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被提醒式约谈
8月22日,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滴滴出行、T3出行、高德、曹操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万顺叫车、享道出行、如祺出行、阳光出行、嘀嗒出行等11家平台公司进行了提醒式约谈。
约谈指出,经梳理行业监测、群众来电来信及媒体报道等情况,发现部分平台公司存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侵害从业人员和乘客合法权益、非法营运突出、潜藏安全稳定风险隐患等问题。
约谈要求,一是要深入排查整治各平台公司存在的稳定风险隐患,及时做好防范化解,确保行业稳定。二是要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阳光行动”要求,提高经营策略的公开透明度,健全客服体系,维护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经营,严把准入关,清退不合规车辆和人员。聚合平台要确保接入的网约车平台符合有关规定,督促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车辆和人员管理。出现安全事件时,聚合平台公司要依法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并和涉事网约车平台公司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四是要加强运营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司机管理和教育培训。
各平台公司表示,将按照约谈要求,举一反三,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全面系统审视,认真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安全稳定,推动交通运输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针对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数学教材插图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部署对全国中小学教材教辅和进入校园课外读物的插图及内容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确保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符合大众审美习惯。
排查整改工作启动后,教育部组织国家教材委专家委员会近350位专家,对中小学在用的359套2487册国家课程教材等进行全面审读。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建排查整改工作专班,组织专门力量对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议推荐教辅进行全面审读,对进入中小学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全面排查。同时,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对学校使用的教材教辅、出版单位对出版的所有教材教辅和课外读物进行全面自查。在全面自查基础上,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还进行了重点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已及时指导、督促编写出版单位认真完成修改。目前,教材教辅已陆续进入印制发行环节。7月下旬以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排查整改工作开展了专项督查,范围覆盖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督促检查各项排查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
此外,针对社会通过专门邮箱反映的教材问题,教育部建立24小时处置机制,由专人分时段及时查收邮件,逐一对邮件进行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截至8月21日,共收到反映教材问题的邮件1780封,组织专门力量对邮件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反馈有关出版单位和责任部门研究处理。提升教材质量是一个千锤百炼、精益求精的过程。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拓宽渠道,广泛听取一线教师、学生和家长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健全日常修订机制,不断改进完善教材。欢迎社会各界继续通过教材问题快速反映通道(电子邮箱:jcwt@moe.edu.cn)随时提出意见建议。
1.招标条件
新田村第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集体资金。
本项目新田村第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樵字投审〔20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田村第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对村路进行提升改造,新建污水管网对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和输送。
2.3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开工通知或监理人审批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尊重当地村文村规,如遇到需与外部相关的单位或者个人协调的问题时,应主动自行解决,发包人只负责协助,本工程工期不因上述情况而延长。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208,441.67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新田村第二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208,441.67元。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六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2月至2022年7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8月1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9月9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7.2.1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57-86812209
招标代理机构:创优(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建沙路东一街区28号一栋413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757-85528929
电子邮件:cygdxmg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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