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属一级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和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学历。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前程无忧网站进行发布。
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至2022年7月25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平大道16号一楼,联系人:范小姐,联系电话:0757-87394982。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有关资料电子版发至公司邮箱:sslpzsqy@163.com,邮件主题统一以“公司名称-职位代码-报考职位-姓名”格式命名。
3.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者需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
③毕业证书,提交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一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包括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
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具备证书岗位需提交);
⑥其他有关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报名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招聘单位进行报名,原件当场核对后退还。由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报考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者需在邮件中提交以下资料:
①《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附电子版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簿(户主页、个人页)扫描件;
③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交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证的需附学信网近一个月《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工作经历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岗位需提交),即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扫描件;
⑤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相关证书岗位需提交)扫描件;
⑥其他有关材料扫描件,招聘单位根据个人报考资格审核需要另行要求。
网上报名考生考试当天签到前,招聘单位将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原件作复核,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通知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符者取消报考资格。
六、 考试
(一)笔试
笔试题目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命题、印刷、评分工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在90分钟内一次完成。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40%。
(二)面试
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第一环节是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的固定问题进行面试,第二环节是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应聘岗位的工作内容提出不定向问题,本环节面试问题不作评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在面试当日由考生签收确认。 (三)综合成绩
综合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在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组织入围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按企业职工入职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符合体检标准的应聘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初检部分体检指标不达标的招聘单位可组织应聘人员进行复检,复检1次仍不达标的是否替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二)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含:计划生育情况、犯罪记录情况、是否加入邪教组织等,曾有违反以上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录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是否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其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卡正常,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须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管控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
(二)如出现符合报考岗位资格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只要有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均予开考。
(三)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若出现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考官评定分数高低排名决定入围体检对象。
(五)考试成绩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一年内本次招聘岗位出现个别空缺时,是否按综合成绩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六)对考生不参与体检、体检不达标、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是否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企业工作人员职位表
2.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
3.委托书
4.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三水工业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该社位于乐平镇南联清湖村“龙口”(土名)的农村集体资产(以下简称标的物)进行公开招租,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取得租赁权的基本流程及违约责任:
(一)租赁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参加竞投。其中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必须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
2、凡有意租赁本次公开招租资产的申请意向人须以转账方式,按要求将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于2022年7月25日17:00正前(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汇入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交易保证金账户,并于本资产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准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报名,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交易开始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10:00。
(二)资格核定
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核定后的交易保证金账户相关款项到账情况作为申请意向人参加租赁申请及竞价资格的依据。
(三)租赁申请及竞价
申请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本公告要求及相关的竞价文件,并清楚了解资产现状,了解资产有可能需要通过竞价方式才能取得租赁权的事实。申请意向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及签订相关项目《承诺书》后,即成为租赁申请人,同时视租赁申请人对本公告要求、《承诺书》及资产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违约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四)取得租赁权的方式
1、如公示期内只有1个租赁申请人,该项目租赁申请人直接以招租(竞价)底价获得资产的租赁权,不再进行竞价流程,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招租资产竞得人。
2、如公示期内有2个或以上的租赁申请人,租赁申请人自动成为成为竞价人,招租资产进入竞价流程,一般采用“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的原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的为招租资产竞得人。如若到场竞价人均不应价的,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可采用现场摇珠方式在到场竞价人(所涉报名标的物)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
3、以暗标方式竞价的项目,若最高报价金额相同时,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采用摇珠方式确定竞得人。
(五)违约责任
最终获得资产租赁权的竞得人(包括直接确定和摇珠确定的)不按规定签定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缴纳租金或合同保证金的,招租资产所属村集体有权没收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村集体原因不能跟竞得人签定成交确认书或租赁合同,竞得人有权要求村集体向其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
二、招租资产(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物类型性质 |
标的物建议用途 |
标的物面积 |
交易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交易保证金编号 |
租赁 期限 |
租赁起止时间 |
招租(竞价)底价 |
租金递增情况 |
合同保证金需缴交金额 |
竞价叫价递增幅度 |
1 |
“龙口”(土名)土地 |
农用土地(禁养区) |
农业种养 |
约100亩 |
3万元 |
0322091 |
共14年10个月 |
自2022年8月1日起至2037年5月31日止 |
18万元/年 |
每5年递增20% |
中标金额的50% |
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 |
三、标的物的交付:
(一)申请意向人在标的物招租公告期间应主动联系招租资产村集体联系人,实地了解标的物的使用面积、四至权属情况、水利排灌、林地规管、供水供电、道路通行、建(构)筑物等现状情况,申请意向人不清楚标的物情况也不到现场了解情况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成功获得资产的租赁权后不得以交付现状情况有变为由不履行竞得人义务。
(二)标的物自租赁开始时间之日(即2022年8月1日)由村集体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四、标的物使用规定:
(一)竞得人需要按照标的物类型性质及用途使用资产,使用过程中不得违反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禁养区及限养区的有关规定:
