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这些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螃蟹、牛肉粒、椰汁饮料
近日,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
本次共抽检26大类食品
共计533批次
经检验发现21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发现率为3.94%
哪些食品不合格?
快来跟市场君避雷
01、营养成分标示问题
(一)佛山市康添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味面,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宝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汁肉馅(冷藏调制食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蛋白质含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区金海燕滋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羽牌果肉椰子汁饮料,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佛山市顺德区顺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馒头(速冻面米熟制品),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佛山市嘉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饼,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公司生产的榴莲春卷,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佛山市利粤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仔骨(谷饲),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佛山市尚优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佛山市美福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胶,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和脂肪含量的允许误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佛山澳加联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造星植物牛肉饼和植造星植物猪肉饼,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的允许误差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02、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李友明菜档销售的水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红棉市场王红梅销售的香芹,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林冠辉菜档销售的葱,甲基异柳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顺德区玉琪蔬菜经营店销售的荷兰豆(食荚豌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顺德区杏坛镇罗永良鱼档销售的鲩鱼,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03、理化质量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进隆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罗定市龙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蓝莓果肉吐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佛山市三水区口味粮油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04、食品添加剂及其他问题
(一)佛山市嘉多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非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爽口柠檬,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顺德区嘉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新兴县富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榄,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顺德区大良观光市场吴进杰水产档销售的花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佛山市市场监管部门
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
生产及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
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如何选购食品才安心?
市场君为各位街坊送上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不要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批次产品。
◆ 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
◆ 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
◆ 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
如广大消费者
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
请及时拨打
12345或12315
进行投诉维权
自3月启动顺德区诚信餐饮示范企业评选活动以来,经精心准备和严格评审,首批16家餐饮企业获认定,其中容桂占7家,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龙悦湾饮食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乐园酒家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架势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味可道宴席酒楼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东逸湾酒楼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一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东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8月19日,诚信餐饮示范企业认定授牌仪式举行,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信用办)、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有关领导共同为首批认定企业授予“顺德区诚信餐饮示范企业”牌匾。
同时,为进一步营造诚信餐饮氛围,银行、旅行社和部分诚信餐饮示范企业还现场发布了多项诚信餐饮示范企业消费优惠活动,吸引更多消费者“寻味顺德”,助力顺德味道走得更远、顺德品牌深入人心。
建立信用激励机制
厚值诚信经营理念
“食在广州,厨出凤城”,顺德是粤菜重要的发源地,中国厨师之乡、中国美食名城,2014年更获评“世界美食之都”。
顺德餐饮名店林立,目前全区拥有“中华餐饮名店”36家,“食在广东”钻石名店18家,“老字号”13家,“广东省粤菜名店”9家,“佛山市粤菜名店”50家,数量位居全国县级市前列。
据了解,为促进顺德区餐饮企业诚信经营,充分激发和调动顺德区餐饮企业诚信经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形成担当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今年2月,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顺德区信用办)联合顺德区经济促进局、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顺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整合多方资源制定了《顺德区诚信餐饮示范企业守信激励工作方案(试行)》,决定开展诚信餐饮示范企业认定,并联合推出优先推荐政府政策资金扶持项目申报、根据规定适当减少检查频次、作为优质企业优先推荐至信用融资平台等多项激励政策。
目前,确定了首批16家顺德区诚信餐饮示范企业,树立标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肖先生在某网购平台购买了一台蓝牙音响,使用时发现蓝牙一直连接不上,遂联系经营者要求退货或者换货。但是经营者却称,该店铺在两个月前就已经转让出去了,退换货要找实际经营者。
肖先生没有看到店铺转让公示,联系实际经营者无果后,遂要求该店铺原来的经营者承担退换货责任或者赔偿其损失。店铺转让没有公示,可否要求实际经营者承担责任?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
李智就律师表示
1
收到的网购商品如不符合约定以及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直接向店铺经营者主张解除合同,要求店铺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并退回货款。
2
店铺的受让者除非与转让人有特别约定,否则,受让人受让店铺时一并受让店铺的债权以及承担店铺的债务。在店铺转让没有进行公示的情况下,实际经营该店铺的经营者给消费者造成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消费者,肖先生可以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3
因网络平台提供者有义务对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经营者的真实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若肖先生无法找到对应的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或销售者,且案涉网购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肖先生同时可以直接向案涉网购平台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提示
首先,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注意筛选购物平台,应尽可能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度较高的平台以及选择正规店铺;在收到网购货物后,应及时检验货物的质量、功能等,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办理相关退换货事宜,而且最好能有支付凭证等保留作为消费依据。
其次,对于原经营者已转让店铺的,相关转让信息没有公示的情况下,消费者无法找到实际经营者的,可直接向注册经营者主张合法权利,若网络平台提供者无法提供注册经营者的真实联系方式,网络平台提供者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消费者可拨打12315或到当地消委会进行投诉。
法律法规
1.《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2. 《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六条
注册网络经营账号开设网络店铺的平台内经营者,通过协议等方式将网络账号及店铺转让给其他经营者,但未依法进行相关经营主体信息变更公示,实际经营者的经营活动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主张注册经营者、实际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4.《电子商务法》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5.《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对超过本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额度的,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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