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汽水取样及炉内、给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汽水取样及炉内、给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垃圾总处理规模为1800吨/日,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线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及辅助系统等)、配置1×50MW的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供货周期为:
(1)2023年4月完成交货(以招标方到货通知为准)。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9(万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汽水取样及炉内、给水加药系统设备采购,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2.6 承包方式:按招标文件要求包供货期、包料、包运输、包质量、包人员费用、包检验检测、包税费、包验收合格、包质量保修等其他承包本项目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供货进度应满足招标方的总体安装进度要求。
2.9交货地点:由中标人将货物送至招标人所在地的指定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3投标人须出具在招标人公司无不良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具有2个汽水取样及炉内加药系统的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年10月1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递交方式: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方式为自行送达或邮寄。
1)选择自行送达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密封送达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同福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2)选择邮寄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5:30之前(以签收时间为准,请邮寄送件到达后务必即使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将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邮寄至指定地址,邮寄递交指定收件人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秦小姐(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18838102335;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408室(非工作日若无人接收,请放置前台)。邮寄快递时包装密封完好(密封情况投标人自行负责),快递外包装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潜在投标人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标文件【及纸质投标保函(如有)】具体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选择邮寄的投标文件由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即“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4)选择邮寄的投标人需出具以下资料随投标文件邮寄至以上指定地址:(以下资料需单独封装)1、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澄清文件) 2、声明书原件(格式详见澄清文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投标人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企业交易员录入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办事指南”。)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秦工、张工
电 话:020-66341720、66341792
传 真:66341796
电子邮件: pdf628@126.com
项目概况
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纺织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016169001
项目名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纺织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纺织品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质保期(保修期)结束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纺织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货物制造商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纺织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样品(如有)、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递交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开标室。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解密,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样品(如有)、纸质投标文件(如要求)前往开标现场。
5、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2398991.5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作无效投标处理。各项货物投标单价不得高于其单价限价金额(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平居委会华阳南路乐从段20号
联系方式:0757-82969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方式:0757-831261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锐昌
电 话:0757-83126103
1.招标条件
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智能化)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建设,本项目建设单位为佛山新城裕华投资有限公司,授权招标人(代建单位)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招标工作。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新城东平站地下空间及其附属建筑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智能化)工程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185平方米,主要包括地下一层主体建筑面积约7132平方米,地下二层主体建筑面积约477平方米,附属(出入口、风道及变电所)配套建筑面积约3576平方米。工程主要内容为地铁站厅内南区、北区物业的智能化,包括室内BAS系统、安防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无线对讲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智能照明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及机房防静电地板等,不包含连接南区、北区经地铁站厅内的管线。【具体规模以代建单位最终确定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文件为准】。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其中中标人须于中标通知书下发后30个工作日完成D区天花、地面、墙身线敷设及达到末端设备安装条件,具体工期要求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893367.11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二期工程同步建设东平站地下空间开发机电装修(智能化)工程施工。
2.6 承包方式:单价合同,按综合单价承包,包括:深化设计费、人工费、设备费、主材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费、运输、维保费、检测费、场地清理费、应急指导、维护运营费、为员工购买的各种保险费、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维护期财产险等险种保险费、相关税金、实施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等全部费用。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4.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的四级或以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广东省外企业须同时具备四级或以上《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从业资格证》及《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明》);
4.2.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 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5月至2022 年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或电子证照),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月至 2022 年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 10 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 号),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个人和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1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形式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保函(保单)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4楼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7.3 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3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顺德中心城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龙盘西路3号2栋(副楼)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57-299982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曦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近良居委南翔路6号至壹大厦8楼805
邮 编:528300
联 系 人:魏工
电 话:0757-22228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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