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长者可以接种第二剂加强针啦!乐从医院接种点长期开放→
乐从街坊们注意!
目前60岁以上长者
可以到乐从医院门诊三楼
接种第二剂新冠疫苗加强针
接种新冠疫苗,做好个人科学防护仍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手段。希望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群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尽早接种。
乐从医院门诊3楼
服务时间:
每天8:30-11:30,14:00-17:00
(无需预约)
接种对象:
3岁及以上人群
注意事项:
目前加强针
仅针对18岁及以上人群开展
未满18周岁人群
暂不接种加强针
注意事项:
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
面对复杂的疫情形势,接种疫苗仍是主动免疫的有效措施。新冠病毒疫苗能够有效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风险。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风险有多大?获益有多少?日前,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专家就群众关心的加强老年人疫苗接种问题进行了解答。
Q
有老年人认为,目前接种新冠疫苗有些晚了。接种之后多久能够产生抗体?
疫苗接种之后要产生保护作用,确实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接种疫苗之后能够产生抗体是在一周到两周的时间,但是如果要产生比较高水平的抗体,全程免疫之后大概在4周左右。加强免疫之后产生抗体的时间更快、更短,产生的抗体水平也更高。
Q
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是什么?
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措施和手段。现阶段,我国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持续面临被感染的风险。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策略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和免疫力低下的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希望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群积极接种、主动接种、尽早接种。
Q
有人认为接种新冠疫苗并没有预防效果,而且无法阻止反复感染,认为没有必要接种新冠疫苗,如何评价这种观点?
接种疫苗可以预防感染、预防发病,也可以预防重症和预防死亡。目前来看,新冠病毒疫苗在预防重症和预防死亡等方面效果非常显著。
大量监测和研究显示,不接种疫苗的话,尤其是在老年人当中,以及在慢性基础性疾病的人群当中,不管是发生重症还是死亡的风险都是非常高的。如果全程接种疫苗以及加强接种,就会把这种风险大大降低。
Q
和青壮年人群相比,老年人接种疫苗以后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是更高还是更低?
疫苗的不良反应,第一跟疫苗的特性有关系,第二跟一些人的特殊体质有关系,这些人接种疫苗之后就会出现与预防接种无关的反应或一些事件。
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不良反应当中绝大多数都属于一般反应,极少数的是异常反应。
从目前监测到的情况看,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不良反应总体报告发生率略低于60岁以下的人群,严重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其他人群发生的情况也基本类似,在百万分之一以下。
Q
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犹豫现象比较普遍,认为跟社会接触比较少,在家独居,没有必要接种疫苗。如何看待这一现象?
独居不意味着与社会完全隔绝。现在病毒传染性非常强,传播速度非常快,传播过程又隐匿。在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人包括独居老人来说,感染的风险在增强。假如老年人一直不接种疫苗的话,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当中将最大。
老年人重症和死亡风险高有两个原因:一是随着年龄增长,免疫力在衰退;二是因为大多数老年人都有基础性疾病,在感染了新冠病毒之后,也会导致这种基础性疾病有加剧的风险,所以还是建议尽快完成接种。
Q
有些老年人此前想接种疫苗,但是由于基础病等原因被评估为不符合要求。这是否意味着不能接种新冠疫苗了?
在接种疫苗过程中,我们有一个绝对的禁忌,就是接种疫苗之后出现过严重的过敏反应,后续对于这种疫苗就不能再接种了。在前期因为基础性疾病在评估过程中不能接种疫苗,绝大多数属于缓种。
如果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在前期处于急性发作期,经过一段时间治疗以后处在稳定期,或者因为特殊的治疗不能接种疫苗,等特殊治疗结束了,都可以考虑接种。
Q
有老年人担心有接种禁忌而不敢接种。目前有哪些接种禁忌?
从国内外新冠肺炎研究和临床实践表明,60岁以上,特别是8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的人,感染新冠肺炎病毒以后容易发生重症甚至危重症,因此这些人接种疫苗获益最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老年人的接种禁忌,包括四类:一是既往接种疫苗时曾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主要是过敏性休克和喉头水肿;二是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经进入终末阶段;还有两类是缓种的,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的和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的。比如,正在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以及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
为了更好地做好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我们要求各地科学做好接种禁忌的判定,规范接种实施,并做好医疗救治保障。
符合条件的街坊
快来接种疫苗吧!
来源:健康顺德、人民网、乐从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莹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
哪些农药属于禁用、限用药物,如何正确使用农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散户有哪些新要求......12月16日,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三水区农业农村局、西南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15名党员干部到西南街道董营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使用安全专场普法活动,通过“送法下乡”,扎实开展“强农先锋,农业执法在行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活动面向40多名种植散户,以知识普及、以案说法、有奖问答提升散户农产品安全意识,构筑全方位农产品安全网。
据悉,董营村有80多户种植散户,以家庭为单位,种植面积在3至5亩间,主要种植菜心、白菜、生菜,在附近市场进行销售。“董营村散户种植的土地面积超过300亩,对他们进行有效的普法与监管,才能够构筑起全方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佛山市三水区农业农村相关负责人表示,每个季度都会对董营村散户种植的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查,接下来将开展专项整治,更好的守护群众的“菜篮子”安全。
活动面向40多名种植散户,以知识普及、以案说法、有奖问答提升散户农产品安全意识,构筑全方位农产品安全网。
现场,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农资和农业机械执法工作科相关负责人详细讲解农药使用违法典型案例,种植业执法工作科负责人深入解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点与亮点,通过“以案释法”案例讲解和法条解读,结合有奖问答、活动抽奖等形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知识普及到种植户当中。现场同时启动“农业执法在行动”系列线上答题活动,共派发《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限用农药名录》《农药安全使用手册》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多份,派送种子、化肥、喷雾器等各类农资近60包(份),既促进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也进一步提升了种植户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安全科学规范使用农药的意识。
“学到了很多,知道有些农药不能买不能用,以后肯定会更加注意。”参加活动的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董营村种植了5亩田,主要种植生菜,活动很有意义,自己会加倍注意农药使用问题。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三水区农业农村局、西南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组织15名党员干部到西南街道董营村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使用安全专场普法活动。
“这是首次在三水举办专门针对种植散户的普法活动,我们将通过执法普法双管齐下,让种植户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农资和农业机械执法工作科上述负责人表示,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年将正式实施,其中针对散户有了新要求,科学选购农药,有效用药,用药安全都是重点,接下来农业农村部门也将加强农产品监测与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让农户更清楚法律法规,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南方日报
【三农宣】
今年8月,有群众反映南庄镇罗格永光工业区出现红色水体,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下称“南庄监督管理所”)立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经查,佛山市禅城区某印刷厂的经营者付某某将未经处理的红色印刷废水直接倾倒在洗手间,导致外围水渠、厂外下水道以及沙井出现红色水体。
南庄监督管理所在上述位置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样品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均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涉案印刷厂水渠内的红色废水
南庄监督管理所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法将该案移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对涉案当事人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正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相关企业要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切勿偷排漏排
共同守护佛山的碧水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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