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乐从镇路州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路州工商业区排田沙1号竞投租赁公告
中标工程名称 |
溪畔嘉园幼儿园项目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
中标单位 |
佛山市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施工图设计费(含预算编制费)收费费率为2.00%;建安费和设备费收费折率为96.00% |
工期/承诺 |
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安装与调试,并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因素而延后。项目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按招标文件执行。 |
质量/承诺 |
鉴于本项目服务对象为幼儿,因此,本项目所有家具、安装家具设备后室内空气环境验收标准应符合E0级别要求(中标单位申请竣工验收前须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检测报告)。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设备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系统正常运行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
项目负责人/证书号 |
曾培根/粤2442020202113963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定标日期 |
2022年02月08日 |
其他说明 |
/ |
佛自然资禅公(预)〔2022〕13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8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佛山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01〕345号)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目的: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张槎部分)。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拟征收的土地位于张槎街道季华西路以北、江湾二路以东。
三、征收集体土地面积:1179.1300平方米,折合约1.77亩(佛山2000坐标系)。
四、公告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张槎街道征收实施部门将组织对拟征收土地进行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拟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养、抢搭、抢建或抢装修。否则,不予补偿,并依法进行处理。
七、如需咨询相关征地事宜,请致电0757-82206830。
特此公告。
附件: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四号线一期工程禅城段(张槎部分)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拟征地范围示意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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