标准、标准联盟等各种形式,将新技术、新产品转化为标准,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社会经济效益。
下一阶段,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要求,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在试点建设中总结经验,加以推广应用,更好地发挥消费品标准化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南海区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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