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正式施行
注意了!
《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
已于2022年12月30日
正式发布和实施
大湾区有内地、香港和澳门三种不同法制
三地调解的模式、体制和发展也各异
此规则可发挥示范作用
让大湾区调解机构和调解员参照和自愿采纳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质量发展,2022年12月30日,粤港澳三地政府法律部门统一发布了《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示范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该规则旨在为当事人以友好、自愿、保密、非对抗性的调解方式解决跨境争议提供最佳做法,供三地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在制定其详细调解规则时参照适用。
《规则》充分借鉴《新加坡调解公约》、联合国贸法会调解规则、香港调解条例以及粤港澳三地知名调解机构调解规则,既兼顾粤港澳三地调解实际情况,又紧跟国际调解主流。《规则》与2021年发布的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构成制度体系,明确了大湾区机构调解和非机构调解两种模式,对跨境争议范畴、调解程序、调解员选定或指定、调解员义务、调解收费、调解期限等进行统一规范,鼓励当事人在调解程序中引入法律查明、中立评估、专家意见等服务;建议当事人在和解(调解)协议中选定适用法律,避免纠纷进入司法程序后产生的法律适用问题;允许经认可的调解机构和大湾区调解员开展调解收费,充分体现了可行性、协同性和创新性等特点。
《规则》是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有利于三地调解行业的协同规范发展,助力营造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
继3号线首通段开通后
不少宝们留言咨询后通段建设进度
佛山地铁的建设者们
也都在默默耕耘,抓紧“营业”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开启
新年新进度
禅城段收官
中火区间右线隧道顺利贯通
1月4日凌晨,“天佑72号”盾构机刀盘成功破洞,至此3205-2标段最后一条隧道——中山公园站~火车站站区间右线隧道顺利贯通,标志着3号线工程禅城段的区间隧道工程实现了圆满收官。
中火区间是佛山地铁3号线连接佛山中心城区与佛山火车站的重要通道,由中建四局承建,该区间右线盾构于2022年6月14日从中山公园站始发,线路沿文昌路向西敷设,下穿广茂铁路、市综合批发市场、火车站人防通道,侧穿文昌大桥桩基、百汇购物广场、敦厚村南区朝阳里民房至火车站接收,线路长约0.99km,隧道覆土厚约9m~18m。
线路两侧建(构)筑物错综复杂且密集,对施工技术及工艺水平要求高。参建各方充分吸取以往区间盾构施工经验,促使中火区间右线盾构自始发至接收耗时相比于中火区间左线少了近3个月。
中火区间右线隧道穿越的地层主要为砾砂层、强风化粉砂质泥岩、粉质黏土、淤泥质砂层、淤泥质土层,其中约40%的隧道断面是上部砾砂层下部泥岩的上软下硬地层,故该区间右线盾构机采用了铁建重工的泥水平衡盾构机,同时也降低了盾构施工对周边的影响。
南叠区间左线短轨通
近日,南海广场至叠滘区间左线短轨通,此为继兴业路至太平区间、太平至狮山区间和狮山车辆段出入线后第四个短轨通的区间,标志着后通段2023年铺轨施工拉开帷幕。
南叠左线全长1.7km,其中钢弹簧浮置板道床1.393km。2022年11月18日开始浇筑第一模混凝土。现场以南海广场为散铺基地,全部采用人工散铺,施工难度较大,配置有1组新能源轨道车,4台铺轨小吊车,按流水作业的方式平稳高效地往叠滘站推进,顺利完成短轨通节点。
为保障铺轨工作顺利开展,佛山地铁集团提前组织施工单位做好人员、设备及物资准备;针对现场实际,积极沟通相关单位,顺利解决了场地移交、调线调坡出图、联络通道排水管与管片侵限等制约问题。
同时响应安全文明工地要求,采用新能源轨道车和LED照明,极大地改善了隧道作业环境,保障了工人身心健康。
下一步,佛山地铁集团将充分调动一切资源和力量,时刻紧抓安全生产和风险管控,有序推进3号线工程北段剩余节点任务完成。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重点修订内容如下:
对疾病名称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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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将疾病名称由“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随着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奥密克戎毒株成为主要流行株后,病毒致病力减弱,感染人体主要表现为咳嗽、发热、咽痛等,仅有少部分感染者会进展为肺炎。
不再判定“疑似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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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诊断手段的日益丰富和诊断效率的不断提高,目前新冠病毒感染已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快速、准确诊断。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因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符合疾病特点但病原学检测较长时间不能明确的情况。
增加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阳性
作为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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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原检测对于病毒载量较高的感染者具有较好的检测灵敏性。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检测准确性的不断提高,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且考虑到多数感染者居家治疗,抗原检测操作简便,方便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
进一步优化“临床分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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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病毒不断变异,特别是奥密克戎毒株流行以来,病毒致病力逐渐减弱,疾病特点发生了明显变化,大多数感染者症状较轻,发生肺炎的比例大幅降低。为更好体现疾病特点,十版方案对临床分型进行了调整,主要根据感染者病情严重程度,分为“轻型、中型、重型、危重型”,更加符合临床实际。
不再要求病例
“集中隔离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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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实施,新冠病毒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
进一步完善了治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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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国已经批准上市的抗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纳入新版诊疗方案,进一步丰富抗病毒治疗手段。
进一步完善了重型、危重型病例诊断标准和预警指标,对新冠病毒感染重症病例进行科学准确判定,同时将未全程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加入重症高危人群,将生命体征监测特别是静息和活动后的指氧饱和度监测指标等加入重症早期预警指标。
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感染与基础疾病共治理念,强调要加强感染者基础疾病相关指标监测,并针对基础疾病给予相应治疗,更加有利于促进患者全面恢复健康。
进一步优化了儿童病例临床表现和救治相关内容,结合临床实际提出了儿童感染奥密克戎毒株的特点,完善了儿童重型病例早期预期预警指标,对儿童感染者可能出现的急性喉炎、神经系统并发症等特殊情况提供了治疗方案。
进一步完善了中医治疗相关内容。加强了对重型、危重型病例中医药救治指导,增加随症用药方法,更加贴合临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儿童病例中医药治疗方案,增加针灸治疗方法,结合部分患者恢复期咳嗽明显等情况,提供了相应的中医治疗措施。
调整“出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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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版方案不再对感染者出院时核酸检测结果提出要求,而是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新冠病毒感染、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诊疗及健康恢复状况等进行综合研判。
当患者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物治疗,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的并发症等情况时,可考虑出院。
调整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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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所有医疗机构都有接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可能,十版诊疗方案中对医疗机构内感染预防与控制有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落实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做好患者分流。同时,指导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提供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指导。
加强诊室、病房、办公室和值班室等区域清洁消毒和通风。
根据暴露风险落实医务人员个人防护要求。
规范处理医疗废物,落实患者转出或离院后的终末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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