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佛山一印刷厂偷排废水,罚款+行拘!
今年8月,有群众反映南庄镇罗格永光工业区出现红色水体,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南庄监督管理所(下称“南庄监督管理所”)立即组织开展溯源调查。经查,佛山市禅城区某印刷厂的经营者付某某将未经处理的红色印刷废水直接倾倒在洗手间,导致外围水渠、厂外下水道以及沙井出现红色水体。
南庄监督管理所在上述位置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样品的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均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涉案印刷厂水渠内的红色废水
南庄监督管理所依据《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法将该案移送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进行处理,公安机关对涉案当事人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正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
相关企业要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切勿偷排漏排
共同守护佛山的碧水蓝天
来源:健康中国
编辑:佛山新闻网 林楚莹
审校:岑炽晖、王胜男、张家铭
12月19日上午,南山镇召开农村“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暨六和村委1000亩试点鱼塘集约推进工作会议。南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邹兵兵及相关班子成员,镇农业农村办、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公资办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改革工作专班成员等参加会议。
会议由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林锦荣主持。会上首先由镇农业农村办主任林泽安传达区会议精神及我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随后,六和村委会、镇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公资办、镇农业农村办分别对农村“三资”管理服务改革推进及六和村委1000亩试点鱼塘集约工作情况进行汇报。镇相关班子提出了相关意见和要求。
目前,南山镇年底到期资产描边完成率、进村培训完成率已达100%,到期资产上报交易和用户注册数量等任务目标正在稳步推进。六和村委1000亩试点鱼塘中约900亩已完成表决,下一步将加紧推进青苗补偿和招商等工作。
针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推进,邹兵兵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三资”专班和相关部门、六和村委要清楚认识当前工作形势,总结优秀经验、坚持既定打法,高度重视改革工作,紧跟区的步调,按期完成1000亩试点鱼塘集约及明年1月底到期的资产交易任务,按计划按要求推进清产核资等工作。二是动员各方力量,持续宣传赋能。各单位、各部门树立大局意识,承担起宣传发动任务,村委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带头做好表率,参照此前经验,加快推进平台用户注册工作。让民众认识到实惠、从心里接受改革,同时帮助群众熟悉政策、熟悉平台、熟悉操作,确保改革落地见效。三是把牢时间意识,攻坚全力以赴。各责任单位以时间倒逼任务,争取时间,认真研究工作目标、按照“1+N”政策文件要求,抓住薄弱环节不放松,调动各方积极性,真正把每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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