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安涉车专项整治集中夜查打出实效
8月19日至21日,根据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相关工作部署,佛山公安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夜查统一行动,持续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
行动期间,佛山公安共出动警力3万多人次、群防群治力量1.64万人次,设置执勤点475个。行动侦破涉车刑事案件132宗,查获酒驾、失驾人员756人,查扣重点隐患车辆291辆、查处扰民害民重点违法1084宗,清查整顿重点场所922个,全市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数量同比下降73.08%,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环境稳步提升。
高位部署推动
- 省市领导持续靠前指挥督战 -
行动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宁惠军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涉车违法犯罪专项整治集中夜查统一行动,对各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推动我市道路交通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双提升”。行动期间,宁惠军每晚带队到一线靠前指挥督战,对行动开展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8月19日晚,省公安厅“百日行动”驻佛山督导组组长李锦桂,省公安厅交管局政委孙祖通分别前往禅城区、南海区执勤点,实地检查了警力部署、酒驾毒驾查处、电动自行车整治等情况,并对佛山专项整治集中夜查统一行动给予充分肯定。
警种联动作战
- 巡查各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 -
“主要进行酒驾、毒驾查处,非法改装车辆、电动自行车和大货车整治……”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一次多警种联合作战的统一行动,采用固定设岗、流动巡查方式开展。
行动前,佛山公安深入一线摸排,研究确定了38处酒驾重点区域和路段,12处城市工程运输车重点整治路段、10处重点整治区域,5处乱鸣喇叭违法重点整治区域,6处交通秩序乱点黑点重点整治片区以及27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重点整治路口,织严织密了执法网络。
行动期间,佛山公安交警、禁毒、巡特警、派出所等警种紧密配合,设置酒驾、毒驾检测单元和失驾、涉盗抢车辆、重点车辆查缉等检查小组,实施综合整治,实现打击效能最大化。
行动三日共查处酒驾醉驾674宗,日均查处量达到225宗,查获失驾人员82人;查处“飙车”“炸街”违法312宗、乱鸣喇叭违法282宗、工程运输车辆严重交通违法642宗;侦破涉车刑事案件132宗,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140人;拦截查处假套牌车辆92辆;查获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窝点5个、立案调查违规电动自行车销售点19家,查处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商铺12家、取消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资格门店7家。通过清查整治,44个交通秩序乱点黑点交通秩序有效改善。
持续广泛宣传
- 营造严管严治整治氛围 -
行动前,佛山公安精心组织开展“涉车违法犯罪集中整治”专题宣传活动,发布涉车违法犯罪严管严治措施,广泛动员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涉车违法犯罪行为,营造集中夜查统一行动浓厚整治氛围。
“查处一宗典型案件立即组织宣传曝光!”佛山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行动期间,佛山公安邀请省市主流媒体随警作战,现场宣传报道行动开展情况,实现查处与警示同步、打击与震慑同步。据悉,行动共曝光典型案例52宗,发布宣传信息148条、推送宣传短视频19条,彰显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强烈声势。
典型案例
查处非法改装货车
8月19日,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工程车打击组在广佛江珠高速西龙收费站出口路段,发现一辆重型平板挂车改装为厢式货车。经检查,该大货车行驶证登记为平板车,驾驶人为了方便装载各类金属废料擅自改装为厢式货车。民警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驾驶人按规定恢复车辆外形,及时消除违法行为。
疲劳驾驶被查
8月20日晚,南海分局交警大队在开展工程运输车违法整治行动中,对两台重型货车进行检查,通过提取车载终端行驶记录数据发现,驾驶人劳某与韦某连续驾驶车辆超过4小时未休息,存在疲劳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民警对劳某与韦某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两位当事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不会再犯,并表示会按照民警的要求,好好休息再出发。
开报废车卖私油被查
8月20日,高速公路二大队民警在广三高速上享收费站检查一辆粤R号牌的小面包车时发现,车厢内座椅被全部拆卸,并改装了一个大油罐,罐内还存放着不少汽油。经核查,该车属报废车辆,车主将车改装成贩卖汽油的运输车,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查扣,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该案件作进一步调查。
项目概况
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6-2022-09235
项目名称: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73,9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873,9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为了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积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北滘经济发展,由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向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北滘税务分局提供为期2年的协税服务。详见《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73,96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3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按照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应按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2024年顺德区北滘镇协税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至2022年08月29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业大道10号
联系方式:0757-26333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沿江北路121号龙威大厦20楼CD区
联系方式:0757-22332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757-22332909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22日
8月22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万顺叫车、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阳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约谈指出,经梳理行业监测、群众来电来信及媒体报道等情况,发现部分平台公司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害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非法营运突出、潜藏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约谈要求,一是要深入排查整治各平台公司存在的稳定风险隐患,及时做好防范化解,确保行业稳定。二是要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阳光行动”要求,提高经营策略的公开透明度,健全客服体系,维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把准入关,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聚合平台要确保接入的网约车平台符合有关规定,督促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车辆和人员管理。出现安全事件时,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并和涉事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四是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司机管理和教育培训。
各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举一反三,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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