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禁止在村庄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河涌禁养区(左岸涌500米、乐平涌500米、刘寨涌200米、欧边涌20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禁止在主要交通干线(南丰大道S269省道、塘西大道)路基两侧50米范围内养殖禽畜,如有违反,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鱼塘,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负责,一切责任与村集体无关;
2、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禽畜禁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限养区,禁养区、限养区(以下简称两区)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禽畜养殖场。
五、租金收取方式:
(一)租金缴交按年缴,首期(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租金签订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二)次期及今后使用期限租金根据该资产每年起始年限提前缴交,先交租后使用资产。
六、合同保证金的收取方式:
合同保证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当日一并缴交。
七、特别说明及其他规定:
(一)本项招租农村资产以整项资产确定招租(竞价)底价,租金计算与标的物面积无关,本公告关于标的物面积的信息只是提供给申请意向人作为使用参考,申请意向人签订农村集体资产租赁申请人承诺书后视为清楚和接受标的物的现状。
(二)竞投资产租用期间,未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准填土,不准违法搭建地上建(构)物,不得改变土地现状地类。
(三)合同不得转让,具体细则约定以本公告附件版本的合同为准,竞得人及村集体都有权利及义务按照附件的版本签定合同。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期5天期满并无异议后,交易双方应在公示期结束次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签定合同。
(五)请申请意向人详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充分了解招租标的物,报名成为租赁申请人的即视为同意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参与竞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风险。
(六)特别提醒:本次竞投活动只要有人成功报名,无论是否有人应价均会选定成交竞得人;故租赁申请人报名成功的,即视为作出同意以招租(竞价)底价成交的邀约,且该要约不可撤销、撤回,如最终被确定为竞得人却不办理相关成交签约手续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该土地不得种植草、树木。
八、交易保证金:
(一)有意投标的申请意向人向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汇入交易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相关项目交易保证金编号及投标人姓名,例如“0322001张三”(备注栏信息作为区分竞投项目及申请意向人的凭据,申请意向人未按要求填写备注栏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申请意向人汇款时间以交易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二)若确定的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或拒不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则村集体有权没收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如村集体拒不与竞得人办理成交签约等手续的,应双倍退还交易保证金。
(三)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租金及合同保证金后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办理退回。
(四)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按规定提交资料后,由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退回。
(五)交易保证金汇入账户信息:
户名: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号:4444 2601 0400 1102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三水支行
九、竞投报到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申请意向人需于交易日当天(2022年7月27日)上午9:00-10:00带齐交易保证金汇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的原件到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乐平镇府前路1号乐平镇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757-87390317)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申请意向人未能按要求到场办理竞投报到手续的不得参与竞投。
(二)竞投报到时需带备以下资料:
1、凡个人(自然人)参加竞投的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2、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竞投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料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竞投会相关规定:
(一)由于现在是疫情防控期间,需做好人员进场管控,请各位配合相关工作,适当提前到场办理进场手续,请所有到场参加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须知》(详见附件)要求执行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没有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场参加。
(二)申请意向人所提交的资料经提供人签名确认并审核通过的不予退回。
(三)申请意向人若迟到或缺席竞投的,视自动放弃竞价资格。存在其它违规行为(如干扰会场秩序、违反竞投规则、互相串通等)的,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将其逐出竞投会场。
(四)申请意向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委托其他代理人参加竞投,竞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由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须同时递交授权委托书,凡个人(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投的需提供公证机构见证委托的书面文件。
(五)招租资产(标的物)按实物现状招租和竞价,提供的资料只作参考,如有出入,与此次招租竞价会无关。
十一、信息公布:
(一)潜在的申请意向人可随时关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资产栏目、三水三资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二)申请意向人可于报名时间内,到我所了解、垂询招租详情,报名时可索取详细竞价资料。
(三)本公告内容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等将通过我所(http://www.ss.gov.cn/gzjg/ssqlpz/ggzyjy/ncjtzc/jygg/index.html)的网站、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发布,该内容为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
如对上述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基本公示期内向我所书面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一)出租人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南联村清湖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420670213
(二)乐平镇南联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18818710922
(三)交易机构名称: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7-87390317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2年7月12日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用电增容项目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三发改南投审〔2022〕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用电增容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 《关于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用电增容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用电增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迳口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工业园用电增容建设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安装部分:新建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400mm2长度9350m,新建热熔电缆中间电缆头(3*400mm2)25个等;市政部分:新建12线顶管Φ160*10mm长度1320m,新建12线顶管Φ160*12mm长度250m,新建6线顶管Φ160*10mm长度165m,新建4线顶管Φ160*10mm长度401m,新建3线顶管Φ160*10mm长度424m,新建排管井,破复人行道面层,破复绿化带面层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 定额工期:/日历天,计划工期: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日期:/。
2.4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19751264.00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41525.04万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R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
参加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外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道路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招标)(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1月至 2022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1月至 2022年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7月1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8月3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区先生
电 话:0757-87219307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12号智汇大厦7楼701
邮 编:52810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798664400
传 真:/
电子邮件:gdty2021@126.com
202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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