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第49号)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洪桥街:局前街9号之二,天平横五巷4号。
北京街:仁生里2号后座、15号,越华路11号、125号,社仁坊22号,史巷61号,榨粉街57号,仓边路95号B座。
六榕街:双井街7号4栋东梯,人民北路835号,净慧街1号。
流花街:环市西路155号之三。
光塔街:解放中路学宫街46号北梯,解放中路云台里17号、24号,米市路10号,光孝路40号,毕公巷33号,光塔路40号、42号,南朝新巷8号,大德路233号。
人民街:大新路濠畔街66号,一德路果菜西街12号,德兴里2号之一,仁济路54号,迎祥新街5号4楼。
东山街:寺贝新街4号地下车库,恤孤院15号,寺右新马路四号大院18栋,寺右南一街3巷5号,寺右南二街六号E11栋,寺右南三街二巷4号E4栋,明月一路59号,明月二街4号,寺右村和睦里3号,寺右村光侍里7号,寺右村深横五巷2号,国祥里1号之一,深巷24号,寺右村南兴四横巷1号,南兴里四横巷六号之二,寺右村启明巷1号。
农林街:农林上路21号,农林上路三横路13号独立底层,竹丝村22号,菜园北街8号,中山二路34号。
梅花村街:福今路12号之五,泰兴直街50号之一,杨箕大街29号(A8栋)。
华乐街:淘金东路25号,淘金华庭C栋,淘金西街8号一楼,麓苑路30号大院2号4单元,淘金路132号、176号一楼、182号。
建设街:北较场横路3号大院(东门)26号,建设二马路东四街11号,建设二马路东五街2号。
大塘街:大塘街62号、芳草新巷1号、龙虎墙17号、东皋大道义兴园5号、中山四路6号、8号,德政中路295号东梯,芳草街36号。
珠光街:珠光路116号,越秀南路涌边街28号,文明路38号四楼宜致酒店,文明路244号前座,丽水坊14号,万福路154号、251号后座,湛塘路12号,文德南路54号,东明街4号,聚仁坊12号,厂后街4号。
大东街:扬声巷10号一层、二层,永安东街13号,东川路2号C栋,东华西路277号C栋,东昌南街10号之一。
白云街:沿江东路429号,大沙头三马路9号大院7号,大沙头二马路47号安利大厦,筑南新街8号,东湖西路14号,东船上街1号。
登峰街:下塘西路10号、435号花兰街之三,下塘新村1号,宝汉直街65号,田寮大街36号,金麓山庄C1栋,狮带岗东18号,狮带岗西12号,狮带岗中11号,北约街3号,北闸街一巷3号,村前街1号、1号之一,东胜街40号、43号、87号,东约三巷3号,南约直街15号、67号、72号,南约直街六巷24号,平安里8号、39号,上塘街12巷5号,西约直街46号、53号,西约直街二巷2号。
矿泉街:王圣堂一巷28号,机山巷32号,王圣堂后街136号之一,瑶台人民六巷1号,广园西路109号之三,岗头大街7号,走马岗中心巷4号,景苑街47号,人民九巷7号之二,北站路146号,瑶台大街19号,前进西五巷5号,机场新街17号。
广州市越秀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9日
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
部分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2022年12月10日0时解除以下区域的管控措施。
一、龙湖街
汤村村旧改复建地块阳旭生活区。
二、穗东街
夏园水兴巷5号。
三、鱼珠街
1.和贵居所巷9号。
2.和贵新街四巷15号。
3.东福新村二十五巷13号。
4.坑头十巷17号。
四、九佛街
1.莲塘乪村南街15号。
2.晴庄变电站工地板房员工宿舍2楼。
“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测核酸、打疫苗,共同维护个人和公共卫生安全。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及时报告社区并前往附近发热门诊就医。
衷心感谢市民朋友的理解与配合。
广州市黄埔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01、哪里可以观看到“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课件?
建议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登录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按以下路径查看:
新闻动态>专题专栏>“12366即问即答”之“数字化电子发票”系列课件。
地址链接: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qdfpxlkj/ztzl_12366jwjd.shtml
02、如何查验数字化电子发票真伪?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试点纳税人也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发票查验模块对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提供两种发票查验方式,一是单张发票查验(手工单张录入,单张文件导入);二是批量发票查验(下载模板录入信息导入查验)。
03、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专用发票提示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不予通过,怎么办?
已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试点的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操作路径:登陆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
04、在电票平台项目蓝字发票开具时,项目名称栏目输入关键字后弹不出相关内容进行选择,税率为什么无法带出?
纳税人开具发票前可先进行项目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操作路径: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开票业务】→【开票信息维护】→【项目信息维护】,点击“新增”,按照提示填写并保存。
05、试点纳税人冲红数字化电子发票是否也需开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需要。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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